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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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應記錄所販售動物用藥品之品名、批號、數量、銷售量及銷售對象等資料,並於每年一月底及七月底將前六個月所販售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二...
農業部發電業經核發籌設許可、擴建許可或工作許可證者,非經電業管制機關核准,不得變更其主要發電設備之能源種類、裝置容量或廠址。 前項變更之審查,準用第十四條規...
經濟部分局局務會報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報,由分局長主持,副分局長、秘書、各課、室、所主管為出席人員,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
交通部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政風法令之擬(修)訂及宣導事項。 二、政風工作年度計畫之策劃、擬訂、預算編制及推動執行事項。 三、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四、政...
交通部所有人或操作人應依其超輕型載具之組裝或維護手冊,執行及簽署各項檢查與維護紀錄;年度或飛航時間一百小時以上之定期維護檢查,應由活動團體之授權檢驗人員執行...
交通部外國人受聘僱從事航空器駕駛員訓練工作,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具有航空器訓練教師資格。 二、持有雇主所需機型之有效檢定證明。 三、持有有效體格檢查合格證...
勞動部本處各項業務之權責劃分,依分層負責明細表辦理。 本處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處擬訂,報請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核定之。
交通部違反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
衛生福利部投資事業依公司法組設公司者,投資人不受同法第九十八條第一項、第一百零八條第二項、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二百零八條第五項及第二百十六條第一項關於國內住...
經濟部中央主管機關為表彰專業典範,就典藏、研究、展示、教育、管理及公共服務等面向,應建立博物館評鑑及認證制度。 中央主管機關得召開評鑑會,審議博物館之評鑑及...
文化部專利審查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應自行迴避: 一、本人或其配偶,為該專利案申請人、專利權人、舉發人、代理人、代理人之合夥人或與代理人有僱傭關係者。 二、現...
經濟部藥品製造或輸入業者,為辦理第三級回收藥品之驗章,應填具驗章申請書,送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 前項驗章申請書,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藥品製造...
衛生福利部以水庫為水源之取水設備之構造,應在水庫所預期之水位變化範圍內能取得設計之取水量。 取水口之構造應依微生物、濁度或鐵錳等含量之分布,調節其取水高度。
經濟部爆炸物之運輸,應按次填具申請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爆炸物運輸證。但在製造廠、礦場或工區內運輸時,免申請運輸證。
經濟部依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十七條規定,自由港區事業輸往國內課稅區或保稅區之貨物,應按出區形態歸列應屬稅則號別、輸入規定,並依相關規定徵免進口稅費;...
財政部農藥許可證權利人得於農藥許可證有效期間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廢止之。
農業部申請低放射性廢棄物之廢棄許可,應填具申請書,載明下列事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一、低放射性廢棄物之種類、性質、數量、核種活度及其包裝。 二、廢棄方式及...
核能安全委員會本處各項業務之權責劃分,依分層負責明細表辦理。 本處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處擬訂,報請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核定之。
交通部閱卷採人工閱卷時,分為初閱及複閱,初、複閱應由不同人員擔任,並以複閱之評分為該科目之成績。初、複閱分數有重大誤差時,應交由第三人重閱,並以重閱分數為準...
勞動部承攬業於其應繳之稅款、規費或罰款,如延不繳納時,海關得將其保證金抵繳,不敷抵繳部分,仍應負責於限期內清繳。 前項保證金經抵繳後,海關通知補足差額者,承...
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