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稅費計算公式
又稱:進口關稅計算公式、進口稅費公式
進口稅費計算公式是什麼?
台灣進口稅費由幾項逐項相加,而非單一稅率:①完稅價格(CIF)= 商品價格 + 國際運費 + 保險費;外幣依關稅法第 39 條由關務署定期公告之匯率折算,實務每旬一次,採報關前一旬中間日(每月 5、15、25 日,遇例假日往前推)臺灣銀行掛牌價,進口用賣出匯率;②查 CCC 稅則決定關稅率(多數消費品 0–30%,依品項);③進口關稅 = 完稅價格 × 關稅率(海關進口稅則絕大多數稅號為
詳細說明
台灣進口稅費由幾項逐項相加,而非單一稅率:①完稅價格(CIF)= 商品價格 + 國際運費 + 保險費;外幣依關稅法第 39 條由關務署定期公告之匯率折算,實務每旬一次,採報關前一旬中間日(每月 5、15、25 日,遇例假日往前推)臺灣銀行掛牌價,進口用賣出匯率;②查 CCC 稅則決定關稅率(多數消費品 0–30%,依品項);③進口關稅 = 完稅價格 × 關稅率(海關進口稅則絕大多數稅號為從價稅;另有從量稅=重量×每單位應徵稅額、複合稅=同一稅號內同時並列從價稅率與從量稅率,採從高課徵);④推廣貿易服務費 = 完稅價格 × 0.04%(貿易法第 21 之 1 條;進口以關稅完稅價格計、出口以離岸價格計;應繳費額未逾 NT$100 免徵——門檻是費額不是貨價);⑤貨物稅只課橡膠輪胎、水泥、飲料品、平板玻璃、油氣類、電器類、車輛類七項(貨物稅條例第 6 至 12 條),一般網購商品多不課;菸、酒不課貨物稅,而是另依菸酒稅法課菸酒稅,菸品再加徵菸品健康福利捐;⑥營業稅 =(完稅價格 + 關稅 + 貨物稅或菸酒稅 + 菸品健康福利捐)× 5%,進口時由海關代徵(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41 條);推廣貿易服務費屬規費,不計入營業稅稅基。另高價特定貨物尚有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免稅門檻:快遞貨物完稅價格 NT$2,000 以下免徵進口關稅與營業稅,超過即全額依稅率課徵(無僅對超出部分課稅)。⑦門檻按「同批」合併計算,不是逐件:關稅法第 49 條第 2 項明定同批完稅價格合併計算在限額以下才免稅;快遞的「同批」指同一發貨人以同一航(班)次運輸工具發送給同一收貨人(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4 條),集運併寄正好符合,會加總後判定。⑧免稅有次數上限,集運同樣受限:同一納稅義務人於半年度內低價免稅放行逾 6 次,即屬關稅法第 49 條第 2 項但書所稱「進口次數頻繁」,自該次起不適用免稅;半年度指每年 1 月至 6 月及 7 月至 12 月,每年 1 月 1 日及 7 月 1 日重行計算。次數以「納稅義務人」計,非以平台或集運商計。法制上,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12 條就郵包明定同一標準,空運與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則未另定次數,但這不代表快遞不受限——母法但書對各進口管道通用。剩餘次數可於關港貿單一窗口以憑證登入查詢「(GB377) 進口次數頻繁資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