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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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01-2 條
關於寄託契約之報酬請求權、費用償還請求權或損害賠償請求權,自寄託關係終止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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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646 條
於醫療照護場所裝設隔離電源系統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隔離電路: (一)每一隔離電路應由開關或斷路器控制,使該電路每一條導線有一開關極,以同時切斷該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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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02 條
寄託物為代替物時,如約定寄託物之所有權移轉於受寄人,並由受寄人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者,為消費寄託。自受寄人受領該物時起,準用關於消費借貸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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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647 條
醫療照護場所隔離電源系統之線路隔離監視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隔離監視器: (一)除一般控制及過電流保護裝置外,每一隔離電源系統應裝設連續運轉之線路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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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03 條
寄託物為金錢時,推定其為消費寄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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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648 條
於供商議、宗教活動、娛樂、餐飲、遊戲、交通等用途,聚集一百人以上之全部或部分建築物內用電設備或器具配線及裝設,應依本節規定辦理。符合第六百五十二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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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03-1 條
寄託物為代替物,如未約定其所有權移轉於受寄人者,受寄人得經寄託人同意,就其所受寄託之物與其自己或他寄託人同一種類、品質之寄託物混合保管,各寄託人依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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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649 條
聚集場所之配線方法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固定式配線應採用金屬管槽、全程附有底板或蓋板之金屬電纜架、包封於混凝土厚度五十毫米以上之非金屬管槽、MI 電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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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04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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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650 條
聚集場所之用電設備或器具應採用設備與系統共同接地,並依第八十七條至第八十九條規定裝設漏電斷路器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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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05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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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651 條
可攜式開關盤或配電盤之供電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可攜式開關盤或配電盤應由匹配容量之電源出線口供電。 二、電源出線口應有過電流保護裝置。 三、電源出線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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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06 條
旅店或其他供客人住宿為目的之場所主人,對於客人所攜帶物品之毀損、喪失,應負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因物之性質或因客人自己或其伴侶、隨從或來賓之故意或過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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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652 條
於供戲劇演出、音樂演奏、電影放映、發表會、電影及電視製作或類似目的之建築物用電設備或器具配線及裝設,包括室內或室外,及觀眾座位區,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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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07 條
飲食店、浴堂或其他相類場所之主人,對於客人所攜帶通常物品之毀損、喪失,負其責任。但有前條但書規定之情形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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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653 條
本節用詞定義規定如下: 一、分路器組合:指二個以上分路之多極連接器組合。 二、引接線槽:指包含懸吊或嵌入插座之金屬導線槽。 三、立燈:指提供舞台上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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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08 條
客人之金錢、有價證券、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非經報明其物之性質及數量交付保管者,主人不負責任。 主人無正當理由拒絕為客人保管前項物品者,對於其毀損、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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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654 條
劇院、電影院、電影製片廠及電視攝影棚之觀眾區、表演區及類似場所之配線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固定式配線應採用金屬管槽、包覆於五十毫米以上混凝土之非金屬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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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609 條
以揭示限制或免除前三條所定主人之責任者,其揭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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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655 條
金屬導線管、非金屬導線管內之導線數不得超過表三二八~八規定。 導線槽內所有導線外徑截面積總和,不得超過該導線槽截面積百分之二十。載流導線得為三十條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