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3 章「其他製成紡織品;組合品;舊衣著及舊紡織品;破布」進口關稅多少?97 個號列的稅率與輸入規定
速答:第 63 章要繳多少關稅?
第 63 章「其他製成紡織品;組合品;舊衣著及舊紡織品;破布」共有 97 個稅則號列,第一欄稅率最常見的是 12%。其中 2 個號列為 0%(占 2.1%),從價稅率最高 12.5%。42 個號列標有輸入規定代號,最常見的是 C02(40 個號列)。進口時另依完稅價格加計關稅(及貨物稅、菸酒稅等)後的金額課徵營業稅,小額免稅規定見下方常見問題;實際應繳稅額以海關核定為準。
第 63 章的號列稅率怎麼分布?
- 0% 2
- 超過 0% 至 5% 5
- 超過 5% 至 10% 27
- 超過 10% 63
- 從量或其他計稅方式 0
依各號列第一欄稅率計算,共 97 個號列。資料來源:好運器稅則庫(同步財政部關務署稅則資料),2026-09-16 彙總。
第 63 章常見哪些輸入規定代號?
輸入規定代號標在號列上,代表進口前可能要辦的檢驗、檢疫、許可或大陸物品管制。代號可能只涉及號列下的部分商品,請點進號列看完整說明。號列沒有代號,代表貿易管制面准許輸入、免簽發許可證,但不代表免檢驗檢疫或免稅。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40 個號列
MW0
大陸物品不准輸入。
3 個號列
839
應依504及F03規定辦理。
1 個號列
F02
本項下商品如屬食品、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等食品相關用途或含有前述物品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查驗。【註:相關規定應洽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
1 個號列
MW0 不等於一律不能寄。MW0=禁止從中國大陸輸入。例外:第 25–97 章大陸物品少量輸入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條件是整份報單 CIF 在 NT$32,000 以內、單項 24 件以內(不能論件者 40 公斤以內;單項以型號認定,無型號者以報單單一項次計,不得以尺寸、規格或顏色分項;第 6802 節石材、第 6907 節瓷磚須同時符合 24 件與 40 公斤);電動機車、電動腳踏車及其控制器(號列 8711.60.10、8711.60.20、8543.70.99.50)除外,第 1–24 章不適用。檢驗、檢疫等其他輸入規定仍須另外符合。這不代表免稅。
本章有 40 個號列標有 C01 或 C02,涉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應施進口檢驗。怎麼判斷要不要驗、個人自用有沒有免驗額度,見 BSMI 商品檢驗指南。
第 63 章有哪些稅則號列?
6301 毯及旅行用毯
- 63011000002電毯12%
- 63012000000羊毛或動物細毛製毯(電毯除外)及旅行用毯10%
- 63013000008棉製毯(電毯除外)及旅行用毯12%
- 63014000006合成纖維製毯(電毯除外)及旅行用毯12%
- 63019010003絲或廢絲製毯(電毯除外)及旅行用毯12.5%
- 63019090006其他紡織材料製毯及旅行用毯12%
6302 床上、餐桌、盥洗及廚房用織物製品
- 63021010009絲或廢絲製床上用織物製品,針織或鈎針織者12.5%
- 63021090002其他紡織材料製床上用織物製品,針織或鈎針織者12%
- 63022100008棉製其他印花床上用織物製品10%
- 63022200007人造纖維製其他印花床上用織物製品10%
- 63022910008絲或廢絲製其他印花床上用織物製品12.5%
- 63022990001其他紡織材料製其他印花床上用織物製品10%
- 63023100006棉製其他床上用織物製品10%
- 63023200005人造纖維製其他床上用織物製品10%
- 63023910006絲或廢絲製其他床上用織物製品12.5%
- 63023990009其他紡織材料製床上用織物製品10%
- 63024010003絲或廢絲製餐桌用織物製品,針織或鈎針織者12.5%
- 63024090006其他紡織材料製餐桌用織物製品,針織或鈎針織者12%
- 63025100001棉製其他餐桌用織物製品12%
- 63025300009人造纖維製其他餐桌用織物製品12%
- 63025910001絲或廢絲製其他餐桌用織物製品12.5%
- 63025920009亞麻製其他餐桌用織物製品12%
- 63025990004其他紡織材料製其他餐桌用織物製品12%
- 63026000000盥洗及廚房用,棉質毛巾織物或類似毛圈織物製品10.5%
- 63029100003棉製盥洗及廚房用織物製品10.5%
- 63029300001人造纖維製盥洗及廚房用織物製品12%
- 63029910003絲或廢絲製盥洗及廚房用織物製品12.5%
- 63029920001亞麻製盥洗及廚房用織物製品12%
- 63029990006其他紡織材料製盥洗及廚房用織物製品12%
6303 窗簾(包括窗帘)及室內窗帘;窗簾及床用短帷幔
- 63031200008合成纖維製窗簾(包括窗帘)及室內窗帘;窗簾及床用短帷幔,針織或鈎針織者12%
- 63031910009絲或廢絲製窗簾(包括窗帘)及室內窗帘;窗簾及床用短帷幔,針織或鈎針織者12.5%
- 63031920007棉製窗簾(包括窗帘)及室內窗帘;窗簾及床用短帷幔,針織或鉤針織者12%
- 63031990002其他紡織材料製窗簾(包括窗帘)及室內窗帘;窗簾及床用短帷幔,針織或鈎針織者12%
- 63039100002棉製其他窗簾(包括窗帘)及室內窗帘;窗簾及床用短帷幔12%
- 63039200001合成纖維製其他窗簾(包括窗帘)及室內窗帘;窗簾及床用短帷幔12%
- 63039910002絲或廢絲製其他窗簾(包括窗帘)及室內窗帘;窗簾及床用短帷幔12.5%
- 63039990005其他紡織材料製其他窗簾(包括窗帘)及室內窗帘;窗簾及床用短帷幔12%
6304 第9404節所列物品除外之其他室內擺設品
- 63041110006棉製床罩,針織或鈎針織者12%
- 63041120004人造纖維製床罩,針織或鈎針織者10%
- 63041130002絲或廢絲製床罩,針織或鈎針織者12.5%
- 63041190009其他紡織材料製床罩,針織或鈎針織者12%
- 63041910008棉製其他床罩10%
- 63041920006人造纖維製其他床罩10%
- 63041930004絲或廢絲製其他床罩12.5%
- 63041990001其他紡織材料製其他床罩10%
- 63042010005絲或廢絲製本章目註一所述之蚊帳製品12.5%
- 63042090008其他紡織材料製本章目註一所述之蚊帳製品12%
- 63049110009絲或廢絲製第9404節所列物品除外之其他室內擺設品,針織或鈎針織者12.5%
- 63049190002其他紡織材料製第9404節所列物品除外之其他室內擺設品,針織或鉤針織者12%
- 63049200000棉製第9404節所列物品除外之其他室內擺設品,非針織或鈎針織者12%
- 63049300009合成纖維製第9404節所列物品除外之其他室內擺設品,非針織或鈎針織者10%
- 63049910001絲或廢絲製第9404節所列物品除外之其他室內擺設品,非針織或鈎針織者12.5%
- 63049990004其他紡織材料製第9404節所列物品除外之其他室內擺設品,非針織或鈎針織者12%
6305 包裝用袋
- 63051000008黃麻製或第5303節之其他紡織靱皮纖維製包裝用袋12%
- 63052000006棉製包裝用袋12%
- 63053200002人造纖維製可摺性中大型容器12%
- 63053300001其他,聚乙烯或聚丙烯扁條或類似品製包裝用袋12%
- 63053900005其他人造纖維製包裝用袋12%
- 63059000001其他紡織材料製包裝用袋12%
6306 油帆布、遮陽帳幕及遮陽簾;帳篷(包括臨時天篷及其類似品);船帆、帆船用帆;露營用品
- 63061200005合成纖維製油帆布、遮陽帳幕及遮陽簾12%
- 63061910006棉製油帆布、遮陽帳幕及遮陽簾12%
- 63061990009其他紡織材料製油帆巾、遮陽帳幕及遮陽簾12%
- 63062200003合成纖維製帳篷(包括臨時天篷及其類似品)12%
- 63062910004棉製帳篷(包括臨時天篷及其類似品)12%
- 63062990007其他紡織材料製帳篷(包括臨時天篷及其類似品)12%
- 63063010001合成纖維製船帆0%
- 63063090004其他紡織材料製船帆0%
- 63064010009棉製充氣墊12%
- 63064090002其他紡織材料製充氣墊12%
- 63069010008其他露營用品,棉製12%
- 63069020006其他露營用品,絲或廢絲製12.5%
- 63069030004其他露營用品,合成或再生纖維製12%
- 63069090001其他露營用品,其他紡織材料製12%
6307 其他製成品,包括服裝模型樣品
- 63071000006擦地板布、洗碗布、抹布及類似清潔布12%
- 63072000004救生衣及救生帶10%
- 63079011006絲或廢絲製服裝模型樣品12.5%
- 63079019008其他紡織材料製服裝模型樣品12%
- 63079020005黏扣帶10%
- 63079030101拆除炸彈用防爆衣10%
- 63079030904防彈衣及類似品10%
- 63079040109防疫用防護衣10%
- 63079040902其他防火衣、防毒衣、救難袋及類似品10%
- 63079050311紡織材料製醫用口罩7.5%
- 63079050393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7.5%
- 63079090108防疫用紡織材料製鞋套(包括手術用)10%
- 63079090304不織布製濾袋或濾布製成品10%
- 63079090901其他製成之紡織品 10%
6308 梭織物與紗線之組合品,不論是否有附屬品,供製地毯、掛毯、刺繡桌巾或餐巾或類似之紡織品,零售用包裝者
6309 舊衣著及其他舊物品
6310 新舊破布、廢繩索及不堪使用之繩索製品,紡織材料製者
- 63101010009羊毛或動物細毛製已整理之新舊破布,廢繩索及不堪使用之繩索製品1%
- 63101020007人造纖維製已整理之新舊破布,廢繩索及不堪使用之繩索製品10%
- 63101030005絲或廢絲製已整理之新舊破布,廢繩索及不堪使用之繩索製品10%
- 63101040003棉製已整理之新舊破布,廢繩索及不堪使用之繩索製品3.4%
- 63101090002其他紡織材料製已整理之新舊破布,廢繩索及不堪使用之繩索製品5%
- 63109010002羊毛或動物細毛製其他新舊破布,廢繩索及不堪使用之繩索製品1%
- 63109020000人造纖維製其他新舊破布,廢繩索及不堪使用之繩索製品10%
- 63109090005其他紡織材料製其他新舊破布,廢繩索及不堪使用之繩索製品5%
稅則上的第一、第二、第三欄稅率差在哪?
《海關進口稅則》總則二把稅率分成 3 欄:第一欄適用世界貿易組織會員,或與我國有互惠待遇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第二欄只適用兩種情形的「特定」進口貨物:特定低度開發、開發中國家或地區的特定貨物,或與我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經濟合作協議國家或地區的特定貨物;不能適用前兩欄的,才適用第三欄。同時可以適用第一欄與第二欄時,取較低的稅率。中國大陸是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原則適用第一欄;第二欄對中國大陸只限 ECFA 早收清單的貨品。
本站各章與號列頁顯示的是第一欄稅率。第二欄在稅則表內以國別代碼標示適用對象,例如「免稅 (PA,GT,NI,SV,HN,NZ,SG)」;代碼只是稅則表上的標示,其中部分協定已停止或終止適用(如尼加拉瓜、薩爾瓦多、宏都拉斯),實際適用以關務署公告為準。郵包的零星物品另有規定:完稅價格超過免稅限額時,除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物品外,按 5% 稅率課徵關稅;但單項或同號列物品合計超過新臺幣 2,000 元的,不算零星物品,要按各號列稅率課徵(總則五;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8、9 條)。這條 5% 規定的條文只涵蓋郵包與旅客,快遞貨物依各號列稅率計算。
常見問題
- 關稅:從價稅號列是完稅價格 × 稅率,從量稅號列按數量或重量計算(自中國大陸進口原則適用第一欄)。
- 營業稅:以完稅價格加計關稅後的金額為稅基,由海關代徵(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20 條、第 41 條);另課貨物稅或菸酒稅的商品,稅基還要再加計。
- 推廣貿易服務費:法定上限為貨品價格萬分之 4.25(貿易法第 21 條),現行按完稅價格萬分之 4 計收,應繳金額未逾新臺幣 100 元者免收。
- 同一納稅義務人在同一個半年度(1–6 月、7–12 月)內適用免稅放行超過 6 次,當期之後的進口就不再免稅(財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財關字第 1061011007 號令)。
- 同批快遞貨物不得拆開分別申報(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4 條)。
- 郵包超過限額時是整筆全額課徵,不是只課超出的部分(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8 條)。
本頁的法源與資料從哪裡來?
- 關稅法第 3 條:關稅之徵收及進出口貨物稅則之分類,除關稅法另有規定外,依《海關進口稅則》規定;《海關進口稅則》另經立法程序制定公布。
- 海關進口稅則(全國法規資料庫標示修正日期 115 年 1 月 28 日):總則二稅率三欄、總則五郵包零星物品、解釋準則一至六。
- 關稅法第 21 條與《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進口前申請稅則預先審核。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20 條:進口貨物按關稅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後的數額計算營業稅;第 41 條:進口貨物營業稅由海關代徵。
- 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7、8、9、11、12 條:新臺幣 2,000 元免稅、逾額按全額課徵、零星物品的定義、同一寄件人同一到達日寄給同一收件人的郵包合併計算、半年度逾 6 次不適用免稅。
- 經濟部 111 年 8 月 19 日經貿字第 11104603570 號公告:輸入少量大陸物品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之規定;同日經貿字第 111046035701 號公告:排除適用的貨品項目。
- 財政部 106 年 9 月 7 日台財關字第 1061018778 號公告:同批完稅價格新臺幣 2,000 元以下免稅;財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財關字第 1061011007 號令:半年度內免稅放行逾 6 次不適用。
- 財政部關務署《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112 年版總說明:21 類、97 章(第 77 章保留)、第 98 章於 HS 架構外增訂,以及 8 碼稅則號別、10 碼貿易管理及統計分類,再加 1 位檢查號碼。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輸入規定代號表》:輸入規定欄空白為「准許(免除簽發許可證)」。
使用限制:本頁統計由好運器稅則庫彙總,僅供查詢參考;號列歸屬、適用稅率與輸入規定以財政部關務署、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告及海關核定為準。本頁不構成個案稅則分類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