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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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藥品、新醫療器材於辦理查驗登記前,或醫療機構將新醫療技術,列入常規醫療處置項目前,應施行人體試驗研究(以下稱人體試驗)。
衛生福利部保險業會計年度除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核准者外,應採曆年制,並應依其會計事務之性質、業務實際情形與發展及管理上之需要,釐訂其會計制度。...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署長綜理署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署長襄助署長處理署務。
衛生福利部公司法人進口供其興建或營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使用,且在國內尚未製造供應之營建或營運機器、設備、施工用特殊運輸工具、訓練器材及其所需之零組件,經中央主管機...
財政部本辦法所稱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以經濟部能源署為執行機關。
經濟部下列人員有必要於自由貿易港區(以下簡稱自由港區)停留二十四小時以上者,應由下列各款所定申請人於事前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敘明事由及處所,向自由港區管理機關...
交通部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貨物:指原料、物料、半製品、製成品或商品。 二、所得:指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三、國際金屬期貨交易所:指在國外為合法登記,且經...
交通部本辦法獎勵補助範圍係再生能源熱利用之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 本辦法有關申請案之受理、審查、核定、查驗、撥付或追回補助款項、認證、撤銷及其他相關業務,中央...
經濟部申請農藥田間試驗準則第五條所定國內田間試驗設計書之審查,每件收審查費新臺幣二千元。
農業部本辦法所稱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業務需要,將第三條至第五條所定事項,委任本部能源署辦理。
經濟部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指經各該國政府核准稅籍登記或類似稅籍登記者。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依各該國...
財政部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大陸地區船舶運送業:指依大陸地區法律設立登記之公司,經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從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財政部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以下簡稱旅客)攜帶外幣出入國境申報登記之範圍、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其業務由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貿易署)執行之。
經濟部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廢止公民營事業或興辦工業人投資興建及經營管理之核准時,為維持正常營運,維護園區內其他使用人之權益,得為...
經濟部本辦法所稱估價預先審核,指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於貨物進口前,就進口貨物有無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或其他屬實付、應付之應計入完稅...
財政部本法第十條第二項所稱無形之文化創意資產,指與文化創意有關之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與營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及其他符合財務會計準則公報所定義之無形資產。 本...
文化部本條例用詞之定義如下: 一、產業園區:指依本條例核定設置之產業園區與依原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編定、開發之工業區,及依原獎勵投資條例編定之工業用地、開發之工...
經濟部工業專用港與工業專用碼頭規劃建設之執行、港埠經營、港務管理、專用碼頭之興建、管理維護、船舶入出港、停泊、停航、港區安全、港區行業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依...
經濟部本辦法所稱減資,係指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稱金控子公司)以退還股本予股東而減少資本之方式,使金融控股公司取得資金。 金控子公司如以減少資本方式彌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