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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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21 條
發光二極體照明系統二次側配線應依製造廠家說明書指示適用第四章規定之配線方法,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導線暴露於天花板外及側壁者,應加以支撐,以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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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74 條
合夥人中之一人或數人,依約定或決議執行合夥事務者,非有正當事由不得辭任。 前項執行合夥事務之合夥人,非經其他合夥人全體之同意,不得將其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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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22 條
霓虹燈之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燈管長度及設計不得造成變壓器或電源供應器之連續過電流。 二、燈管應以適用之支撐物加以支撐。霓虹燈位於電極連接處一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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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75 條
無執行合夥事務權利之合夥人,縱契約有反對之訂定,仍得隨時檢查合夥之事務及其財產狀況,並得查閱賬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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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23 條
電動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及所有滑軌之用電設備或器具配線及裝設,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本節所稱懸掛電纜,指專供電動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及所有滑軌用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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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76 條
合夥之決算及分配利益,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於每屆事務年度終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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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24 條
電動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及所有滑軌裝設於危險場所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在危險場所運轉之所有用電設備應符合第五章規定。 二、電動起重機、吊車或單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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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77 條
分配損益之成數,未經約定者,按照各合夥人出資額之比例定之。 僅就利益或僅就損失所定之分配成數,視為損益共通之分配成數。 以勞務為出資之合夥人,除契約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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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25 條
電動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及所有滑軌之導線應採用管槽、MI電纜或金屬被覆電纜配線。但滑接導線、電阻器、集電器或其他設備之短截裸露導線不在此限。 若需可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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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78 條
合夥人因合夥事務所支出之費用,得請求償還。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除契約另有訂定外,不得請求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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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26 條
電動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及所有滑軌之導線引出管槽或電纜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引出管槽或電纜轉成裸露導線者,每一導線應有個別護管套或終端配件,其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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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79 條
合夥人依約定或決議執行合夥事務者,於執行合夥事務之範圍內,對於第三人,為他合夥人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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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27 條
電動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及所有滑軌之導線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暴露於高溫或連接電阻器之導線,應有耐燃包覆,或以耐燃膠帶個別或綑綁成束包覆。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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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80 條
第五百三十七條至第五百四十六條關於委任之規定,於合夥人之執行合夥事務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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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28 條
電動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及所有滑軌之導線安培容量及線徑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短時間額定功率電動起重機、吊車之電動機絕緣導線安培容量應依表七二八~一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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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81 條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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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29 條
電動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及所有滑軌之滑接導線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滑軌之滑接導線應加以防護,橋式滑接導線應加以定位或防護,避免人員意外碰觸帶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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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82 條
合夥人於合夥清算前,不得請求合夥財產之分析。 對於合夥負有債務者,不得以其對於任何合夥人之債權與其所負之債務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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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30 條
電動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及所有滑軌之集電器應使其與滑接導線間之火花降到最低。在可燃性纖維與物質之儲存室內操作者,應符合第五百二十九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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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83 條
合夥人非經他合夥人全體之同意,不得將自己之股分轉讓於第三人。但轉讓於他合夥人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