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Z WAY 三大澄清是真的嗎?記者會逐點查核
關務署三大澄清各對一半。「沒有強制」:法條確實給了三種委任方式,但法規強制的是「完成報關委任」這件事,官方過去五年的宣導卻只教民眾裝 EZ WAY,替代途徑直到爭議爆發才被完整說明。「保護個資」:法規已允許用實名認證門號免報身分證號,方向是對的,但實務上仍有業者照要證號、高價件不適用,且 759 萬人個資集中在一家與政府沒有契約的民營公司。「沒向民眾收費」:字面為真——費用是向報關業者收,每筆約 0.8~3.5 元,但署長自己說了:業者把成本反映在服務費上「屬業者的商業行為」。羊毛出在羊身上。
最後查證:2026-08-04(依全國法規資料庫現行條文、關務署 2026-08-03 澄清稿與當日各媒體署名報導)
| 官方澄清 | 查核結果 |
|---|---|
| 「法規並未強制民眾使用 EZ WAY」 | 法條成立,宣導避重就輕 空運辦法 §17 有三種委任方式是事實;但強制的是「委任」本身,且官方歷年宣導幾乎只提 EZ WAY,另外兩條路 8/3 才被公開完整說明 |
| 「推線上委任是為了保護個資」 | 有法源、有效果,落實打折 §18 III 允許以門號免報身分證號;但實務仍有業者索取證號、完稅價逾 5 萬元不適用,個資改為集中在一家無契約的民營公司 |
| 「沒有向民眾收費」 | 字面為真,實質由消費者埋單 向報關業者每筆 0.8~3.5 元級距收費(署長說明);署長並稱業者將成本反映在服務費屬商業行為——官方自認轉嫁存在 |
記者會發生了什麼事?事件時間軸
事件不是從網路開始,是從立法院開始。2026 年 7 月 29 日,立委林岱樺在財政委員會質詢:法定的實名認證通關,竟在沒有合約的情況下由民營公司營運收費——每筆最高 3.5 元確認費、SFTP 資訊串接另收月費 2,500 元加每筆 0.8 元,且採階梯計價,大型跨境電商享低價、本土中小報關業者付最高費率。8 月 1 日起輿論延燒,網紅陳沂發文質疑「私人企業可以透過這樣的方式蒐集民眾個資嗎?」,8 月 3 日中午關務署緊急召開「EZ WAY 三大誤解澄清」記者會,署長彭英偉親自主持。
記者會揭露的基本盤:EZ WAY 註冊約 759 萬人,每月 400 多萬筆進口快遞簡易申報單經其辦理、約佔整體七成;營運方關貿網路(上市代號 6183)是官股民營公司,財政部持股 36.11% 為最大股東;但關務署與關貿之間「沒有簽訂任何協議或契約,也未委託關貿網路建置 EZ WAY」——這句是署長親口說的。署長並承諾 3 個月內提出專案檢討報告,評估是否納入政府公共基礎建設,同時將在 App 增設法規預警提示功能。
記者會沒有平息輿論:百萬網紅 Cheap 當天逐點反駁,說「可以紙本報關」就像「沒人逼你搭 101 的電梯,你可以走樓梯」,批評整場記者會是「提油救火」。情緒放一邊——下面我們把三句澄清逐一放到法條原文與官方自己的文件上檢驗。
澄清一「沒有強制使用 EZ WAY」——法條站得住,宣導避重就輕
先講官方對的部分。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7 條第 1 項確實給了三種委任方式:一、書面個案或長期委任;二、經關港貿單一窗口線上委任(自然人憑證,2025 年 10 月起支援免讀卡機的行動自然人憑證);三、經實名認證平臺線上個案委任——EZ WAY 只是第三款的其中一個實作。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8 條結構相同。就法論法,「沒有強制」成立;目前也確實有約三成報單走紙本委任,其中包含本來就不適用實名認證、只能走紙本的公司行號。
再講官方沒說的另一半。第一,法規強制的是「完成報關委任」這件事:同條第 2 項規定,未完成委任並經記錄有案者,海關得不受理報關,而這一項自 2026 年 3 月 1 日全面施行——關務署自己在 2026 年 2 月 24 日的新聞稿就是用「全面實施」宣傳的。你被強制的不是某個 App,是「不委任就進不來」這個結果。第二,法條寫的是海關「得」不受理(裁量規定),面向民眾的宣導卻一律寫「將無法報關進口」(絕對語氣)——對業者談彈性,對民眾談絕對。
第三,也是輿論真正的火點:過去五年,官方面向民眾的宣導幾乎只教你下載 EZ WAY,紙本委任與單一窗口這兩條合法途徑,直到 2026 年 8 月 3 日爭議爆發,才由署長在記者會上第一次對大眾完整說明。而具通關網路經營資格的業者只有兩家,另一家評估後不做,於是「三選一」在市場上實際只剩一個選項。關務署補充說明也自承:跨境電商平臺實務上「多預設民眾已註冊 EZ Way APP,並要求民眾須先確認委任才發貨」。選項寫在法條裡,路只鋪了一條。
一句話拆解
強制的是「委任」,不強制的是「工具」。這兩層必須分開講——官方只講第二層,批評者只講第一層,於是雙方都覺得對方在騙人。
澄清二「推 EZ WAY 是為了保護個資」——有法源、有效果,落實打折
公平地說,官方這點有真實依據。紙本時代民眾要把身分證影本交給報關行,被留存、被重複使用的後果有案可查:2020 年海關查獲近 300 件冒名通關移送檢調;2021 年桃園一家報關行三個月冒名申報近 300 次,警方查扣的證物裡有 250 多件「日期空白的委任書正本」。線上委任確實砍掉了「身分證影本滿天飛」這條風險鏈。更關鍵的是,空運辦法第 18 條第 3 項白紙黑字:以進口簡易申報單申報收貨人實名認證行動通訊門號者,「得免」申報身分證統一編號——法規層面,用門號就可以不給證號,這是實名認證在個資上的真正實益。
但落實漏接在三個地方。其一,法規允許歸允許,實務上仍有業者照要身分證號:2023 年就有媒體查證報導,民眾完成實名認證後,集運業者仍要求再給一次身分證、「不給不給運」;關務署當時已函請相關公協會「請勿向民眾索取身分證字號」——三年過去,這件事到今天還在發生。其二,門號豁免只適用簡易申報單,完稅價格超過 5 萬元的高價貨物依法仍須申報身分證統一編號。其三,身分證號並沒有從流程中消失,只是搬了家:註冊 EZ WAY 本身就要提供身分證字號,電信認證不過還得上傳身分證正反面照片——759 萬人的身分資料,從分散在各報關行的紙本,變成集中在一家民營公司的資料庫。
而治理缺口讓「集中」更刺眼。立委吳宗憲的質疑一針見血:「憑什麼你可以一邊說『EZ WAY 跟政府沒有契約關係』,一邊還敢說『我保證 EZ WAY 的個資安全』。」查核也必須對官方公平:截至本頁查證日,查無 EZ WAY 或關貿發生已證實個資外洩或遭駭事故的任何紀錄——問題不是「已經洩了」,是「洩了誰負責、依什麼契約究責」至今沒有答案。
高價件例外,別被漏講
完稅價格逾 5 萬元的貨物不能走簡易申報單,門號豁免不適用,依法仍須申報身分證統一編號、居留證統一證號或護照號碼。
澄清三「沒有向民眾收費」——字面為真,帳單繞了一圈還是到你手上
收費本身沒有爭議,官方都認了:署長在記者會說明,關貿依使用量級距計價,向報關業者每筆收取約 0.8 元至 3.5 元。立委林岱樺質詢進一步揭露:源頭 SFTP 資訊串接另收月費 2,500 元加每筆 0.8 元服務費,且級距設計形成大小眼——量大的大型跨境電商每筆只付 0.8 元,本土中小報關業者卻負擔每筆 3.5 元的最高費率。台北市航空貨運承攬公會理事長羅文祥受訪補上歷史:早期每筆申報費用曾高達 18 元,經公會協調才降到 3.5 元,若無優惠還可能再加 2.5 元溯源費。
那這些錢最後誰付?不用推測,兩句原話就夠。公會理事長羅文祥:「目前 EZ WAY 費用由報關業者先付,再向收件人收取。」署長彭英偉在記者會親口說:「報關業者將成本反映在服務費用上,則屬業者的商業行為。」——官方等於承認轉嫁存在,只是主張那不歸政府管。每月 400 多萬筆、每筆 0.8 到 3.5 元,一年就是數千萬元起跳的系統費,全部藏在你看到的報關費與運費裡。「沒有向民眾收費」與「民眾最終埋單」同時為真,記者會只講了前一句。
更根本的問題是監督真空。完成報關委任是法定必要程序,但提供這個程序的系統,政府沒有委託契約、費率不需政府核准(主管機關認定其不屬通關網路業務範疇)、公司財報也未單獨揭露這塊收入。一個 759 萬人被制度導入的收費系統,費率由民營公司「與業者依商業模式協調」——這才是立委與輿論真正質疑的核心。
為什麼你從來沒看到這筆錢
集運與快遞的費率表不會單獨列出「EZ WAY 費」——它被含在報關費與運費裡。財政部 2021 年的官方說明也白紙黑字承認,業者代繳稅費時「部分業者會向進口人收取手續費」。看不到,不代表你沒付。
你的身分證字號到底流去了哪裡?
把三大澄清放一邊,這才是多數人真正想知道的事。依現行法規與官方文件,你的證號在跨境網購流程中有四個關口:
關口一:註冊 EZ WAY 時——給了關貿網路
註冊須提供國籍、手機門號、姓名與身分證字號;電信認證未通過者,還須上傳身分證正反面清晰照片。這是 759 萬人資料集中的起點,保管者是一家與政府沒有委託契約的民營上市公司。
關口二:簡易申報時——法規上可以不給業者
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8 條第 3 項:申報實名認證行動門號者,得免申報身分證統一編號。也就是說,完稅價 5 萬元以下的一般網購件,報關與集運業者依法不需要你的證號。
關口三:實務上——部分業者照要不誤
2023 年媒體查證報導:民眾完成實名認證後,集運業者仍要求再提供一次身分證,「不給不給運」。關務署當時已函請快遞及報關公協會勿向民眾索取身分證字號。若遇到業者索取,你可以引用這一點拒絕。
關口四:冒名風險——制度要防的敵人真實存在
2020 年海關查獲近 300 件冒名通關;2021 年單一報關行三個月冒名近 300 次;曾有民眾遭多家報關行以每天 1 到 3 筆的速度冒用累計至少 600 次。2025 年 6 月 20 日起 EZ WAY 全面禁止境外 IP 註冊與委任,官方理由正是境外冒用國人個資「日益頻繁」。
查核註記:截至 2026-08-04,查無 EZ WAY 或關貿網路發生已證實的個資外洩或遭駭事故。上述冒名案件是「個資被業者端濫用」的犯罪,與「系統被駭」是兩回事——前者有案可查,後者目前沒有。
與其互罵,不如把三件事做完——本站的三點主張
好運器是集運業者,也是這套制度每天的使用者。我們不需要記者會,也不需要網紅翻譯,我們只希望制度往三個方向修:
讓門號真正取代身分證號
法源已經在了(空運辦法第 18 條第 3 項「得免申報」),關務署 2023 年也發過函——缺的是把「請勿索取」升級為有稽核、有後果的義務,讓一般網購件從頭到尾用實名認證門號完成識別。韓國 2011 年起就用「個人通關固有號碼」取代身分證號申報並於 2015 年全面施行,同時也留下教訓:代碼一樣會被盜用(2022 年查獲 120 件、涉案 388 億韓元),所以韓國 2026 年起改為代碼每年更新、盜用重罰。台灣要學的是整套設計,不是半套。
法定程序的費率必須透明
完成報關委任是法律要求,承載它的系統卻無契約、費率免核准、財報不揭露。應公開費率表、將收費納入監督(契約化或費率核定擇一),並在署長承諾的 3 個月檢討報告中,認真評估納入政府公共基礎建設的可行性——而不是讓「依市場機制」一句話擋掉所有監督。
宣導把三條路講全、把條件講清
官方文宣應同時載明三種委任途徑與各自的實際成本,如實說明「得不受理」的裁量性質,以及預先確認委任的適用條件。民眾不是不能接受制度,是不能接受「只給一條路的自由選擇」。
同時提醒消費者
在制度改善之前,實名認證與預先委任仍是現行有效規定:收到推播請核對寄件人、品名與金額再按「申報相符」;不是你買的就按「申報不符」並填寫冒名報關聲明書。批評制度與遵守制度,兩件事不衝突。
好運器怎麼處理這件事
批評歸批評,程序我們照樣替你跑順:好運器與 EZ WAY 實名認證直連,報關時自動帶入正確收件人資料,並在貨物離開深圳倉前完成推播,讓你有充足時間確認,不會發生「貨到了才叫你點」的情況。合作報關行具 AEO 授權經濟營運者認證,可開立統一發票與進口報單。制度怎麼改我們持續盯,你的包裹不會被夾在中間。
法源與出處(本頁每一個數字都出自這裡)
- 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7 條、第 18 條、第 29 條)—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8 條、第 32 條)— 全國法規資料庫
- 關務署 2026-08-03 澄清稿:報載「EZ Way 是私人公司經營」之澄清
- 關務署 2026-08-03 補充說明:海關對民眾使用 EZ Way APP 所生疑慮
- 關務署 2026-02-24 新聞稿:115 年 3 月 1 日全面實施預先確認委任
- 中央社 2026-08-03:財部澄清 EZ WAY 3 大誤解(署長逐字發言)
- 聯合新聞網 2026-08-03:關務署三大澄清(每筆 0.8~3.5 元、成本反映屬商業行為)
- ETtoday 2026-08-03:公會理事長羅文祥談費率沿革(18 元→3.5 元、溯源費)
- 中國時報 2026-08-04:林岱樺質詢與市場結構(SFTP 月費、階梯計價)
- 中時 2026-08-03:立委吳宗憲四項要求(無契約卻保證個資安全)
- 壹蘋新聞網 2023-01-17:完成實名認證仍被要求身分證(關務署:勿索取)
- 韓國關稅廳(korea.kr)2022-10-14:個人通關固有號碼盜用查緝政策
- ETtoday 2026-08-03:Cheap 逐點回應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