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顯示 20 / 34812 條法律條文

  • 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 4 條

    本基金會之業務範圍如下: 一、客家廣播、影視之製播及經營。 二、客家傳播影音出版品之發行及推廣。 三、客家傳播數位匯流媒體、平臺、網站之建置、經營及推...

    客家委員會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 4 條 化學物質管理

    中央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 一、全國性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政策、方案及計畫之策訂。 二、全國性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相關法規之制(...

    環境部
  • 環境用藥標示準則|環境用藥標示準則-第 4 條

    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警示圖案或警語,依環境衛生用藥、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原體之毒性及產品特性分類,標示警示圖案或顏色,如附件。 污染防治用藥標示警示圖...

    環境部
  • 電信法|電信法-第 4 條 通訊

    電信事業之資產及設備,非依法律不得檢查、徵用或扣押。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 4 條 賦稅

    執行業務所得應由主事務所所在地之稽徵機關調查核定。但結算申報及行政救濟,應向執行業務者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

    財政部
  • 獸醫師(佐)處方藥品販賣及使用管理辦法|獸醫師(佐)處方藥品販賣及使用管理辦法-第 4 條

    處方藥品非經執業獸醫師(佐)處方,不得為買賣行為。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或販賣業者之批發、輸出及輸入。 二、家畜醫院...

    農業部
  • 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之指定輔導產業認定基準及提供調整支援措施辦法|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之指定輔導產業認定基準及提供調整支援措施辦法-第 4 條

    為指定可能受市場開放影響而須預為輔導,或已實際受影響而須加強輔導之產業,本部應建立產業競爭力觀測機制。 本部得不定期邀集學者專家、產業公協會及相關機關...

    經濟部
  • 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第 4 條

    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經更正後,應更改電腦通關檔;涉及沖退原料稅者,應併予更正其資料檔。更改後涉及輸出入規定變更者,亦應依海關配合進出口貿易管理作業規定...

    財政部
  • 酒製造業良好衛生標準|酒製造業良好衛生標準-第 4 條

    為有效管理製酒原料之衛生安全,酒品作業場所,不得放置添加變性劑或含有毒有害人體健康物質之酒精。但經主管機關委託貯放且有明確標示者,不在此限。

    財政部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3-1 條 基本法規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統籌處理有關大陸事務,為本條例之主管機關。

    大陸委員會
  • 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2-2 條

    申請獸鋏之製造或輸入,限於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有使用獸鋏之必要。 二、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經該...

    農業部
  • 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第 4 條

    檢驗不合格之商品,除存置於海關、全數取樣或取樣後已封存者外,檢驗機關(構)應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派員封存。

    經濟部
  •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4 條 證券暨期貨管理

    本準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參與發行:指發行人依存託契約協助執行存託憑證發行計畫,並提供相關財務資訊予存託機構之行為。 二、存託機構:指在中華民國境外,...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後備軍人管理規則|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 3-1 條 兵役

    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其期滿結訓之離營作業比照現役軍人辦理。 前項人員依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停止訓練者,其在營時間逾三十日者,以已訓補充兵列...

    國防部
  • 商港法|商港法-第 4 條 港務

    國際商港之指定,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商港區域之劃定,由主管機關會商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國內商港之指定,由主管機關報請...

    交通部
  • 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第 4 條 食品藥物管理

    製造業者應以書面建立符合本準則規定之品質管理系統,並維持其有效性。 製造業者應採取下列措施,建立、實施及維持品質管理系統所定之需求、程序、活動或安排:...

    衛生福利部
  • 鐵路法|鐵路法-第 4 條 鐵路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 國營鐵路,由主管機關管理。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由主管機關監督。 本法有關鐵路之監督管理等相關業務,由交通部鐵道局辦理;鐵...

    交通部
  • 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 4 條

    本辦法所定前瞻創新研究發展,除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有委外必要之研究發展活動外,以建立公司自主研究發展能力為原則,限於公司研究發展單位於前瞻創新研究發...

    經濟部
  • 進出口貨物預行報關處理準則|進出口貨物預行報關處理準則-第 4 條

    海關對預報進口之貨物,應於納稅義務人繳納進口稅費或保證金後先予放行。貨物運達時,除依規定免驗者外,應於查驗無訛後即予放行。 預報進口貨物如有短溢卸或短...

    財政部
  • 美援進口器材及美援衍生之新臺幣所購器材使用及移轉辦法|美援進口器材及美援衍生之新臺幣所購器材使用及移轉辦法-第 4 條

    美援進口器材價款經受配人向經建會全部付清者,受配人得將美援器材轉讓於任何第三者。價款尚未付清者,如受配人意欲轉讓,應依照第六條之規定,事先申請經建會核...

    國家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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