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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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542 條
受任人為自己之利益,使用應交付於委任人之金錢或使用應為委任人利益而使用之金錢者,應自使用之日起,支付利息。如有損害,並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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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03 條
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設計圖,應依結構計算書之結果繪製,並應包含左列事項: 一、結構設計採用之設計規範名稱及版本。 二、建築物全部構造設計之平面圖、立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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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585 條
飛機棚庫之接地應依第五百七十六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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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543 條
委任人非經受任人之同意,不得將處理委任事務之請求權,讓與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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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04 條
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使用之材料,包含鋼板、型鋼、鋼筋、水泥、螺栓、銲材及剪力釘等均應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無中華民國國家標準適用之材料者,應依相關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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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586 條
於分送燃料至車輛或船舶發動機之燃料箱,或至其他經設計者確認適用容器之固定式發動機燃料分送設施所在場所,其用電設備或器具配線及裝設,包括與其連接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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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544 條
受任人因處理委任事務有過失,或因逾越權限之行為所生之損害,對於委任人應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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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05 條
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使用之材料由國外進口者,應具備原製造廠家之品質證明書,並經檢驗機關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或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國際通行檢驗規則檢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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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587 條
發動機燃料分送設施所在場所內危險區域如下: 一、儲存、處理或分送發動機易燃性液體燃料者,如表五八七~一及圖五八七所示。 二、壓縮天然氣(CNG)及液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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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545 條
委任人因受任人之請求,應預付處理委任事務之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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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06 條
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之撓曲構材,得採用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梁或鋼梁;採用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梁時,其設計應依本章規定,;採用鋼梁時,其設計應依本編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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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588 條
發動機燃料分送設施所在之第一類場所或0區、1區、2區之配線、用電設備或器具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內部之配線、設備或器具選用應符合第五百八十九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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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546 條
受任人因處理委任事務,支出之必要費用,委任人應償還之,並付自支出時起之利息。 受任人因處理委任事務,負擔必要債務者,得請求委任人代其清償,未至清償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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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07 條
鋼骨鋼筋混凝土柱依其斷面型式分為左列二類: 一、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柱:指鋼筋混凝土包覆鋼骨之柱。 二、鋼管混凝土柱:指鋼管內部填充混凝土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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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589 條
發動機燃料分送設施所在場所之地下配線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埋設深度應依表三○三規定。 二、配線方法應採用有螺紋之厚金屬導線管或MI 電纜。符合下列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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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547 條
報酬縱未約定,如依習慣或依委任事務之性質,應給與報酬者,受任人得請求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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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08 條
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之柱採用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設計時,其相接之梁,得採用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梁或鋼梁;採用鋼管混凝土柱時,其相接之梁,應採用鋼梁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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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590 條
發動機燃料分送設施所在場所之電力及控制配線導線管或電纜系統之密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導線管或電纜直接進出燃料分送裝置,或任何與燃料分送裝置相通之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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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548 條
受任人應受報酬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非於委任關係終止及為明確報告顛末後,不得請求給付。 委任關係,因非可歸責於受任人之事由,於事務處理未完畢前已終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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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09 條
矩形斷面鋼骨鋼筋混凝土構材之主筋,以配置在斷面四個角落為原則;在梁柱接頭處,主筋應以直接通過梁柱接頭為原則,並不得貫穿鋼骨之翼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