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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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製造業良好衛生標準
酒製造業良好衛生標準-第 4 條
為有效管理製酒原料之衛生安全,酒品作業場所,不得放置添加變性劑或含有毒有害人體健康物質之酒精。但經主管機關委託貯放且有明確標示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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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4 條
本法適用於各業。但因事業規模、性質及風險等因素,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其適用本法之部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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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轉殖植物輸出入許可辦法
基因轉殖植物輸出入許可辦法-第 4 條
輸入第二條第二款之基因轉殖植物,輸入人應填具申請書並載明下列事項,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一、輸入人姓名、聯絡地址及電話。 二、生產國別、起運口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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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第 4 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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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 4 條
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免稅年限為五年。 前項免稅年限應連續計算,不得中斷。民間機構在免稅期間內,應按所得稅法規定之固定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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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技產業園區內設有營業或聯絡處所之事業核准登記管...
在科技產業園區內設有營業或聯絡處所之事業核准登記管理辦法-第 4 條
申請前條之核准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 一、公司、商業、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專門職業技術人員或外國公司在臺辦事處或聯絡處營業、開業或備案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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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於國際機場園區內之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
營利事業於國際機場園區內之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 4 條
前條所定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僅從事準備或輔助性質之活動,依下列規定審查之: 一、依境外法律設立或登記之營利事業,視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僅從事準備或輔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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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
中華民國一百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第 4 條
本辦法獎勵方式如下: 一、入圍各項節目獎、行銷廣告獎以五名為限,各頒給獎狀一面;每一獎項得獎者另頒給金鐘獎獎座一座及獎金新臺幣十萬元。 二、入圍各項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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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標準
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標準-第 4 條
鋼製容器之材質,規定如下: 一、瓶身:應符合國際標準組織(以下稱 ISO)4978 或表五規定。 二、護圈及鋼裙:鋼料。 三、五十公斤規格並採單口基之容器護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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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
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 4 條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證書費,每件新臺幣一千元。申請補發或換發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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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4 條
本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所稱研究機構,指以科技或產業研究發展為主要業務之政府機構或法人;所稱創業育成中心,指提供空間、設備、專業諮詢、技術轉介及營運服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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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第 4 條
電路布局專責機關及前條第二項後段所規定之公益法人或團體所屬人員,對於職務或業務上所知悉或持有之秘密不得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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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 4 條
下列物品不適用本辦法: 一、事業廢棄物。 二、菸草或菸草製品。 三、食品、飲料、藥物、化粧品。 四、製成品。 五、非工業用途之一般民生消費商品。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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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離輻射防護法
游離輻射防護法-第 4 條
天然放射性物質、背景輻射及其所造成之曝露,不適用本法之規定。但有影響公眾安全之虞者,主管機關得經公告之程序,將其納入管理;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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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各分局辦事細則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各分局辦事細則-第 4 條
各分局得設之課、室,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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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污染建築物事件防範及處理辦法
放射性污染建築物事件防範及處理辦法-第 4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對於施工中建築物所使用之鋼筋或鋼骨,應依建築法規定指定承造人會同監造人提出無放射性污染證明,主管建築機關並得隨時勘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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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發票使用辦法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4 條
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 一、小規模營業人。 二、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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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第 4 條
智慧財產刑事案件,依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第三條第二款、第四款,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五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其範圍為: 一、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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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4 條
醫師、牙醫師、獸醫師或獸醫佐使用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時,醫師、牙醫師應將使用執照號碼載明於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獸醫師、獸醫佐應將使用執照號碼載明於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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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辦法
商業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辦法-第 4 條
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之程序如下: 一、取得或給予原始憑證。 二、輸入及驗證會計資料。 三、編製記帳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