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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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093 條
最後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之父或母,得以遺囑指定監護人。 前項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應於知悉其為監護人後十五日內,將姓名、住所報告法院;其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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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094 條
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或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 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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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094-1 條
法院選定或改定監護人時,應依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受監護人之年齡、性別、意願、健康情形及人格發展需要。 二、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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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095 條
監護人有正當理由,經法院許可者,得辭任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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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096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監護人: 一、未成年。 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三、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 四、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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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097 條
除另有規定外,監護人於保護、增進受監護人利益之範圍內,行使、負擔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但由父母暫時委託者,以所委託之職務為限。 監護人有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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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098 條
監護人於監護權限內,為受監護人之法定代理人。 監護人之行為與受監護人之利益相反或依法不得代理時,法院得因監護人、受監護人、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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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099 條
監護開始時,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應依規定會同遺囑指定、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指派或法院指定之人,於二個月內開具財產清冊,並陳報法院。 前項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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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099-1 條
於前條之財產清冊開具完成並陳報法院前,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僅得為管理上必要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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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100 條
監護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執行監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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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101 條
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不得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 監護人為下列行為,非經法院許可,不生效力: 一、代理受監護人購置或處分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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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102 條
監護人不得受讓受監護人之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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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103 條
受監護人之財產,由監護人管理。執行監護職務之必要費用,由受監護人之財產負擔。 法院於必要時,得命監護人提出監護事務之報告、財產清冊或結算書,檢查監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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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103-1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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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104 條
監護人得請求報酬,其數額由法院按其勞力及受監護人之資力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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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105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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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106 條
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受監護人無第一千零九十四條第一項之監護人者,法院得依受監護人、第一千零九十四條第三項聲請權人之聲請或依職權,另行選定適當之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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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106-1 條
有事實足認監護人不符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或有顯不適任之情事者,法院得依前條第一項聲請權人之聲請,改定適當之監護人,不受第一千零九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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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107 條
監護人變更時,原監護人應即將受監護人之財產移交於新監護人。 受監護之原因消滅時,原監護人應即將受監護人之財產交還於受監護人;如受監護人死亡時,交還於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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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1108 條
監護人死亡時,前條移交及結算,由其繼承人為之;其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有無不明者,由新監護人逕行辦理結算,連同依第一千零九十九條規定開具之財產清冊陳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