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鋰電池與石墨負極出口:先分清「暫停管制、現行許可、危險品運輸」

先講結論:截至2026-08-23,商務部、海關總署2025年第58號所列的≥300 Wh/kg可充電鋰離子電池、電池製造設備、正極材料、人造石墨負極材料及相關技術,依2025年第70號公告暫停實施至2026-11-10,現在不能標成「一律須兩用物項許可」。但是,符合1C108.a/b/c的石墨、部分1C450.c.14亞硫醯氯電池,以及命中敏感最終用途或最終用戶的交易仍受現行出口管制。普通鋰電池即使不需要兩用物項許可,也可能必須完成海關危險貨物包裝性能/使用鑑定,並滿足承運人的UN38.3、文件與裝載條件。

最新有效狀態:第58號暫停,不等於所有鋰電池與石墨都自由出口

應依公告發布時間與是否被暫停逐層判斷;不能只讀2025年第58號原文而漏掉隔日生效前發布的第70號暫停決定。

規定截至2026-08-23狀態實際影響
2025年第58號暫停至2026-11-10原列鋰離子電池、製造設備、正極/負極材料及技術目前不以該公告要求許可。
2025年第70號現行有效自2025-11-07起暫停第55、56、57、58、61、62號至2026-11-10。
2023年第39號/1C108現行有效特定人造石墨、天然鱗片石墨及其製品仍須兩用物項出口許可。
1C450.c.14現行有效亞硫醯氯及超出明文排除條件的相關電池仍須核對。
危險貨物包裝與運輸另行有效是否需要危包性能/使用鑑定及承運文件,與兩用物項許可是兩套制度。
第58號目前暫停,不可顯示成現行禁令

待複查日期:第70號只寫到2026-11-10。網站與交易規則應在該日前後重新查核官方公告,不能假設第58號永久失效,也不能預先當成自動恢復。

先分清三套制度

制度回答的問題常見文件不能混淆成
兩用物項出口管制能否從中國向境外轉移特定貨物、設備、軟體或技術。商務部兩用物項出口許可、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證明。UN38.3或危包證。
限制出口技術製程、配方、參數、圖紙、技術服務能否向境外提供。《中國限制出口技術申請書》、技術出口許可及合同登記。貨物本身的兩用物項許可。
海關與危險品運輸電池能否依所選海運、空運、快遞方式安全包裝、申報與承運。危包性能/使用鑑定、危險特性分類資料、承運人要求的UN38.3等。中國出口管制許可。
兩用許可、技術許可、危包運輸是三回事

八步判定:會員與出口商應照這個順序查

1確認實際物項

取得完整型號、化學體系、單體/電池組、額定能量、重量、重量能量密度、電解液或亞硫醯氯灌裝量;石墨要取得來源、形態、純度、抗折強度、密度與是否含天然鱗片石墨。

2不要先用HS Code下結論

HS只能協助篩選。85076000並不代表整個稅號目前都受第58號管制;石墨同一稅號也可能只有部分技術描述命中。

3先剔除目前暫停的第58號

如果唯一命中理由是3A001、3B901、3C901、3C902或3E901,目前應標示「暫停措施/2026-11-10前後再查」,不能直接要求該公告的許可。

4逐字比對現行1C108與1C450

石墨需檢查1C108.a/b/c;亞硫醯氯電池需檢查1C450.c.14的物質與明文排除條件。

5檢查技術出口

若交易包含配方、製程包、圖紙、設備調校、遠端技術服務或在境外建線,另查252604X083201X,不要只判斷實體貨物。

6篩查最終用戶、用途與目的地

即使未列入清單,知道或應當知道可能用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其運載工具、恐怖主義或其他危害國家安全利益用途時,仍可能觸發兜底許可。

7決定申請、諮詢或一般出口

明確命中先取得許可;參數不完整或接近門檻,應由中國出口商向商務部提出物項識別諮詢;明確未命中則保存判定資料。

8最後處理危包與承運條件

向生產企業所在地海關確認危包性能/使用鑑定,並向實際承運人確認電池狀態、荷電量、包裝、標記、UN38.3與航線限制。

目前仍有效的鋰電池/石墨相關兩用物項

管制碼現行技術描述2026參考海關商品編號結果
1C108.a同時符合:密度>1.72 g/cm³、拉伸斷裂應變≥0.7%、熱膨脹係數≤2.75×10⁻⁶/℃的人造細晶粒整體石墨。3801100040先申請兩用許可
1C108.b人造石墨材料及其製品同時符合:純度>99.9%、抗折強度>30 MPa、密度>1.73 g/cm³。3801100040
3801909010
6815190020
先申請兩用許可
1C108.c天然鱗片石墨及其製品,包含球化石墨、膨脹石墨等。2504101000
2504109100
3801901000
3801909010
3824999921
6815190020
先申請兩用許可
1C450.c.14亞硫醯氯/氯化亞碸/氧氯化硫;明文排除「單個鋰亞硫醯氯電池或電池組中亞硫醯氯灌裝量≤1 kg」。2812170000
8506500019
依灌裝量與物項判定
HS Code只能篩選,技術描述優先

2026目錄中的海關商品編號已反映稅則調整,和2023年第39號公告原列號碼可能不同。判定仍以技術描述優先,不能將同一HS下全部商品一律管制。

常見鋰電池產品初步判定

產品/條件兩用物項初判仍要做什麼
普通手機、筆電、相機、工具用鋰離子電池或隨設備安裝的電池通常不因第58號申請許可確認沒有其他受控功能或敏感用途;向承運人確認電池與設備包裝規則。
一般行動電源、電動自行車/滑板車電池組第58號目前暫停仍可能是危險貨物;確認Wh、電芯狀態、UN38.3、包裝與航線。
重量能量密度≥300 Wh/kg的可充電鋰離子電芯或電池組3A001暫停至2026-11-10保存測試數據並設到期複查;高敏感用途仍做兜底審查。
鋰亞硫醯氯電池,單個電池/電池組亞硫醯氯灌裝量≤1 kg排除於1C450.c.14排除只針對該管制碼;仍處理危險品運輸與其他適用規定。
鋰亞硫醯氯電池,灌裝量不明或單個超過1 kg需物項識別/可能許可取得製造商成分與灌裝量證明,由中國出口商諮詢或申請。
用於軍事、導彈、核、生化武器或恐怖活動的任何電池停止出貨並審查清單未命中也可能觸發用途兜底或目的地/用戶禁令。

人造石墨負極材料怎麼判

「人造石墨負極材料」這個商品名稱本身,在第58號暫停期間不能直接等同現行受控;要回到仍有效的1C108逐項判定。

實際材料現行初判要索取的參數
純人造石墨負極粉通常不以1C108.b命中,但須確認官方FAQ指出粉體沒有抗折強度,無法同時滿足三項門檻;仍應取得材質、純度、形態與不含天然鱗片石墨的聲明。
人造石墨塊、板、棒或其他製品逐項比對1C108.a/b密度、拉伸斷裂應變、熱膨脹係數,或純度、抗折強度、密度。
天然鱗片石墨、球化石墨、膨脹石墨1C108.c需許可礦物來源、加工形態、成分與2026參考海關商品編號。
人造+天然石墨混合負極材料不能只引用暫停的3C902.b.2第58號混合負極條目暫停;但只要含天然鱗片石墨或其製品,就應向商務部做物項識別,不要自行宣稱自由出口。
已裝入成品電池的石墨負極以成品與實際交易判定一般不把電池拆解後假設等同原材料;仍查電池本身、技術轉移、最終用途與運輸。

2025年第58號完整範圍:目前只能顯示「暫停」

以下內容是第58號原規劃管制範圍,因第70號公告目前暫停。保留在網站供會員預先蒐集參數與2026-11-10前後複查,但不得當成當日有效許可義務。

原管制碼第58號原列內容目前顯示
3A001重量能量密度≥300 Wh/kg的可充放電鋰離子電池(電芯與電池組),參考85076000。暫停
3B901.a卷繞機、疊片機、注液機、熱壓機、化成分容系統、分容櫃。暫停
3E901.a用於生產3A001受控電池的技術。暫停
3C901.a.1壓實密度≥2.5 g/cm³且克容量≥156 mAh/g的磷酸鐵鋰正極材料。暫停
3C901.a.2/.3鎳鈷錳/鎳鈷鋁氫氧化物三元前驅體與富鋰錳基正極材料。暫停
3B901.b輥道窯、高速混料機、砂磨機、氣流粉碎機等正極材料設備。暫停
3C901.b.1人造石墨負極材料。暫停;仍查1C108
3C902.b.2人造石墨與天然石墨混合負極材料。暫停;含天然石墨須查1C108.c
3B901.c≥5 m³造粒釜、石墨化爐、>300 L融合包覆、>60 m³噴霧乾燥、>0.5 m CVD回轉窯等設備。暫停
3E901.b造粒、連續石墨化、液相包覆工藝與技術。暫停
第58號目前暫停,不可顯示成現行禁令

第58號原文要求在報關單備註欄填「屬於兩用物項+管制碼」,接近但不屬於時填「不屬於兩用物項+具體參數」。因第58號整體暫停,不能把這項專屬填報文字當作目前對上述暫停項目的強制規則;但報關人仍須依其他現行法律與有效管制如實申報。

別漏掉另一套「限制出口技術」制度

編號現行內容出口結果
252604X電池正極材料製備技術,包括符合目錄控制要點的磷酸鐵鋰、磷酸錳鐵鋰與磷酸鹽正極原材料製備技術。限制出口技術許可
083201X有色金屬冶金技術中的鋰輝石提鋰、金屬鋰/鋰合金與鋰材製備、鹵水提鋰、含鋰淨化液等控制要點。限制出口技術許可

此制度管理向境外轉移技術,不等同兩用物項出口許可。技術可透過投資建廠、授權、顧問服務、遠端調試、圖紙、參數包與人員培訓等形式轉移。第58號中的3E901雖暫停,不代表252604X與083201X一起暫停。

中國海關與危險貨物包裝:出口商要辦什麼

鋰電池是否需要兩用物項許可,與是否屬危險貨物、是否需要海關包裝檢驗是兩個問題。對屬於出口危險貨物的鋰電池,生產企業與包裝企業應依實際包裝型態向所在地海關辦理。

1先做危險性與運輸分類

確認鋰金屬/鋰離子、單獨運輸或與設備包裝/裝在設備內、額定能量、電芯狀態與適用UN編號。

2包裝生產企業申請性能檢驗

透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海關政務服務平台辦理「危包性能」,合格後取得《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

3危險貨物生產企業申請使用鑑定

以實際裝貨後包裝辦理「危包使用」,海關現場辦理後取得《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鑑定結果單》。

4向承運人提交運輸文件

UN38.3測試摘要、安全資料表、運輸條件鑑定、危險品申報、標記與其他文件是否需要,依電池型態、運輸方式、承運人與目的地規則確認。

危包性能檢驗官方列示材料

  • 出入境貨物包裝檢驗申請單
  • 包裝容器週期檢測報告
  • 生產企業廠檢合格單或產品符合性聲明
  • 出口危險貨物包裝銷售合同

危包使用鑑定官方列示材料

  • 出入境貨物包裝檢驗申請單
  • 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
  • 生產企業廠檢合格記錄單或產品符合性聲明
  • 出口危險貨物危險特性分類鑑別報告
  • 出口危險貨物銷售合同
能出口不代表承運人一定收件

UN38.3、MSDS或運輸鑑定是安全運輸與承運審核資料,不是商務部的兩用物項出口許可證;反過來,取得兩用物項許可也不代表船公司、航空公司或快遞一定承運。

確定命中兩用物項時,許可申請文件

中國出口商透過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台提出申請;技術指標與最終用途要具體,不能只寫「電池材料」「工業用途」。

無法判定時應在出口前提出業務諮詢;報關後才取得許可,不能補正「未經許可出口」的性質。相關交易、判定、用戶篩查與許可資料原則上至少保存5年。

台灣會員下單前,向中國賣家取得這份資料

可直接問賣家:「請提供這批貨的完整型號、化學體系、Wh、淨重、重量能量密度、UN38.3及危包資料;如果是石墨,請提供人造/天然來源、形態、純度、抗折強度與密度。也請書面確認是否命中1C108或1C450.c.14,以及是否已向商務部做物項諮詢。不要只回覆『可以寄』。」

常見問題

中國目前禁止出口鋰電池嗎?
不是。第58號的≥300 Wh/kg門檻目前暫停至2026-11-10。普通鋰電池仍要處理危險品運輸;特殊化學體系、最終用途或其他清單項目仍可能受控。
85076000是否全部需要出口許可?
不是。它是參考稅號,不是整個稅號自動管制。第58號又處於暫停狀態;仍須依實際技術描述、用途與用戶判定。
人造石墨負極粉現在需要兩用物項許可嗎?
不能只看品名。第58號3C901.b.1目前暫停;官方石墨FAQ指出粉體沒有抗折強度,通常不符合1C108.b三項同時門檻。但若含天然鱗片石墨、實際形態不同或參數不明,應先做物項識別。
天然球化石墨是否仍受管制?
是。天然鱗片石墨及其製品(包含球化、膨脹石墨)目前列在1C108.c,命中時需先取得兩用物項出口許可。
有UN38.3就能從中國出口嗎?
不能這樣理解。UN38.3是運輸安全測試資料,不能替代商務部許可、海關危包鑑定、危險品申報或承運人審核。
電池裝在手機或工具裡,還要危包證嗎?
是否適用包裝鑑定或運輸例外,取決於電池型態、額定能量、數量、包裝方式與運輸方式。不能因「裝在設備內」就一律免除,應讓生產企業與承運人按實際貨況確認。
第58號會在2026-11-11自動恢復嗎?
第70號只規定暫停至2026-11-10;到期後必須查看最新官方公告,不能由網站預先斷言自動恢復、延長或廢止。
取得中國許可後就一定能寄到台灣嗎?
不是。還要符合運輸、台灣進口、商品檢驗、環保、消防或其他產品用途規定;本站另有鋰電池寄送台灣專頁。

官方來源

  1. 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70號:暫停第58號等措施至2026-11-10
  2. 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58號:鋰電池與人造石墨負極材料原管制內容
  3. 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39號:石墨物項出口管制
  4. 2026年度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PDF
  5. 中國出口管制信息網:石墨類兩用物項出口許可FAQ
  6. 中國出口管制信息網:兩用物項出口許可申請填報指南
  7. 海關政務服務: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性能檢驗
  8. 海關政務服務:出口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鑑定
  9. 商務部、科技部公告2025年第28號:限制出口技術目錄調整
  10. 中國出口管制法
  11. 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

本文是依截至2026-08-23可取得的官方公告所做的合規辨識說明,不代替中國商務部、海關、承運人或目的地主管機關對個案的正式決定。

接著查這些專頁

先判中國出口,再確認危包與台灣進口

把型號、Wh、化學體系、石墨成分與實測參數交給中國出口商及承運人逐項確認。

查看鋰電池寄台灣規定

從中國寄到台灣,交給好運器

好運器提供中國倉收貨、合併包裝、跨境運輸、進口報關與 EZ WAY 實名協助。先確認品項與路線,再選擇適合的運送方案。

中國倉收貨合併與加固空運/海運方案報關與進度查詢
合法經營承諾(統編 57151105 · AEO 認證合作報關行)

✅ 本公司提供

  • 跨境集運(海運 / 海快 / 空運)
  • AEO 合作報關行進口清關
  • 開立統一發票(純集運勞務)
  • 14 語言客服 + EZ WAY 實名協助

❌ 本公司不提供

  • 人民幣 / 外幣代付(依《銀行法》§29 非銀行不得經營匯兌)
  • 跨境代為下單支付(請使用您自己的支付管道)
  • 代墊資金 / 信用卡刷卡代付
合法跨境支付管道:
① 申辦台胞證實名認證支付寶 ② Wise / WorldFirst 跨境匯款 ③ 玉山銀行 / 中國信託人民幣帳戶 ④ 部分賣家支援 VISA / Master 國際卡直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