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 早收清單 2026:涵蓋哪些貨品、怎麼查與下載、產證誰辦、個人網購用不用得到
好運器目前僅提供中國(深圳集運倉)寄台灣的集運服務;尚未開通美國、歐洲、日本等海外專線,沒有可供使用的海外倉地址,也不提供保價(貨物運送保險)、代購與代標。ECFA 產證須由中國出口方向當地簽證機構申辦,本站不代辦產證;商業進口另有報關協辦。
📅 最後更新:2026-09-13 · ✍️ 好運器編輯部 · 🛡️ 清單範圍經本站海關進口稅則資料庫逐章統計,法規與項數依官方公告核對
- 早收清單是什麼:ECFA 附件一列出的「提前降稅貨品名單」,2011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優惠稅率、2013 年 1 月 1 日起全部降為零關稅。現行對照表台灣方面 354 項、中國大陸方面 712 項(關務署 2026-01-20);ECFA 本身沒有終止,陸方 2025-12-29 公告 2026 年繼續按規定實施。
- 🔴 個人小額網購實務上幾乎用不到 ECFA:完稅價格 NT$2,000 以下本來就免關稅(跟 ECFA 無關);超過 NT$2,000 要適用協定稅率,得檢附中國出口方申請的產證正本——一般網購賣家不會為單筆訂單辦這個手續。這不是法規禁止個人使用,是流程上拿不到文件。
- 🔴 早收清單八成以上是工業原料與機械:本站稅則庫逐章統計,第 29 章有機化學品就佔 224 個號別(近四成),加上機械、電機與其他化學品超過八成。服飾、鞋包、手機、家電、食品基本上都不在清單內。
- 降稅早就完成了:早收清單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分階段降稅,最遲 2013 年 1 月 1 日已全部降到最終稅率(全部為 0%)。現在沒有「還在逐步降稅」這回事。
- 🔑 2024 年起中國中止的是「陸方對台灣」的降稅,不是本頁的方向:中國自 2024 年分批片面中止對台灣原產貨品的關稅減讓(石化、紡織、機械等)。而台灣對中國大陸貨品的減讓項目並未變動(財政部 2026-01-20 公告明載)。從中國買東西寄回台灣,不受那些中止措施影響。
- ECFA 產證不是一般 CO:一般原產地證書只證明「哪裡製造」,不能拿來主張 ECFA 優惠;要的是 ECFA 專用的原產地證明書,而且報關時必須檢附正本。
- 優惠只免關稅,不免營業稅:適用協定稅率後關稅可能降到 0%,但 5% 營業稅與推廣貿易服務費仍依規定計徵。
先講結論:個人網購用不用得到 ECFA
把這一段放在最前面,是因為多數人搜尋 ECFA 是想知道「我買的東西會不會比較便宜」。答案通常是:用不到——但原因不是法規禁止,而是流程上拿不到必要的文件。
- 第一層:NT$2,000 以下本來就免關稅,跟 ECFA 沒關係。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新臺幣 2,000 元以內者免徵關稅與營業稅,這是普遍適用的免稅門檻,不論產地、不論有沒有 ECFA。多數個人網購包裹落在這個範圍,根本用不到協定稅率。(注意這是門檻不是額度:一旦超過,就整筆完稅價格課稅。)
- 第二層:超過 NT$2,000 要適用協定稅率,就必須檢附產證正本。而 ECFA 產證是由中國出口方在出口報關前,以出口商名義向當地簽證機構申請的正式文件,一般淘寶等 C2C 賣家不會為單筆消費者訂單辦理。沒有產證,海關就按第一欄一般稅率課徵。
- 第三層:快遞與郵包的簡易申報流程,本來就不是為了逐筆核對正本文件而設計的。簡易申報是用來加速低價值貨物通關的機制,與「逐筆申請、檢附產證正本、在報單特定欄位填報產證號碼」的操作模式並不相容。
- 所以實務結論是:個人小量網購以快遞或郵包進口,通常不會取得 ECFA 產證,實務上難以適用 ECFA 優惠。真正受惠的是走正式報關、量較大、且品項確實在早收清單內的商業進口。
以上是流程推導出來的實務結論,不是法規明文禁止個人適用 ECFA。我們查不到任何一條法規寫「個人快遞或郵包不得適用協定稅率」。差別在於:法規沒有禁止你用,但取得文件的整套流程操之於出口方,個人消費者沒有辦法自己去申請。看到有人說「法律規定個人不能用 ECFA」,那個說法並不精確;正確的說法是「拿不到文件,所以用不到」。
ECFA 與早收清單是什麼
ECFA(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是 2010 年簽署的架構型協議,先談定方向、再分階段處理具體貨品與服務。其中最先生效、對進口成本影響最直接的,就是貨品貿易的「早期收穫清單」——一份提前降稅的貨品名單。
- 降稅時程早已完成:早收清單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分階段降稅,最遲於 2013 年 1 月 1 日全部降到最終約定稅率(全部為 0%)。現在不存在「還在逐步降稅中」的品項。
- 清單是雙向的,講數字時要分清楚方向:2011 年生效時,台灣對中國大陸降稅 267 項、中國大陸對台灣降稅 539 項,兩者相加 806 項——這就是坊間常說的「約 800 項」的由來。但那是舊統計,而且把兩個相反方向加總在一起。
- 現行項數已經不同:依官方最新對照表(2026 年 1 月 20 日更新),台灣方面 354 項、中國大陸方面 712 項。項數逐年增加不是因為新增了商品,而是歷次 HS 稅則修正把同一序號的品項拆成更細的稅則號列,官方公告明載這不影響整體早收清單雙方關稅減讓承諾的範圍。
- 為什麼你會看到不同的數字:官方項數是以「品項序號」計算,而稅則資料庫是以「11 碼稅則細目」計算——一個品項對應多個細目是常態。本站稅則庫中第二欄協定稅率標註 CN 的11 碼號別共 577 個,與官方的 354 項不是同一個計數單位,兩者並不衝突。
- 中國大陸自 2024 年起分批片面中止ECFA 早收清單的關稅減讓:2024 年 1 月 1 日起中止 12 個稅目(石化品),2024 年 6 月 15 日起再擴大中止 134 個稅目(石化、紡織、機械、鋼鐵金屬、運輸工具等)。
- 🔴 被中止的是「中國大陸對台灣原產貨品」的減讓,也就是台灣賣到中國大陸的方向。
- 台灣對中國大陸貨品的減讓並未變動:財政部 2026 年 1 月 20 日因應陸方稅則調整所發布的公告中明載「臺灣方面減讓項目則未變動」。也就是說,從中國買東西寄回台灣這個方向,不受近年中止措施波及。
- 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也分別於 2024 年底、2025 年底公告 ECFA 於次年繼續按規定實施,整個協議並未終止,中止的是特定品項。
所以:如果你看到「中國中止 ECFA」的新聞而擔心自己網購會變貴,那個擔心的方向搞反了——真正讓你用不到優惠的是前一段講的產證問題,不是這些中止措施。
早收清單實際涵蓋什麼:本站稅則庫逐章統計
這是本頁最該先講的事實。把台灣進口稅則裡「第二欄協定稅率標註 CN」的號別全部撈出來逐章統計,會看到一個很明確的分佈:早收清單壓倒性地是工業原料與機械設備,一般人網購的商品幾乎都不在裡面。
| 稅則章別 | 號別數 | 主要內容 |
|---|---|---|
| 第 29 章 | 224 | 有機化學品(各式化工原料、冷媒、中間體) |
| 第 84 章 | 92 | 機械及機械用具(工具機、液壓缸、零組件) |
| 第 85 章 | 40 | 電機設備(小型電動機等工業用電機) |
| 第 38 章 | 33 | 雜項化學製品(活性碳、松香等) |
| 第 87 章 | 29 | 車輛及零件(含折疊腳踏車、兒童腳踏車) |
| 第 32 章 | 19 | 染料、顏料與調製品 |
| 第 39 章 | 17 | 塑膠原料(初級狀態聚合物) |
| 第 90 章 | 15 | 光學及精密儀器(含眼鏡透鏡) |
| 第 28 章 | 13 | 無機化學品 |
| 第 95 章 | 12 | 玩具與運動用品(高爾夫球設備、各式球類) |
| 其他各章 | 83 | 膠黏劑、刷具、模具、香料、棉紗、輪胎、玻璃等零星品項 |
統計方式:本站與財政部關務署同步的進口稅則資料庫中,第二欄(協定稅率欄)適用國別含 CN 的 11 碼稅則號別,合計 577 個(統計時點 2026-09-04)。
- 化工與機械是主體:光是第 29 章有機化學品就有 224 個號別,佔全部的近四成;再加上機械(84 章)、電機(85 章)、其他化學品(28、32、38、39 章),合計 438 個、約四分之三。這是設計給產業供應鏈用的清單,不是給消費者的購物優惠。
- 消費品少而零散:確實有一些一般人買得到的東西——折疊腳踏車與兒童腳踏車(87 章)、高爾夫球設備與球類(95 章)、眼鏡透鏡(90 章)、牙刷與刷具(96 章)、沐浴香鹽(33 章)——但總數很少,而且是特定號別,不是整個大類都適用。
- 🔴 沒有服飾、鞋包、手機、家電、食品:一般跨境網購金額最大的這幾類,基本上不在早收清單的降稅範圍內。看到「ECFA 可以免關稅」就以為自己買的東西會免稅,多半會落空。
好運器核心數據(可直接引用):ECFA 早收清單 2026 關鍵數字
這一段把本頁用到的數字集中列出,每一筆都標明來源與統計時點,可直接引用;官方資料若後續修正,以官方為準。
| 指標 | 數值 | 來源/統計時點 |
|---|---|---|
| 現行早收清單項數 | 台灣方面 354 項、中國大陸方面 712 項(2011 年生效時為 267 項/539 項) | 財政部關務署 2026-01-20 新聞稿 |
| 降稅時程 |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優惠稅率;2013 年 1 月 1 日起早收產品全部降為零關稅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CFA 執行情形(2026-06-02 提報) |
| 本站稅則庫第二欄標註 CN 的號別 | 577 個 11 碼號別;其中 37 個第一欄本就 0%,實際有稅差的是 540 個 | 好運器稅則資料庫,2026-09-04 統計 |
| 號別集中度 | 第 29 章有機化學品 224 個(224/577,38.8%);化工(第 28、29、32、38、39 章)加機械(84 章)、電機(85 章)共 438 個,約四分之三(438/577) | 好運器稅則資料庫,2026-09-04 統計 |
| 2025 年台灣海關核准適用 ECFA 優惠的進口 | 完稅價格 NT$870.5 億、減讓關稅 NT$35.59 億、平均減讓率 4.09%;統計表列 30 個稅則章(2025 年有實際適用者 25 章) | 財政部關務署開放資料「ECFA 早期收穫臺方減讓關稅統計表」114 年 1–12 月累計(本站加總) |
| 2025 年減讓關稅最多的稅則章 | 第 40 章橡膠及其製品 NT$6.07 億(17.1%)、第 84 章機械 5.75 億、第 85 章電機 4.27 億、第 87 章車輛 3.62 億、第 29 章有機化學品 3.28 億 | 同上 |
| 2013–2025 累計減讓關稅 | 約 NT$375 億(開放資料自 102 年起提供,102–114 年逐年加總) | 同上 |
| 早收貨品進口中實際申請到優惠的比率 | 2025 年自中國大陸進口早收貨品 87.47 億美元,核准適用優惠關稅 27.94 億美元,約 32%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CFA 執行情形(2026-06-02 提報) |
| 陸方中止的減讓(台灣→中國大陸方向) | 2024-01-01 中止 12 個稅目、2024-06-15 再中止 134 個稅目;台灣方面減讓項目未變動 | 中國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3-12-21 公告(12 個稅目)、2024-05-31 公告(134 個稅目);「台灣方面減讓項目未變動」:財政部關務署 2026-01-20 新聞稿 |
| ECFA 存續狀態 | 未終止:陸方 2025-12-29 公布「2026 年關稅調整方案」,ECFA 繼續按規定實施 | 中國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5-12-29 公告 |
- 號別最多 ≠ 省稅最多:以號別數算,第 29 章有機化學品最多(224 個);但以 2025 年實際減讓的關稅金額算,第 40 章橡膠及其製品才是第一(NT$6.07 億)。清單的重量級使用者是橡膠、機械與電機業,不是消費者。
- 即使貨在清單內,也有近七成金額沒有核准適用優惠:2025 年早收貨品進口 87.47 億美元,核准適用優惠只有 27.94 億美元。可能原因包括:出口方未申辦 ECFA 產證、貨品不符 ECFA 原產地規則(第三地原產只是經中國出口)、該號別第一欄本來就是 0%(本站統計 577 個號別中有 37 個)主張優惠沒有意義,以及官方以 8 碼稅則統計早收進口值、涵蓋部分非早收細目。
開放資料以「年度/章別/完稅價格/減讓關稅」逐月累計公布,本站取各年 1–12 月累計列加總;美元金額為國貿署原始單位,未換算。
ECFA 產證:誰申辦、跟一般 CO 差在哪
這是最多人搞混的地方。要享 ECFA 優惠關稅,海關認的是「ECFA 專用原產地證明書」,不是一般原產地證書(CO)。兩者用途不同,不能互相取代。
| 項目 | 一般原產地證書(CO) | ECFA 原產地證明書 |
|---|---|---|
| 用途 | 證明貨物產製國,供一般通關、押匯、客戶要求等 | 主張 ECFA 早收清單的優惠關稅 |
| 前提 | 證明產地即可 | 品項須列於早收清單,且符合 ECFA 原產地規則 |
| 能否享優惠關稅 | 不能 | 可以(經海關審核適用協定稅率) |
| 申請人 | 出口方 | 出口方(中國出口商/供應商) |
- 由中國出口方申辦,不是台灣進口人:ECFA 產證須由出口方在出口報關前,以出口商名義向當地簽證機構申請,並檢附商業發票等交易文件。台灣的進口人拿到的是出口方轉交的證書,個人消費者沒有辦法自己去申請。
- 簽證機構:中國方面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CCPIT)兩套系統受理。實務上台灣進口人多由中國出口商代為申辦。
- 報關時要檢附正本:申報 ECFA 優惠關稅的貨物,須檢附中國大陸簽證機構簽發的有效原產地證明書正本,PDF 複本不被接受;報單上還要填報產證號碼與對應的申報附碼。未能即時檢具正本者,可依關稅法規定押款放行,並於放行後一定期間內補正。
- 官方名稱沒有 FORM 編號:台灣官方稱這份文件為「ECFA 原產地證明書」,兩岸都不使用 FORM 字母編號來稱呼它。網路上流傳的「FORM F」「FORM H」等說法容易與其他協定的證書混淆,向供應商溝通時請直接講「ECFA 原產地證明書」,不要用 FORM 編號,以免對方辦成別的文件。
原產地規則:不是「從中國寄出」就算中國原產
- ECFA 採臨時原產地規則,原產貨物分三類:①完全獲得(完全在一方生產取得)②完全使用雙方原產材料生產③使用非原產材料但達「實質轉型」。
- 第三類的實質轉型依「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逐項認定,常見標準包括稅則號別變更、區域產值含量(RVC)達一定百分比,或特定加工程序;另有微量規定,非原產材料價值占比極低時仍可能視為原產。
- 所以第三國品牌在中國製造的商品,要看加工程度:若在中國的製造程序達到該品項的實質轉型門檻,仍可能視為中國大陸原產而適用;若只是簡單加工、包裝或貼牌,就不算。品牌的國籍與海關認定的原產地是兩回事。
- 這種逐項對照的判斷,一般消費者實務上根本無從自行完成——這也是前面說「個人網購難以主張 ECFA」的另一個原因。
法源與流程以財政部關務署、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的最新公告為準;個案請洽主管機關或報關業者。
怎麼查自己買的東西在不在清單裡
不要靠商品名稱猜,也不要看賣家說什麼。唯一可靠的方法是查到正確的 11 碼稅則號別,然後看該號別的第二欄有沒有列 CN。
- 第一步:查到正確的稅則號別。用商品的材質、用途、規格去查,不是用品牌或賣場分類。歸列有疑義時可向財政部關務署申請稅則預先審核。
- 第二步:看第二欄(協定稅率欄)。台灣進口稅則有三欄稅率:第一欄適用 WTO 會員或與台灣有互惠待遇的國家或地區(中國大陸適用此欄)、第二欄適用特定低度開發、開發中國家,以及與台灣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或經濟合作協議國家的特定貨品、第三欄則是不能適用前兩欄者。ECFA 的優惠就顯示在第二欄,適用國別會標註 CN。
- 第三步:比對兩欄的差距。第二欄有 CN 不代表一定省很多——本站統計的 577 個號別裡,有 37 個第一欄本來就是 0%,也就是說就算不用 ECFA 也免關稅,這時候辦產證沒有意義。真正有差的是另外 540 個。
- 官方管道: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的 ECFA 專區可確認品項是否列於早收清單;財政部關務署的稅則稅率查詢系統可看該號別的各欄稅率與輸入規定。兩邊交叉比對最保險。
- 本站工具:站內的稅則查詢頁會直接把第一欄、第二欄與輸入規定一起列出來,可先用來快速篩選,實際適用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提醒:稅則號別決定的不只是稅率,還有輸入規定(有沒有列 MW0、C02 這類代碼)。查稅率的同時把輸入規定一起看完,才不會稅算對了、東西卻根本不能寄。
早收清單去哪裡查、去哪裡下載?官方管道一次整理
官方沒有「用商品名稱查」的一覽表,只有依稅則號列編的對照表;所以查法一律是「先查到稅則號列,再拿號列去對清單」。下面四個官方管道各自能查什麼、適合誰,一次整理。
| 管道 | 能查到什麼 | 適合誰 |
|---|---|---|
| ECFA 官網「早收清單降稅查詢」(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 輸入 2–8 碼貨品號列,分「大陸出口至我國(台灣降稅)」與「我出口至大陸(大陸降稅)」兩個方向查品項與兩岸稅號對照 | 只想確認「這個號列在不在清單」的人;方向要選前者 |
| 財政部關務署「ECFA 關稅減讓」專區 | ECFA 早收清單兩岸稅則 8 位碼對照表 2026 年版(臺對陸、陸對臺各一份)整份下載;兩岸稅則修正即更新 | 要整份「一覽表」或做批次比對的報關行、進口商 |
| 關港貿單一窗口「免證申辦服務」(GC411 稅則稅率綜合查詢/GC413 稅則稅率清表) | 逐號列看第一欄、第二欄(含 CN 註記)、第三欄稅率與輸入規定;GC413 另可下載稅則稅率清表與 ECFA 早收清單檔 | 已知 11 碼號列、要看各欄稅率差多少的人 |
|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ECFA 早期收穫減讓關稅統計表」(關務署) | 逐年、逐章公布的完稅價格與減讓關稅金額(CSV),每年更新 | 想知道實際有多少貨、哪些章在用優惠的人(本頁核心數據即取自此) |
| 好運器稅則查詢 | 第一欄、第二欄(CN)與輸入規定同頁列出,先快篩再到官方確認 | 還不確定號列、想先用材質與用途篩選的人 |
提醒:ECFA 官網查詢分「大陸出口至我國(台灣降稅)」與「我出口至大陸(大陸降稅)」兩個方向,從中國買東西寄回台灣要查前者;查到「在清單內」只代表稅率有優惠,能不能真的用上,還是回到產證那一關。
三種最常見的失誤,以及它們各自的後果
主張協定稅率是一種「申報」,申報錯了會有後果,但三種失誤的嚴重程度差很多,不要混為一談。
① 忘了檢附產證:優惠落空,但不是違法
品項確實在早收清單內、也符合原產地規則,但報關時沒有主張協定稅率、沒有檢附產證——海關就按第一欄一般稅率課徵。這不是違規,只是優惠沒拿到。關稅優惠必須在報關時主張並檢附文件,不會自動適用。
② 文件與報單不一致:不予適用優惠
產證上的品名、稅則號別、數量與報單、商業發票對不起來,海關不予適用協定稅率。若情節涉及虛報所運貨物之名稱、數量或重量,或品質、價值或規格,則落入《海關緝私條例》(法規代碼 G0350029)第 37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2 款。
③ 提出不實產證:這一項最嚴重
貨物並非實質產自兩岸、不符合 ECFA 原產地規則,卻取得或使用不實產證主張優惠,屬第 37 條第 1 項第 3 款「繳驗偽造、變造或不實之發票或憑證」。依同條第 1 項,進口貨物有前述情事者,得視情節輕重,處所漏進口稅額 5 倍以下之罰鍰,或沒入或併沒入其貨物。
要講清楚的是:第 37 條是行政罰(罰鍰與沒入),不是刑責條文,別把它說成「會被判刑」。另外第 37 條第 1 項並沒有把「產地」單獨列為一款,實務上不實產證是以第 3 款的「不實憑證」處理——這個區別在引用條號時要準確。真正該記住的是:產證是出口方就實際產地所做的證明,不是可以買賣的通關道具。
ECFA 常見問題
ECFA 早收清單術語表
- ECFA(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 2010 年簽署的兩岸架構型經貿協議,先訂原則再分階段談貨品、服務與投資;貨品貿易早期收穫計畫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 早收清單(早期收穫清單)
- ECFA 附件一列出的提前降稅貨品名單,雙向各一份;2013 年 1 月 1 日起全部降為零關稅,現行台灣方面 354 項、陸方 712 項。
- ECFA 原產地證明書
- 主張早收清單優惠關稅時必須檢附的專用產證,由中國出口方向當地簽證機構申辦,報關時須附正本;與一般原產地證書(CO)不能互相取代。
- 協定稅率(第二欄)
- 台灣進口稅則第二欄的稅率,適用於特定低度開發或開發中國家/地區,以及與台灣簽有協定的國家或地區之特定貨品;ECFA 優惠即顯示在第二欄並標註適用國別 CN。
- 實質轉型
- ECFA 臨時原產地規則中,使用非原產材料仍可視為原產的認定標準,依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逐項判斷(稅則號別變更、區域產值含量或特定加工程序)。
- ECFA 早收清單兩岸稅則對照表
- 財政部關務署編製、每逢兩岸稅則修正即更新的 8 位碼對照表,分「臺對陸」與「陸對臺」兩份,是查早收清單最完整的官方一覽表。
中國寄台灣集運,交給好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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