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1 章「其他卑金屬;瓷金;及其製品」進口關稅多少?89 個號列的稅率與輸入規定
速答:第 81 章要繳多少關稅?
第 81 章「其他卑金屬;瓷金;及其製品」共有 89 個稅則號列,第一欄稅率最常見的是 0%。其中 88 個號列為 0%(占 98.9%),從價稅率最高 0%。另有 1 個號列不是單純的從價稅率(例如按數量或重量計稅)。11 個號列標有輸入規定代號,最常見的是 551(7 個號列)。進口時另依完稅價格加計關稅(及貨物稅、菸酒稅等)後的金額課徵營業稅,小額免稅規定見下方常見問題;實際應繳稅額以海關核定為準。
第 81 章的號列稅率怎麼分布?
- 0% 88
- 超過 0% 至 5% 0
- 超過 5% 至 10% 0
- 超過 10% 0
- 從量或其他計稅方式 1
依各號列第一欄稅率計算,共 89 個號列。資料來源:好運器稅則庫(同步財政部關務署稅則資料),2026-09-16 彙總。
第 81 章常見哪些輸入規定代號?
輸入規定代號標在號列上,代表進口前可能要辦的檢驗、檢疫、許可或大陸物品管制。代號可能只涉及號列下的部分商品,請點進號列看完整說明。號列沒有代號,代表貿易管制面准許輸入、免簽發許可證,但不代表免檢驗檢疫或免稅。
551
應檢附內政部警政署同意文件,但軍事機關應檢附國防部同意文件。
7 個號列
553
進口毒性或關注化學物質,應檢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毒性或關注化學物質許(核)可文件;如非屬環境部公告列管之毒性或關注化學物質,應檢附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核發之不列管證明文件
4 個號列
MW0
大陸物品不准輸入。
2 個號列
MW0 不等於一律不能寄。MW0=禁止從中國大陸輸入。例外:第 25–97 章大陸物品少量輸入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條件是整份報單 CIF 在 NT$32,000 以內、單項 24 件以內(不能論件者 40 公斤以內;單項以型號認定,無型號者以報單單一項次計,不得以尺寸、規格或顏色分項;第 6802 節石材、第 6907 節瓷磚須同時符合 24 件與 40 公斤);電動機車、電動腳踏車及其控制器(號列 8711.60.10、8711.60.20、8543.70.99.50)除外,第 1–24 章不適用。檢驗、檢疫等其他輸入規定仍須另外符合。這不代表免稅。
第 81 章有哪些稅則號列?
8101 鎢及其製品,包括廢料及碎屑
- 81011000000鎢粉0%
- 81019400009未經塑性加工之鎢,包括僅經燒結而成之條及桿0%
- 81019600007鎢線0%
- 81019700006鎢廢料及碎屑0%
- 81019910002條及桿,不包括僅經燒結而成者,型材、板、片、扁條及箔0%
- 81019990005其他鎢製品0%
8102 鉬及其製品,包括廢料及碎屑
- 81021000009鉬粉0%
- 81029400008未經塑性加工之鉬,包括僅經燒結而成之條及桿0%
- 81029500105鉬條及桿,不包括僅燒結而成者0%
- 81029500203鉬型材、板、片、扁條及箔0%
- 81029600006鉬線0%
- 81029700005鉬廢料及碎屑0%
- 81029900003其他鉬製品0%
8103 鉭及其製品,包括廢料及碎屑
- 81032010004未經塑性加工之鉭,包括僅經燒結而成之條及桿0%
- 81032020002鉭粉0%
- 81033000004鉭廢料及碎屑0%
- 81039100000坩堝0%
- 81039900002其他鉭製品0%
8104 鎂及其製品,包括廢料及碎屑
- 81041100006鎂,以重量計至少含有99.8%之鎂,未經塑性加工者0%
- 81041900008其他鎂,未經塑性加工者0%
- 81042000005鎂廢料及碎屑0%
- 81043010001鎂銼片、車屑及粒,依大小分級者0%
- 81043020009鎂粉0%
- 81049000000其他鎂製品0%
8105 鑌鈷及其他煉鈷之中間產品;鈷及其製品,包括廢料及碎屑
- 81052010002鑌鈷及其他煉鈷之中間產品;未經塑性加工之鈷0%
- 81052020000鈷粉0%
- 81053000002鈷廢料及碎屑0%
- 81059010007鈷絲0%
- 81059090000其他鈷製品0%
8106 鉍及其製品,包括廢料及碎屑
8108 鈦及其製品,包括廢料及碎屑
- 81082000001未經塑性加工之鈦;粉0%
- 81083000009鈦廢料及碎屑0%
- 81089010004鈦金屬陽極0%
- 81089090105經鍛造之鈦金屬半製品0%
- 81089090203鈦金屬板、片、箔、扁軋製品,或捲盤狀,厚度6公厘及以上者0%
- 81089090301鈦金屬板、片、箔、扁軋製品,或捲盤狀,厚度2.5公厘及以上但小於6公厘者0%
- 81089090409鈦金屬板、片、箔、扁軋製品,或捲盤狀,厚度小於2.5公厘者0%
- 81089090506鈦金屬條、桿0%
- 81089090604鈦金屬線0%
- 81089090702鈦金屬管0%
- 81089090908其他鈦製品0%
8109 鋯及其製品,包括廢料及碎屑
- 81092100009未經塑性加工之鋯及鋯粉,以重量計,鉿含量少於鋯含量1/500者0%
- 81092900001其他未經塑性加工之鋯及鋯粉0%
- 81093100007鋯廢料及碎屑,以重量計,鉿含量少於鋯含量1/500者0%
- 81093900009其他鋯廢料及碎屑0%
- 81099100004其他鋯製品,以重量計,鉿含量少於鋯含量1/500者0%
- 81099900006其他鋯製品0%
8110 銻及其製品,包括廢料及碎屑
8111 錳及其製品,包括廢料及碎屑
8112 鈹、鉻、鉿、錸、鉈、鎘、鍺、釩、鎵、銦、鈮(鈳)及其製品,包括廢料及碎屑
- 81121200005未經塑性加工之鈹;粉0%
- 81121300004鈹廢料及碎屑0%
- 81121900008其他鈹製品0%
- 81122100004未經塑性加工之鉻;粉0%
- 81122200003鉻廢料及碎屑0%
- 81122900006其他鉻製品0%
- 81123100002未經塑性加工之鉿;鉿廢料及碎屑;鉿粉0%
- 81123910002鉿絲0%
- 81123990005其他鉿製品0%
- 81124100000未經塑性加工之錸;錸廢料及碎屑;錸粉0%
- 81124910000錸絲0%
- 81124990003其他錸製品0%
- 81125100007未經塑性加工之鉈;粉0%
- 81125200006鉈廢料及碎屑0%
- 81125900009其他鉈製品0%
- 81126100005鎘廢料及碎屑0%
- 81126910005未經塑性加工之鎘;鎘粉0%
- 81126920003鎘絲0%
- 81126990008其他鎘製品0%
- 81129211005未經塑性加工之鍺0%
- 81129212004未經塑性加工之釩0%
- 81129219007未經塑性加工之其他卑金屬;粉0%
- 81129221003廢絕緣被覆銅、鋁線0%
- 81129222002其他混合五金廢料NT$750/TNE or 5% whichever is higher
- 81129223001鍺廢料及碎屑0%
- 81129224000釩廢料及碎屑0%
- 81129229005其他卑金屬廢料及碎屑0%
- 81129911008鍺絲0%
- 81129919000其他卑金屬絲0%
- 81129930005鍺製品0%
- 81129940003釩製品0%
- 81129990002其他本節所屬卑金屬製品0%
8113 瓷金及其製品,包括廢料及碎屑
稅則上的第一、第二、第三欄稅率差在哪?
《海關進口稅則》總則二把稅率分成 3 欄:第一欄適用世界貿易組織會員,或與我國有互惠待遇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第二欄只適用兩種情形的「特定」進口貨物:特定低度開發、開發中國家或地區的特定貨物,或與我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經濟合作協議國家或地區的特定貨物;不能適用前兩欄的,才適用第三欄。同時可以適用第一欄與第二欄時,取較低的稅率。中國大陸是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原則適用第一欄;第二欄對中國大陸只限 ECFA 早收清單的貨品。
本站各章與號列頁顯示的是第一欄稅率。第二欄在稅則表內以國別代碼標示適用對象,例如「免稅 (PA,GT,NI,SV,HN,NZ,SG)」;代碼只是稅則表上的標示,其中部分協定已停止或終止適用(如尼加拉瓜、薩爾瓦多、宏都拉斯),實際適用以關務署公告為準。郵包的零星物品另有規定:完稅價格超過免稅限額時,除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物品外,按 5% 稅率課徵關稅;但單項或同號列物品合計超過新臺幣 2,000 元的,不算零星物品,要按各號列稅率課徵(總則五;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8、9 條)。這條 5% 規定的條文只涵蓋郵包與旅客,快遞貨物依各號列稅率計算。
常見問題
- 關稅:從價稅號列是完稅價格 × 稅率,從量稅號列按數量或重量計算(自中國大陸進口原則適用第一欄)。
- 營業稅:以完稅價格加計關稅後的金額為稅基,由海關代徵(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20 條、第 41 條);另課貨物稅或菸酒稅的商品,稅基還要再加計。
- 推廣貿易服務費:法定上限為貨品價格萬分之 4.25(貿易法第 21 條),現行按完稅價格萬分之 4 計收,應繳金額未逾新臺幣 100 元者免收。
- 同一納稅義務人在同一個半年度(1–6 月、7–12 月)內適用免稅放行超過 6 次,當期之後的進口就不再免稅(財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財關字第 1061011007 號令)。
- 同批快遞貨物不得拆開分別申報(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4 條)。
- 郵包超過限額時是整筆全額課徵,不是只課超出的部分(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8 條)。
本頁的法源與資料從哪裡來?
- 關稅法第 3 條:關稅之徵收及進出口貨物稅則之分類,除關稅法另有規定外,依《海關進口稅則》規定;《海關進口稅則》另經立法程序制定公布。
- 海關進口稅則(全國法規資料庫標示修正日期 115 年 1 月 28 日):總則二稅率三欄、總則五郵包零星物品、解釋準則一至六。
- 關稅法第 21 條與《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進口前申請稅則預先審核。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20 條:進口貨物按關稅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後的數額計算營業稅;第 41 條:進口貨物營業稅由海關代徵。
- 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7、8、9、11、12 條:新臺幣 2,000 元免稅、逾額按全額課徵、零星物品的定義、同一寄件人同一到達日寄給同一收件人的郵包合併計算、半年度逾 6 次不適用免稅。
- 經濟部 111 年 8 月 19 日經貿字第 11104603570 號公告:輸入少量大陸物品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之規定;同日經貿字第 111046035701 號公告:排除適用的貨品項目。
- 財政部 106 年 9 月 7 日台財關字第 1061018778 號公告:同批完稅價格新臺幣 2,000 元以下免稅;財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財關字第 1061011007 號令:半年度內免稅放行逾 6 次不適用。
- 財政部關務署《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112 年版總說明:21 類、97 章(第 77 章保留)、第 98 章於 HS 架構外增訂,以及 8 碼稅則號別、10 碼貿易管理及統計分類,再加 1 位檢查號碼。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輸入規定代號表》:輸入規定欄空白為「准許(免除簽發許可證)」。
使用限制:本頁統計由好運器稅則庫彙總,僅供查詢參考;號列歸屬、適用稅率與輸入規定以財政部關務署、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告及海關核定為準。本頁不構成個案稅則分類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