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2,000 免稅額
又稱:2000 免稅額、小額免稅
NT$2,000 免稅額是什麼?
台灣 2000 免稅額(集運適用):同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 NT$2,000 以下,免徵關稅與海關代徵之營業稅及貨物稅(財政部 106.09.07 台財關字第 1061018778 號公告,依關稅法第 49 條第 2 項);低於 2000 仍須申報(走簡易申報),只是免繳稅。
詳細說明
台灣 2000 免稅額(集運適用):同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 NT$2,000 以下,免徵關稅與海關代徵之營業稅及貨物稅(財政部 106.09.07 台財關字第 1061018778 號公告,依關稅法第 49 條第 2 項);低於 2000 仍須申報(走簡易申報),只是免繳稅。完稅價格怎麼算:完稅價格=商品價格+運費+保險費(CIF 價),免稅額以完稅價格而非商品標價計算。集運合箱超過 2000 會被課稅嗎?會——合箱把多件商品合併計算完稅價格,超過 NT$2,000 即按全額課稅,並非只課超出部分。依《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1 條分三級:完稅價 NT$2,000 以下低價免稅;NT$2,001–50,000 低價應稅;逾 NT$50,000 須改用一般進口報單。半年 6 次免稅次數限制:同一**納稅義務人**於半年度內低價免稅放行逾 6 次,即屬關稅法第 49 條第 2 項但書所稱進口次數頻繁,自該次起不適用免稅;半年度指每年 1 月至 6 月與 7 月至 12 月,1 月 1 日及 7 月 1 日重行計算。此標準對各進口管道通用(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12 條就郵包明定同一標準,空運與海運快遞辦法未另定次數,但不代表快遞不受限)。剩餘次數可於關港貿單一窗口以憑證登入查詢「(GB377) 進口次數頻繁資料查詢」。進階規則(官方頁常漏講):①菸酒及關稅配額農產品不適用 NT$2,000 免稅——依關稅法第 49 條第 2 項授權財政部公告排除,酒類不論金額一律課稅。②拆單規避沒用:免稅門檻本來就按「同批」合併計算。快遞的同批指同一發貨人以同一航(班)次運輸工具發送給同一收貨人(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4 條),該辦法並明定快遞業者或報關業者不得將同批進口快遞貨物分開申報;郵包則以同一寄件人、同一到達日寄交同一收件人 2 件以上合併計算。③廣告品及貨樣是另一級距:無商業價值者免稅,其餘完稅價格 NT$12,000 以下免稅(關稅法第 49 條第 1 項第 9 款);且與 2,000 門檻的計法相反——廣告品貨樣超過限額是「按超逾部分課稅」,NT$2,000 則是一超過就全額課稅。半年 6 次怎麼算:額度以「納稅義務人」計,不是以平台或集運商計——同一個人不論從哪些網站、經哪幾家業者進口,免稅放行次數是合併累計的;只計免稅放行批次,已課稅批次不列入。半年度每年 1 月 1 日與 7 月 1 日重行起算。好運器建議依貨值規劃合箱批次與收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