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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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營營業人應依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部分,適用本辦法之規定。 前項稱兼營營業人,指依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兼營應稅及免稅貨物或勞務者...
財政部依本法第二十一條但書、第二十二條但書及第二十三條規定,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其銷售額之查定,適用本辦法之規定。
財政部本法或海關進口稅則遇有修正時,其條文或稅率之適用,依下列規定: 一、進口貨物,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但依本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存儲保稅倉庫之貨物,以其申...
財政部入境旅客攜帶隨身及不隨身行李物品之報驗稅放,依本辦法之規定。 前項不隨身行李物品指不與入境旅客同機或同船入境之行李物品。
財政部政府機關派駐國外使領館或其他常設機構服務之人員任滿回國或調職回國攜帶進口之自用物品免徵關稅,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財政部保稅工廠進出口(包括視同進出口)保稅貨物,海關得視其等級依有關規定增減查驗比率或予以免驗。
財政部經海關核准登記供存儲保稅貨物之倉庫為保稅倉庫,其設立及管理,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 申請登記為完全存儲自行進口保稅...
財政部本辦法所稱之報關業,指經營受託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納稅等業務之營利事業。 本辦法所稱之報關業員工,包括報關業負責人。
財政部駐華外交機構與人員進口公用或自用物品,請免進口稅捐時,除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應本於互惠原則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財政部(刪除)
財政部減免關稅之進口貨物,自進口放行之翌日起算,已逾行政院頒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耐用年數者,其轉讓或變更用途免予補稅;非屬「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
財政部進口貨物已向海關申報進口貨物艙單,納稅義務人得檢齊報關應備之各項單證,向海關預行報關。 出口貨物經完成訂艙手續後,貨物輸出人得檢齊報關應備之各項單證,...
財政部進出口貨物之查驗以抽驗為原則。其抽驗件數得視貨物之性質、種類、包裝、件數之多寡等情形酌定之。但必要時得全部查驗。
財政部本辦法所稱出口貨物,包括進口貨物之復運出口者。
財政部中華民國籍船員在國內設有戶籍者,自國外回航或調岸攜帶自用行李物品進口,應依本辦法之規定。
財政部廣告品及貨樣之進口通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之規定。
財政部研究及事業機構進口原子能科學與技術研究發展所需之設備,包括核子原料、核子燃料或放射性物質,免徵關稅。
財政部本辦法所稱之救濟物資,指辦理救濟事業之政府機構或公益、慈善團體(以下簡稱申請人)進口或受贈之物資,其範圍如下: 一、無償捐贈經濟弱勢者之衣鞋、被褥、糧...
財政部軍事機關進口下列各類專供軍用之物品,得申請免徵進口稅。 一、軍用兵工裝備及與作戰有關之兵工器材(含零附件),如武器、彈藥、戰車、手機工具、觀測及射控器...
財政部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為財政部,經辦機關為海關、稅捐稽徵機關。
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