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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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61 條
本節用詞定義規定如下: 一、定置式:指操作時固定在特定位置。 二、移動式:指架設於有輪子或腳架之永久基座,在組裝完成後可以移動。 三、可運送式:指裝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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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09-5 條
首期合會金不經投標,由會首取得,其餘各期由得標會員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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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62 條
工業與非醫療性X光設備及其附屬設備不得裝設或使用於第四百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危險場所。但特別為該危險場所設計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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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09-6 條
每期標會,每一會員僅得出標一次,以出標金額最高者為得標。最高金額相同者,以抽籤定之。但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 無人出標時,除另有約定外,以抽籤定其得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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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63 條
工業與非醫療性X光設備連接至電源線路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固定式及定置式之X光設備連接至電源,應依第四章規定之配線方法。X光設備由額定三十安培以下之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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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09-7 條
會員應於每期標會後三日內交付會款。 會首應於前項期限內,代得標會員收取會款,連同自己之會款,於期滿之翌日前交付得標會員。逾期未收取之會款,會首應代為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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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64 條
工業與非醫療性X光設備電源電路應裝設隔離設備,其容量至少為瞬時額定輸入百分之五十,或長時額定輸入百分之一百,兩者取其較大者。 前項隔離設備應位於X光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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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09-8 條
會首非經會員全體之同意,不得將其權利及義務移轉於他人。 會員非經會首及會員全體之同意,不得退會,亦不得將自己之會份轉讓於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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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65 條
工業與非醫療性X光設備之電源導線及過電流保護裝置額定依下列規定選用: 一、分路導線安培容量及過電流保護裝置安培額定不得小於瞬時額定百分之五十,或長時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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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09-9 條
因會首破產、逃匿或有其他事由致合會不能繼續進行時,會首及已得標會員應給付之各期會款,應於每屆標會期日平均交付於未得標之會員。但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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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66 條
工業與非醫療性X光設備及其輔助設備之控制與操作線路由二十安培以下過電流保護裝置保護者,得採用一‧○平方毫米以上之可撓軟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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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10 條
稱指示證券者,謂指示他人將金錢、有價證券或其他代替物給付第三人之證券。 前項為指示之人,稱為指示人。被指示之他人,稱為被指示人。受給付之第三人,稱為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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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67 條
固定式及定置式工業與非醫療性X光設備之控制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除隔離設備外,個別控制裝置應併入X光控制電源或高壓變壓器之一次側電路,並應為X光設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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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11 條
被指示人向領取人承擔所指示之給付者,有依證券內容而為給付之義務。 前項情形,被指示人僅得以本於指示證券之內容,或其與領取人間之法律關係所得對抗領取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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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68 條
工業與非醫療性X光設備作為工業及商業實驗室設備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所有X光造影與透視型設備應加以有效封閉,或有自動斷電之互鎖裝置,避免人員碰觸帶電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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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12 條
指示人為清償其對於領取人之債務而交付指示證券者,其債務於被指示人為給付時消滅。 前項情形,債權人受領指示證券者,不得請求指示人就原有債務為給付。但於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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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69 條
二台以上工業與非醫療性X光設備由相同高壓電路操作者,以每台或每組設備為一個單位,應有高壓開關或隔離設備,並妥予封閉,或置於避免人員碰觸帶電部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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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13 條
被指示人雖對於指示人負有債務,無承擔其所指示給付或為給付之義務。已向領取人為給付者,就其給付之數額,對於指示人,免其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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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70 條
工業與非醫療性X光設備之電容器應裝設於具絕緣材質或被接地金屬之封閉箱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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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714 條
被指示人對於指示證券拒絕承擔或拒絕給付者,領取人應即通知指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