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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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372 條
價金依物之重量計算者,應除去其包皮之重量。但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者,從其訂定或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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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中華民國刑法-第 336 條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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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34 條
第八十三條至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第三項、第四項、第八十九條及第九十條之規定,於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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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23 條
綠建材之使用率計算,應依設計技術規範辦理。 前項綠建材設計技術規範,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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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30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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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89 條
扁平導體電纜系統之金屬組件應具有耐腐蝕性、採用耐腐蝕材質塗層,或與腐蝕性物質之接觸面隔離。 扁平導體電纜之絕緣材質應具有耐濕性及耐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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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301 條
航空器於夜間操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開啟位置燈。 二、於機場操作區域或接近危險區域執行停機或移動作業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被清楚照明。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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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373 條
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均由買受人承受負擔,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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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中華民國刑法-第 337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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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35 條
清算之實行發生顯著障礙時,法院依債權人或清算人或股東之聲請或依職權,得命令公司開始特別清算;公司負債超過資產有不實之嫌疑者亦同。但其聲請,以清算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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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31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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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90 條
扁平導體電纜應內含一條扁平導線作為設備接地導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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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302 條
航空器氧氣之供應,適用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及第一百二十三條之規定。 加壓航空器飛航於三萬五千呎以上空層時,操控駕駛員應戴上及使用氧氣面罩,其氧氣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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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374 條
買受人請求將標的物送交清償地以外之處所者,自出賣人交付其標的物於為運送之人或承攬運送人時起,標的物之危險,由買受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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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中華民國刑法-第 338 條
第三百二十三條及第三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於本章之罪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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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36 條
法院依前條聲請人之聲請,或依職權於命令開始特別清算前,得提前為第三百三十九條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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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32 條
建築物以結構混凝土建造之技術規則,依本章規定。 各種特殊結構以結構混凝土建造者如弧拱、薄殼、摺板、水塔、水池、煙囪、散裝倉、樁及耐爆構造等之設計及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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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91 條
於任何地點不得有三條以上之扁平導體電纜交叉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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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303 條
航空器所裝置之儀表及裝備失效時,應符合附件二十四之規定,始得飛航。但經民航局發給特種適航證書據以執行飛航作業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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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375 條
標的物之危險,於交付前已應由買受人負擔者,出賣人於危險移轉後,標的物之交付前,所支出之必要費用,買受人應依關於委任之規定,負償還責任。 前項情形,出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