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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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 Act
第81條
經營報關、運輸、承攬、倉儲、貨櫃集散站及其他與通關有關業務之業者,違反第十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辦理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通關資料之登記、管理或通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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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Act
第55條
經核准製造或輸入之藥物樣品或贈品,不得出售。前項樣品贈品管理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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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 Act
第82條
經營通關網路業者違反營運項目、收費基準等規定者,由財政部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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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Act
第56條
經核准製售之藥物,如輸出國外銷售時,其應輸入國家要求證明文字者,應於輸出前,由製造廠商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發給輸出證明書。前項藥物,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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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 Act
第83條
運輸工具負責人或運輸業者違反轉運、轉口貨物申報規定者,由海關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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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Act
第57條
製造藥物,應由藥物製造工廠為之;藥物製造工廠,應依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設立,並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辦理工廠登記。但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免辦理工廠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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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 Act
第83-1條
承攬業者違反轉運、轉口貨物申報規定者,由海關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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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Act
第57-1條
從事藥物研發之機構或公司,其研發用藥物,應於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之工廠或場所製造。前項工廠或場所非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兼製其他產品;其所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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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 Act
第83-2條
財政部指定業者違反轉運、轉口貨物申報規定者,由海關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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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Act
第58條
藥物工廠,非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委託他廠製造或接受委託製造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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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 Act
第84條
報關業者違反登記、證照申請、報關業務規定者,由海關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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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Act
第59條
西藥販賣業者及西藥製造業者,購存或售賣管制藥品及毒劇藥品,應將藥品名稱、數量,詳列簿冊,以備檢查。管制藥品並應專設櫥櫃加鎖儲藏。管制藥品及毒劇藥品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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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 Act
第85條
保稅運貨工具所有人違反登記、證照、使用管理規定者,由海關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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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Act
第60條
管制藥品及毒劇藥品,須有醫師之處方,始得調劑、供應。前項管制藥品應憑領受人之身分證明並將其姓名、地址、統一編號及所領受品量,詳錄簿冊,連同處方箋保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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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 Act
第86條
貨棧或貨櫃集散站業者違反存放、移動、通關管理規定者,由海關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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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Act
第61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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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 Act
第86-1條
經海關核准實施自主管理之業者違反自主管理規定者,由海關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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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Act
第62條
第五十九條及第六十條所規定之處方箋、簿冊,均應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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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 Act
第87條
經營快遞業務之業者違反快遞貨物通關規定者,由海關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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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Act
第63條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