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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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34-1 條
結構混凝土之施工應依設計圖說之要求製作施工圖說,作為施工之依據。 施工圖說應載明事項於施工規範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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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95 條
扁平導體電纜之插座、插座盒及配電裝置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扁平導體電纜系統之所有插座、插座盒及內建式配電裝置,應連接至扁平導體電纜及金屬遮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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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307 條
航空器所裝置之空中防撞系統,應經民航局核准。 前項裝置除有故障情況外,於飛航時應開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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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379 條
出賣人於買賣契約保留買回之權利者,得返還其所受領之價金,而買回其標的物。 前項買回之價金,另有特約者,從其特約。 原價金之利息,與買受人就標的物所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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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中華民國刑法-第 339-4 條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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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41 條
清算人於清算中,認有必要時,得召集債權人會議。 占有公司明知之債權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債權人,得以書面載明事由,請求清算人召集債權人會議。 第一百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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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35 條
結構混凝土施工時,應依工作進度執行品質管制、檢驗及查驗,並予記錄,其內容於施工規範定之。 前項紀錄之格式、簽認、查核、保存方式及年限,由直轄市、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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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96 條
扁平導體電纜系統之所有金屬遮蔽物、線盒、插座盒及內建式配電裝置等,應與電源分路之設備接地導線連接,以保持電氣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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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308 條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三十日以後製造出廠,乘員座位數六座以上之渦輪發動機之飛機,應裝置接近地面警告系統。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九日以前製造出廠,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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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380 條
買回之期限,不得超過五年,如約定之期限較長者,縮短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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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中華民國刑法-第 340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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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42 條
債權人會議之召集人,對前條第四項債權之債權人,得通知其列席債權人會議徵詢意見,無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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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36 條
結構物或其構材之使用安全,如有疑慮時,主管建築機關得令其依設計規範規定之方法對其強度予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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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97 條
扁平導體電纜中間接續及分接時,每一轉接組件應有與電纜結合之設施,並使電纜連接至被接地導體,及使組件至金屬電纜遮蔽物及設備接地導體間有電氣連續性。 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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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308-1 條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後首次適航之航空器,其裝置於廁所之固定式滅火器應禁止使用海龍藥劑。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後首次適航之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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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381 條
買賣費用由買受人支出者,買回人應與買回價金連同償還之。 買回之費用,由買回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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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中華民國刑法-第 341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乘未滿十八歲人之知慮淺薄,或乘人精神障礙、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識能力顯有不足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使之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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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43 條
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五項、第二百九十八條第二項及破產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之規定,於特別清算準用之。 債權人會議之召集人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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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37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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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98 條
礦物絕緣金屬被覆電纜(Mineral-Insulated, Metal-Sheathed Cable,簡稱MI電纜)係由工廠組裝,以高度壓縮耐火礦物質為絕緣體,導體間有適當間隔,並以具有液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