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購要繳稅嗎?免稅額、半年 6 次與營業稅
- 免稅門檻:完稅價格(商品+國際運費+保險)≤ NT$2,000 免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菸酒與實施關稅配額之農產品除外)。
- 半年 6 次:同一收件人半年內(1/1–6/30、7/1–12/31)進口逾 6 次,第 7 次起海關得不適用免稅——即使單筆未滿 NT$2,000 也可能被課稅。
- 超過怎麼算:關稅 = 完稅價格 × 稅率;營業稅 =(完稅價格+關稅+貨物稅等)× 5%。
- 可自行查詢:關港貿單一窗口自 2020/7/1 起提供「進口貨物次數頻繁查詢」,能查自己還剩幾次免稅額度。
- 關鍵:據實申報。申報不實或明顯偏低,海關得依規定核估;虛報涉違反《海關緝私條例》。
資料來源:財政部、財政部關務署、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詳見文末引用文獻)
最後更新:2026-07-29(門檻數字與法源覆核)
NT$2,000 免稅門檻
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 NT$2,000 以內者,免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之農產品除外)。完稅價格不是只看商品標價,而是「商品 + 國際運費 + 保險費」的總和——這也是很多人誤判的地方。
常見誤判
商品標價 NT$1,850 看似免稅,但加上國際運費 NT$250 後完稅價格為 NT$2,100,已超過門檻,仍須課關稅與 5% 營業稅。估稅時務必把運費算進去。
半年 6 次限制(常被忽略)
頻繁網購者注意
同一收件人以個人自用進口低價郵包/快遞,半年內(上半年 1/1–6/30、下半年 7/1–12/31)以 6 次為限;逾 6 次,第 7 次起海關得不適用免稅優惠——即使單筆未滿 NT$2,000 也可能被課稅。次數於每年 1/1 與 7/1 重新計算。
常買小東西的人,容易在不知不覺中超過次數。可規劃合併寄送,減少進口筆數(集運合併本就省運費,也有助控管次數)。
怎麼查自己還剩幾次?
海關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在「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提供進口貨物次數頻繁查詢服務,民眾可自行查詢當期還能享有幾次免稅進口(半年以 6 次為限)。下單前先查一下,就不會在第 7 次才發現被課稅。
💡 實務建議:接近次數上限時,把幾筆小額訂單合併成一次寄出,既省國際運費,也少佔一次免稅額度。
超過免稅額怎麼算
不同商品關稅率不同(多數消費品落在 0–10%),可用智慧稅則查詢輸入商品查稅則號列與稅率,或用進口稅費試算工具直接估算到岸總成本。
完稅價格怎麼認定(別申報過低)
完稅價格原則以實付/應付交易價格為基礎,加計運費、保險。若申報不實或明顯偏低,海關得依規定核估完稅價格;虛報價格、數量涉違反《海關緝私條例》,得沒入並裁罰。請據實申報並保留訂單、付款證明。
跨境電商課稅新制(對業者)
跨境電子勞務(境外電商賣電子勞務給我國自然人)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課徵營業稅。依《跨境電子勞務交易課徵營業稅規範》,境外電商營業人年銷售額逾新臺幣 60 萬元者,應依營業稅法第 28 條之 1 及稅籍登記規則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並須開立雲端發票。
※ 這是對「業者」課稅。對個人消費者而言,重點仍是進口時的免稅額、半年 6 次與據實申報。
正確觀念
4 個正確觀念
- 免稅看完稅價:含運費保險,不是只看商品標價。
- 控管次數:半年 6 次,可用關港貿單一窗口先查剩餘次數,頻繁網購可合併寄送。
- 據實申報:別申報過低,海關得核估、虛報受罰。
- 先估稅:用智慧稅則查詢或試算工具預估,避免到貨才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