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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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41 條
供電給電動機驅動消防幫浦之電路,應避免不經意隔離下列規定之連接: 一、電源導線直接連接電源至消防幫浦控制器,或消防幫浦控制器與電源切換開關之組合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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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70 條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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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42 條
消防幫浦電動機之用電電壓與受電電壓或系統電壓不同時,得依下列規定之一在系統電源與消防幫浦控制器之間,裝設具隔離設備及過電流保護裝置之變壓器。僅符合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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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71 條
占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有權之取得時效中斷: 一、變為不以所有之意思而占有。 二、變為非和平或非公然占有。 三、自行中止占有。 四、非基於自己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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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43 條
由電動機驅動消防幫浦之電源電路及配線依下列規定,或依消防安全設備設置相關法規所定之耐燃保護規定辦理: 一、電源導線: (一)消防幫浦專用電源由用戶總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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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72 條
前五條之規定,於所有權以外財產權之取得,準用之。於已登記之不動產,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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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44 條
由電動機驅動消防幫浦控制器及電動機端電壓之電壓降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在電動機起動時,消防幫浦控制器線路端之電壓降不得超過正常電壓(控制器額定電壓)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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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73 條
土地所有權,除法令有限制外,於其行使有利益之範圍內,及於土地之上下。如他人之干涉,無礙其所有權之行使者,不得排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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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45 條
電動機驅動之消防幫浦相關設備之位置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電動機驅動之消防幫浦控制器及電源切換開關應儘可能靠近,且在其所控制之電動機處可視及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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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74 條
土地所有人經營事業或行使其所有權,應注意防免鄰地之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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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46 條
由電動機驅動消防幫浦控制電路之配線依下列規定或依消防安全設備設置相關法規所定之耐熱保護規定辦理: 一、控制電路故障: (一)延伸至室外消防幫浦機房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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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75 條
土地所有人不得妨阻由鄰地自然流至之水。 自然流至之水為鄰地所必需者,土地所有人縱因其土地利用之必要,不得妨阻其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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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47 條
供電動車達到充電、電力輸出或雙向電流流動目的之用電器具,連接至用戶配線系統裝設,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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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76 條
土地因蓄水、排水、或引水所設之工作物、破潰、阻塞,致損害及於他人之土地,或有致損害之虞者,土地所有人應以自己之費用,為必要之修繕、疏通或預防。但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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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48 條
本節用詞定義規定如下: 一、充電連接器:指為達到電能轉移及資訊交換目的,以傳導或感應方式耦合電動車充電接口,建立電動車電氣連接之配電裝置。 二、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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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77 條
土地所有人不得設置屋簷、工作物或其他設備,使雨水或其他液體直注於相鄰之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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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49 條
電動車充電設備輸入電壓應採用交流六百伏特以下或直流一千伏特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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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78 條
水流如因事變在鄰地阻塞,土地所有人得以自己之費用,為必要疏通之工事。但鄰地所有人受有利益者,應按其受益之程度,負擔相當之費用。 前項費用之負擔,另有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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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50 條
電動車充電設備或無線充電設備連接至用戶配線系統,得採用可攜式充電設備、扣件式充電設備或固定式充電設備。固定式充電設備應永久配線固定於支撐物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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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79 條
土地所有人因使浸水之地乾涸,或排泄家用或其他用水,以至河渠或溝道,得使其水通過鄰地。但應擇於鄰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 前項情形,有通過權之人對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