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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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法
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法-第 2 條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 一、所得稅法規之訂定、修正、解釋之研議及稽徵業務之規劃、解答。 二、營業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印花稅、貨物稅、菸酒稅各稅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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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組織法
財政部關務署組織法-第 2 條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務政策之規劃、推動、督導及關務法規之擬訂。 二、關稅稅則、稅率政策與制度之規劃及進口稅則分類案件之處理。 三、貨物通關、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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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第 2 條
本院為行政法人;監督機關為國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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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管理法
海岸管理法-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海岸地區:指中央主管機關依環境特性、生態完整性及管理需要,依下列原則,劃定公告之陸地、水體、海床及底土;必要時,得以坐標點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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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 2 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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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館法
博物館法-第 2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文化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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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因應法
氣候變遷因應法-第 2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中央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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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
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第 2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產業:指農業、工業及服務業等各行業。 二、企業:指依法登記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三、勞工: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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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洋漁業條例
遠洋漁業條例-第 2 條
遠洋漁業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漁業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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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農業促進法
有機農業促進法-第 2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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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第 2 條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保險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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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
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第 2 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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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
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 2 條
本基金會之設置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民法及相關法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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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防治法
自殺防治法-第 2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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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管理法
電信管理法-第 2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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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管理法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2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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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保險法
農業保險法-第 2 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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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法
農田水利法-第 2 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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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發展法
太空發展法-第 2 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該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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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第 2 條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標準、商品檢驗、度量衡、消費品安全之計畫及法規研擬。 二、國家標準之研究、制定、修訂、確認、廢止、實施、推行及服務。 三、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