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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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
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 3-3 條
建築物用途分類之類別、組別定義,應依下表規定;其各類組之用途項目,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另定之。 ┌────┬───────┬────┬────────────┐ │類 別│類 別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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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實施辦法
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實施辦法-第 6 條
依本辦法擔任調查工作之人員,對調查統計資料應負有保密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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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商管理規則
糧商管理規則-第 6 條
同類業務糧商,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不得使用相同或類似名稱。 同一糧食加工廠不得重複辦理糧食加工業務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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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第 6 條
申請人經主管機關書面審查合格者,由主管機關依下列各款進行實地評鑑: 一、產品驗證制度符合CNS 17065或ISO/IEC 17065標準。 二、審驗辦法、主管機關公告之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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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第 6 條
自來水取水設施之計畫取水量以計畫最大日供水量為準,並視需要另加處理廠內之處理用水量及原水輸送之損失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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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組織條例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組織條例-第 6 條
本局置組長三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技正八人至十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其中技正三人,職務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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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條例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條例-第 6 條
本局置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綜理局務;副局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襄理局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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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屬各分局組織通則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屬各分局組織通則-第 6 條
各分局置分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綜理分局局務;副分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襄理分局局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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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轉殖植物之標示及包裝準則
基因轉殖植物之標示及包裝準則-第 6 條
基因轉殖植物種子,應完整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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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辦法
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辦法-第 6 條
各機關應由文書單位負責辦理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但依公文性質、行文對象及時效,有適當控管程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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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第 6 條
完成第三條程序之廠商,製造警棍、警銬或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應逐一打造廠商名稱及編號,並不得超量製造及非法推銷。 前項廠商應詳細記載警械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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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服務需求評估及證明核發辦法
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服務需求評估及證明核發辦法-第 6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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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 6 條
保險業申請辦理第三條外匯業務時,應檢附下列書件: 一、金管會核發之營業執照影本。 二、董事會決議辦理各該業務議事錄或外國保險公司總公司(或區域總部)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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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處務規程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處務規程-第 6 條
國稅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菸酒稅、貨物稅、遺產稅、贈與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整體資訊作業及跨域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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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用物品進口免稅辦法
軍用物品進口免稅辦法-第 6 條
軍事機關進口軍用物品申請免稅案件,應由國防部或其授權單位,備具報關單,詳列進口物品名稱、件數、價格、用途及進口日期與地點,加蓋機關印信,及其他進口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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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 6 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運動產業發展綱領,每四年檢討修正,報請行政院核定。 地方政府依前項綱領,得訂定運動產業發展策略;訂定時,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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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
電業法-第 6 條
輸配電業應建立依經營類別分別計算盈虧之會計制度,不得交叉補貼。 輸配電業兼營電業或其他事業,應以不影響其業務經營及不妨害公平競爭,並經電業管制機關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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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防災相關設施裝置維修辦法
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防災相關設施裝置維修辦法-第 6 條
前條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公用天然氣事業得於前條規定期間屆滿前六個月起三個月內,填具申請表(格式如附表二)並檢具事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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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第 6 條
會計師及協助會計師執行查核簽證工作之助理人員(以下合稱查核人員)應充實專業學識與實務經驗,並遵守職業道德規範。 會計師應持續專業進修,並督促助理人員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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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
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第 6 條
複評單位每年於完成複評後二個月內公告,並得依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獎勵。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優良營造業複評單位辦理複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