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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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74 條
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者,應將章程備置於其分公司,如有無限責任股東者,並備置其名冊。 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負責人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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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85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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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55 條
燈用軌道連接之負載不得大於燈用軌道額定容量;其電源分路保護額定容量不得大於燈用軌道額定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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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435 條
租賃關係存續中,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致租賃物之一部滅失者,承租人得按滅失之部分,請求減少租金。 前項情形,承租人就其存餘部分不能達租賃之目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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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75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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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86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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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56 條
燈用軌道不得裝設於下列情形或場所: 一、易遭受外力損傷之處。 二、潮濕場所或濕氣場所。 三、發散腐蝕性物質場所。 四、存放電池場所。 五、第四百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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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436 條
前條規定,於承租人因第三人就租賃物主張權利,致不能為約定之使用、收益者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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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76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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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87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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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57 條
燈用軌道專用照明燈具應直接以相極及被接地電極分別妥為連接在燈用軌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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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437 條
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或因防止危害有設備之必要,或第三人就租賃物主張權利者,承租人應即通知出租人。但為出租人所已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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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77 條
第七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五條至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一項至第四項、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三項、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六條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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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88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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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58 條
燈用軌道分路負載應按每三百毫米軌道長度以九十伏安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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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438 條
承租人應依約定方法,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無約定方法者,應以依租賃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為之。 承租人違反前項之規定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經出租人阻止而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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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78 條
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後,無意在中華民國境內繼續營業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廢止分公司登記。但不得免除廢止登記以前所負之責任或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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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89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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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59 條
分路額定大於二十安培之燈用軌道,其照明燈具應有個別之過電流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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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439 條
承租人應依約定日期,支付租金;無約定者,依習慣;無約定亦無習慣者,應於租賃期滿時支付之。如租金分期支付者,於每期屆滿時支付之。如租賃物之收益有季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