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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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或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辦理受損企業、受損勞工認定之審查、評估及審議等事宜,得請相關機關(構)或企業、團體提供資料之範圍如下: 一、相同或直...
經濟部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所稱相同產品或服務,指該產品之構成物質及特性相同或服務之內容及特性相同。 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所稱直接競爭產品或服務,指該產品之構成物...
經濟部本辦法第四條至第六條所定執行事項,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得委任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
經濟部原文會企業工會(以下簡稱工會)代表董事候選人由工會選任,提送原住民族委員會轉陳行政院提名。
原住民族委員會本法第六條之一第一項所稱追溯或追蹤系統,指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類別之藥品(以下稱藥品),其販賣業者或製造業者為追溯藥品來源或追蹤藥品流向,就其製造、...
衛生福利部區域醫院以上之教學醫院、精神科教學醫院,得檢具下列文件、資料,依本法第四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特定藥品之專案製造或輸入: 一、診...
衛生福利部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驗證機構(以下簡稱驗證機構)係指經中央主管機關委託辦理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以下簡稱終端設備)審驗工作之機構。 前項終端設備之驗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以下簡稱終端設備):以有線傳輸媒介連接有線廣播電視系統(以下簡稱系統),並以光或電子方式進行傳輸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本辦法主管機關為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
勞動部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事業:指本法第二條第五項以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餐館業,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與餐館有關之事業。...
衛生福利部從事遠洋漁業之漁船裝設之船位回報器,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船位回報器須內建全球定位系統(GPS),且能防止使用者竄改或自行輸入船位資料。 二、全球定位系...
農業部從事附件一所列遠洋漁業漁獲物或漁產品之出口,應填具申請書(如附件二),並檢附下列文件以郵寄、傳真或網路方式,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為遠洋漁業漁獲物或漁產品...
農業部主管機關受理第六條至第八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漁獲證明書之申請核發、核銷、註銷、補發及其他相關業務,得委任所屬農業部漁業署辦理。
農業部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鮪延繩釣漁船:指以延繩釣漁具從事捕撈作業,並以鮪魚、旗魚、鯊魚、鰹魚或鬼頭刀等高度洄游魚類種群為主要漁獲種類之漁船。 二、...
農業部本辦法獎勵對象如下: 一、無線廣播事業及其從業人員。 二、廣播節目製作業、廣播電視廣告業及其從業人員。 三、對提升無線廣播產業技術、推動廣播產業發展有...
文化部本辦法獎勵對象如下: 一、電視事業及其從業人員。 二、電視節目製作業及其從業人員。 三、對提升電視產業技術、推動電視產業發展有特殊貢獻,或從事電視事業...
文化部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下設醫療發展基金、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藥害救濟基金、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預防接...
衛生福利部國寶及重要古物(以下簡稱古物),因必要修復、國際文化交流舉辦展覽或其他特殊情況,而有運出國外之必要者,應由保管機關(構)、團體或個人(以下簡稱申請單位...
文化部依本法第七十四條第一項申請文物運出入者(以下簡稱申請單位),外國運入文物須全數再運出,或本國運出文物須全數再運入。 前項外國運入之文物,如因故無法全數...
文化部本辦法所稱原產地預先審核,指非適用海關進口稅則第二欄稅率之貨物進口前,依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簡稱申請人)之書面申請,由海關預先審核該進口貨物之原...
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