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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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351-1 條
第一百六十二條至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一百六十七條至第一百六十八條、第一百七十條、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百七十九條、第二百八十五條之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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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427 條
就租賃物應納之一切稅捐,由出租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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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69-10 條
相互投資公司知有相互投資之事實者,其得行使之表決權,不得超過被投資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之三分之一。但以盈餘或公積增資配股所得之股份,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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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78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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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48 條
匯流排槽之固定及支撐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水平裝設:每隔一‧五米以內應加以固定及支撐。裝設牢固者,其最大距離得放寬至三米。 二、垂直裝設:於各樓地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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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352 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三十六條至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七十六條之一及第一百九十二條之施行日期,由交通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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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428 條
租賃物為動物者,其飼養費由承租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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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69-11 條
計算本章公司所持有他公司之股份或出資額,應連同左列各款之股份或出資額一併計入: 一、公司之從屬公司所持有他公司之股份或出資額。 二、第三人為該公司而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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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79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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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49 條
匯流排槽之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穿過乾燥牆壁,貫穿牆壁部分應連續不中斷。 二、樓地板: (一)垂直穿過乾燥樓地板,該樓地板上方一‧八米以內高度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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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429 條
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 出租人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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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69-12 條
從屬公司為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者,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造具其與控制公司間之關係報告書,載明相互間之法律行為、資金往來及損益情形。 控制公司為公開發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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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80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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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50 條
匯流排槽之分路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由匯流排引接之分路,得採用下列規定之一種配線方法裝設。若設備接地導線分開裝設,連接至匯流排槽之設備接地導線應依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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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430 條
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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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70 條
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者,其名稱,應譯成中文,並標明其種類及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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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81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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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51 條
匯流排槽之過電流保護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過電流保護裝置安培額定與作為幹線或次幹線之匯流排槽安培容量不能配合時,得選用較高一級者。 二、自匯流排槽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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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431 條
承租人就租賃物支出有益費用,因而增加該物之價值者,如出租人知其情事而不為反對之表示,於租賃關係終止時,應償還其費用。但以其現存之增價額為限。 承租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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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71 條
外國公司非經辦理分公司登記,不得以外國公司名義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業務。 違反前項規定者,行為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