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ZWay(易利委)收到報關推播後,若申報金額或貨名(品項)與實際購買不符,應在 App 據實點選「申報不符」——財政部關務署明定此舉「不會造成通關阻礙」,海關僅依回復情形對「報關業者」做事後風險控管查核。2026 年 3 月 1 日起簡易申報全面採「預先確認委任」,貨物在收貨人於 App 完成確認前不會放行,因此發現不符時可先暫緩確認、由報關業者更正後重新推播完成報關前更正;已放行才發現錯誤,則於收到處分書或稅款繳納證翌日起 30 日內,依《關稅法》第 47 條(稅額)或《海關緝私條例》第 47 條(罰鍰)向原處分海關申請復查。
EZWay 收到推播但金額或貨名與實際不符時,請在 App 如實點選「申報不符」(細分申報貨名不符/價格不符/遭冒名進口申報)。財政部關務署 FAQ 明文:海關只會依回復情形對「報關業者」做風險控管查核,「不會因點選申報不符就造成通關阻礙」——坊間「亂按申報不符帳號會被標記、以後難通關」的說法並非官方立場。按之前請先確認是否有親友或代購以你名義進口、並向 App 顯示的報關業者核對地址與貨物內容。能不能改?可以:2026 年 3 月 1 日起「簡易申報」全面採預先確認委任,貨物在你於 App 完成確認前不會放行,因此發現金額或品名(品項)不符時,先暫緩確認、請推播的報關業者更正後重新推播,即完成報關前更正。若貨物已放行才發現錯誤(屬事後階段):不服核定稅額可依《關稅法》第 47 條、不服緝私處分可依《海關緝私條例》第 47 條,於收到處分書或稅款繳納證翌日起 30 日內向原處分海關申請復查。單純據實回報不符不會受罰,但為逃稅而故意低報屬虛報,另有《海關緝私條例》第 37 條 2~5 倍罰鍰。好運器與 EZWay 實名直連、報關時自動帶入正確收件人資料,可大幅減少申報不符情形。
EZWay 申報金額/品項不符的處理 4 步驟
- 核對推播的金額與品名收到 EZWay 推播時,先核對申報金額(商品價+運費)與品名是否與實際下單一致;金額或品項不符時,先確認是否有親友、代購以你的名義進口。
- App 據實點選不符類型於 App 點選「申報不符」,並細分「申報貨名不符/申報價格不符/遭冒名進口申報」;據實回報不會影響本人日後通關,查核對象是報關業者而非收件人。
- 報關前更正(預先委任新制)2026/3/1 起簡易申報全面採預先確認委任:你未在 App 確認前貨物不會放行。資料有誤時先暫緩確認,請 App 顯示的報關業者更正金額或品名後重新推播,即完成「報關前更正」,不必等處分再救濟。
- 已放行或收到處分的救濟貨物已放行才發現不符屬事後階段:應補稅者由海關依《關稅法》第 13 條事後稽核處理;不服核定稅額於 30 日內依《關稅法》第 47 條、不服罰鍰處分於 30 日內依《海關緝私條例》第 47 條向原處分海關申請復查,再不服依同條例第 48 條提訴願。
重點數據速查
| 主管機關 | 財政部關務署(EZ WAY 易利委) |
|---|---|
| 制度法源 | 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7 條第 3 項(快遞收貨人實名認證) |
| 點「申報不符」會影響通關嗎 | 不會——官方明定不因點選申報不符造成通關阻礙 |
| 查核對象 | 報關業者(事後風險控管),非收件人本人 |
| 可以更正嗎 | 可。報關前於 App 暫緩確認、由報關業者更正後重推;預先確認委任 2026/3/1 全面上路 |
| 金額不符 vs 品項(貨名)不符 | 兩者都應點對應類型;貨名不符常見於代購混裝或賣家隨意填品名 |
| 遭冒名進口 | 點「遭冒名進口申報」並填冒名報關聲明書,另見 EZWay 冒名申報專題 |
| 故意低報/虛報的後果 | 非單純不符而屬虛報者,依《海關緝私條例》第 37 條處所漏進口稅額 2~5 倍罰鍰,得沒入或追徵貨價 |
| 不服救濟期限 | 稅額→《關稅法》第 47 條、罰鍰→《海關緝私條例》第 47 條,均為收到翌日起 30 日內申請復查 |
| 好運器(HowBridge) | 與 EZWay 實名直連、報關自動帶入正確收件人與品名金額,大幅降低申報不符 |
法規依據
- 財政部關務署 — 快遞收貨人實名認證(EZ WAY 易利委)專區
- 財政部關務署 — 實名認證常見問題 FAQ
- 海關緝私條例(第 37 條虛報罰則、第 47 條復查、第 48 條訴願)— 全國法規資料庫
常見錯誤與注意事項
- 誤信「亂按申報不符會被海關標記、以後難通關」:財政部關務署明定點選申報不符不影響本人通關,查核對象是報關業者。
- 收到推播放著不確認:預先確認委任新制下未在 App 確認,貨物會卡關無法放行,不是「不理它就會自動過」。
- 把「據實回報金額不符」與「故意低報」混為一談:據實回報是保護自己;為逃稅而低報屬虛報,另有《海關緝私條例》第 37 條 2~5 倍罰鍰。
- 以為只有金額會不符:品名/品項不符(如申報「日用品」實為化妝品)同樣要點選更正,否則查驗不符會影響核價與稅則歸列。
名詞定義
- 申報不符
- EZWay App 中收貨人回報「推播的報關資訊與實際購買不一致」的選項,細分申報貨名不符、申報價格不符、遭冒名進口申報三類。
- 預先確認委任
- 2026 年 3 月 1 日全面實施的制度,進口人須在報關前透過 EZWay 確認報關業者推播的資訊與實際貨物相符,未確認則無法完成報關與放行。
- 復查
- 對海關核定稅額或緝私處分不服時的第一階段行政救濟,須於收到處分書(或稅款繳納證)翌日起 30 日內,向原處分海關提出。
權威文獻引用出處
本題內容引用自好運器自建「海關報關權威文獻索引庫」(逾 1,163 份政府法規・官方手冊・司法釋字・學術文獻精讀彙編),各筆均附政府/司法一手來源連結,供查證:
- 官方手冊規範 快遞收貨人實名認證(EZ WAY易利委)專區/作業說明 快遞收貨人實名認證(EZ WAY易利委):APP線上委任報關、電信/簡訊認證、2026預先確認委任新制 web.customs.gov.tw
- 政府公告函釋 打擊冒名報關,海關預計明年全面實施預先確認委任(預先委任全面上路新聞稿) 想查『EZ WAY 預先確認委任全面上路——客戶不在APP確認就無法報關』的官方說明就看這份2025/12新聞稿。 www.mof.gov.tw
- 政府公告函釋 修正「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部分條文、「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部分條文 想查『快遞通關辦法112年修了什麼——委任放寬+罰則加重(20萬停業/50萬廢照/5年禁)』就看這份財政部修正公告。 web.customs.gov.tw
- 司法判決 司法院釋字第521號解釋【緝私條例概括處罰虛報貨物原產地規定合憲案】 想知道「虛報原產地」為何能用緝私條例的概括條款(其他違法行為)處罰且不違反明確性,看這份。 cons.judicial.gov.tw
- 官方手冊規範 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應注意及配合事項 臺北關官方: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X1/X2/X3/X4分類、預繳保證金線上扣繳與不適用簡易申報九種情形 web.customs.gov.tw
- 政府公告函釋 網路購買國外貨物應注意事項(海外網購進口稅費) 想查「海外網購一次進口要不要繳稅、2000元免稅與半年6次怎麼算、營業稅公式、簡易申報限制」就看這份。 www.etax.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