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9 章「浸漬、塗佈、被覆或黏合之紡織物;工業用紡織物」進口關稅多少?50 個號列的稅率與輸入規定
速答:第 59 章要繳多少關稅?
第 59 章「浸漬、塗佈、被覆或黏合之紡織物;工業用紡織物」共有 50 個稅則號列,第一欄稅率最常見的是 10%。其中 2 個號列為 0%(占 4%),從價稅率最高 10%。4 個號列標有輸入規定代號,最常見的是 MW0(2 個號列)。進口時另依完稅價格加計關稅(及貨物稅、菸酒稅等)後的金額課徵營業稅,小額免稅規定見下方常見問題;實際應繳稅額以海關核定為準。
第 59 章的號列稅率怎麼分布?
- 0% 2
- 超過 0% 至 5% 15
- 超過 5% 至 10% 33
- 超過 10% 0
- 從量或其他計稅方式 0
依各號列第一欄稅率計算,共 50 個號列。資料來源:好運器稅則庫(同步財政部關務署稅則資料),2026-09-16 彙總。
第 59 章常見哪些輸入規定代號?
輸入規定代號標在號列上,代表進口前可能要辦的檢驗、檢疫、許可或大陸物品管制。代號可能只涉及號列下的部分商品,請點進號列看完整說明。號列沒有代號,代表貿易管制面准許輸入、免簽發許可證,但不代表免檢驗檢疫或免稅。
MW0
大陸物品不准輸入。
2 個號列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2 個號列
MW0 不等於一律不能寄。MW0=禁止從中國大陸輸入。例外:第 25–97 章大陸物品少量輸入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條件是整份報單 CIF 在 NT$32,000 以內、單項 24 件以內(不能論件者 40 公斤以內;單項以型號認定,無型號者以報單單一項次計,不得以尺寸、規格或顏色分項;第 6802 節石材、第 6907 節瓷磚須同時符合 24 件與 40 公斤);電動機車、電動腳踏車及其控制器(號列 8711.60.10、8711.60.20、8543.70.99.50)除外,第 1–24 章不適用。檢驗、檢疫等其他輸入規定仍須另外符合。這不代表免稅。
本章有 2 個號列標有 C01 或 C02,涉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應施進口檢驗。怎麼判斷要不要驗、個人自用有沒有免驗額度,見 BSMI 商品檢驗指南。
第 59 章有哪些稅則號列?
5901 塗膠或上澱粉物質之紡織物,用作書面及類似品者;製圖用透寫布;已製成之油畫布;作帽底用之粗麻布及類似硬化紡織物
- 59011010006絲製紡織物,塗膠或上澱粉物質,用作書面及類似品者10%
- 59011020004毛製紡織物,塗膠或上澱粉物質,用作書面及類似品者10%
- 59011090009其他纖維製紡織物,塗膠或上澱粉物質,用作書面及類似品者10%
- 59019010009絲製製圖用透寫布;已製成之油畫布;作帽底用之粗麻布及類似硬化紡織物10%
- 59019020007毛製製圖用透寫布;已製成之油畫布;作帽底用之粗麻布及類似硬化紡織物10%
- 59019090002其他纖維製製圖用透寫布;已製成之油畫布;作帽底用之粗麻布及類似硬化紡織物10%
5902 尼龍或其他聚醯胺、聚酯或黏液嫘縈高強力紗製之輪胎簾布
5903 用塑膠浸漬、塗佈、被覆或黏合之紡織物,但第5902節所列者除外
- 59031010004PVC合成皮5%
- 59031020002其他用聚氯乙烯浸漬、塗佈、被覆或黏合之棉紡織物,但第5902節所列者除外8%
- 59031030000其他用聚氯乙烯浸漬、塗佈、被覆或黏合之人造纖維織物,但第5902節所列者除外8%
- 59031090007其他用聚氯乙烯浸漬、塗佈、被覆或黏合之其他紡織材料織物,但第5902節所列者除外8%
- 59032010002PU合成皮5%
- 59032020000其他用聚胺基甲酸乙酯浸漬、塗佈、被覆或黏合之棉紡織物,但第5902節所列者除外10%
- 59032030008其他用聚胺基甲酸乙酯浸漬、塗佈、被覆或黏合之人造纖維紡織物,但第5902節所列者除外10%
- 59032090005其他用聚胺基甲酸乙酯浸漬、塗佈、被覆或黏合之其他紡織材料製紡織物,但第5902節所列者除外10%
- 59039010007其他合成皮5%
- 59039020005其他用其他塑膠浸漬、塗佈、被覆或黏合之棉紡織物,但第5902節所列者除外10%
- 59039030003其他用其他塑膠浸漬、塗佈、被覆或黏合之人造纖維紡織物,但第5902節所列者除外10%
- 59039090000其他用其他塑膠浸漬、塗佈、被覆或黏合之其他紡織材料製紡織物,但第5902節所列者除外10%
5904 厚漆布,不論是否裁剪成形;以經塗佈或被覆之紡織品為底之覆地物,不論是否裁剪成形
- 59041000005厚漆布,不論是否裁剪成形10%
- 59049000106以經塗佈或被覆之針軋氈呢或不織布為底之覆地物,不論是否剪裁成形10%
- 59049000909以經塗佈或被覆之其他紡織品為底之覆地物,不論是否剪裁成形10%
5905 紡織壁布
5906 用橡膠處理之紡織物,但第5902節所列者除外
- 59061010001橡膠絕緣膠帶,以紡織物為底,寬度不超過20公分者10%
- 59061090004其他膠帶,以紡織物為底,寬度不超過20公分者10%
- 59069110003以橡膠處理之絲製針織品或鈎針織品10%
- 59069190006以橡膠處理之其他紡織材料製針織品或鈎針織品10%
- 59069910005用橡膠處理之絲製其他紡織物10%
- 59069920003用橡膠處理之毛製其他紡織物10%
- 59069990008用橡膠處理之其他紡織物,其他紡織材料製10%
5907 以其他方法浸漬、塗佈或被覆之紡織物;劇場用油畫佈景、攝影場用繪畫背景及類似品
- 59070010002以其他方法浸漬、塗佈或被覆之絲製紡織物;攝影場用繪畫背景及類似品,絲製10%
- 59070020000以其他方法浸漬、塗佈或被覆之毛製紡織物;攝影場用繪畫背景及類似品,毛製10%
- 59070030008劇場用油畫佈景,絲製、毛製或其他紡織材料製0%
- 59070090005以其他方法浸漬、塗佈或被覆之其他紡織材料製紡織品;攝影場用繪晝背景及類似品,其他紡織材料製10%
5908 紡織、編結或針織成之燈芯、爐芯、打火機引火芯及燭芯等;發白熱之煤氣罩及管狀針織煤氣罩用布,不論已否浸漬
5909 紡織材料製之蛇管及類似管,不論有無其他材料製之襯裏、保護物或其他配備者
5910 紡織材料製之傳動或輸送帶或輪帶,不論是否以塑膠浸漬、塗佈、被覆或黏合製成,或以金屬或其他材料補強者
5911 本章註八所指工業用之紡織產品或製品
- 59111011003以橡膠浸漬之絲製天鵝絨製成之窄幅織物,用於覆蓋織軸(經軸)者10%
- 59111012002以橡膠浸漬之羊毛或動物細毛製天鵝絨製成之窄幅織物,用於覆蓋織軸(經軸)者8%
- 59111019005以橡膠浸漬之其他紡織材料製天鵝絨製成之窄幅織物,用於覆蓋織軸(經軸)者10%
- 59111020002紡織物、氈呢及呢襯裏紡織物等以橡膠、皮革或其他材料塗佈、被覆或黏合,作針布之用者,及其他技術上用之類似織物5%
- 59112000004篩孔布,不論已否製成4%
- 59113100001循環或頭尾有環扣相結合之紡織物及氈呢,每平方公尺重量未達650公克,用於造紙或類似機器(例如︰紙漿或石棉-水泥機器用)5%
- 59113200000循環或頭尾有環扣相結合之紡織物及氈呢,每平方公尺重量在650公克及以上,用於造紙或類似機器(例如︰紙漿或石棉-水泥機器用)5%
- 59114000000用於榨油機或類似機器之濾布或擠搾用布,包括人髮製成者5%
- 59119010007供製造半導體晶圓用之自黏性圓形研磨墊,屬紡織產品或製品者0%
- 59119090000其他工業用之紡織產品或製品5%
稅則上的第一、第二、第三欄稅率差在哪?
《海關進口稅則》總則二把稅率分成 3 欄:第一欄適用世界貿易組織會員,或與我國有互惠待遇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第二欄只適用兩種情形的「特定」進口貨物:特定低度開發、開發中國家或地區的特定貨物,或與我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經濟合作協議國家或地區的特定貨物;不能適用前兩欄的,才適用第三欄。同時可以適用第一欄與第二欄時,取較低的稅率。中國大陸是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原則適用第一欄;第二欄對中國大陸只限 ECFA 早收清單的貨品。
本站各章與號列頁顯示的是第一欄稅率。第二欄在稅則表內以國別代碼標示適用對象,例如「免稅 (PA,GT,NI,SV,HN,NZ,SG)」;代碼只是稅則表上的標示,其中部分協定已停止或終止適用(如尼加拉瓜、薩爾瓦多、宏都拉斯),實際適用以關務署公告為準。郵包的零星物品另有規定:完稅價格超過免稅限額時,除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物品外,按 5% 稅率課徵關稅;但單項或同號列物品合計超過新臺幣 2,000 元的,不算零星物品,要按各號列稅率課徵(總則五;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8、9 條)。這條 5% 規定的條文只涵蓋郵包與旅客,快遞貨物依各號列稅率計算。
常見問題
- 關稅:從價稅號列是完稅價格 × 稅率,從量稅號列按數量或重量計算(自中國大陸進口原則適用第一欄)。
- 營業稅:以完稅價格加計關稅後的金額為稅基,由海關代徵(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20 條、第 41 條);另課貨物稅或菸酒稅的商品,稅基還要再加計。
- 推廣貿易服務費:法定上限為貨品價格萬分之 4.25(貿易法第 21 條),現行按完稅價格萬分之 4 計收,應繳金額未逾新臺幣 100 元者免收。
- 同一納稅義務人在同一個半年度(1–6 月、7–12 月)內適用免稅放行超過 6 次,當期之後的進口就不再免稅(財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財關字第 1061011007 號令)。
- 同批快遞貨物不得拆開分別申報(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4 條)。
- 郵包超過限額時是整筆全額課徵,不是只課超出的部分(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8 條)。
本頁的法源與資料從哪裡來?
- 關稅法第 3 條:關稅之徵收及進出口貨物稅則之分類,除關稅法另有規定外,依《海關進口稅則》規定;《海關進口稅則》另經立法程序制定公布。
- 海關進口稅則(全國法規資料庫標示修正日期 115 年 1 月 28 日):總則二稅率三欄、總則五郵包零星物品、解釋準則一至六。
- 關稅法第 21 條與《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進口前申請稅則預先審核。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20 條:進口貨物按關稅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後的數額計算營業稅;第 41 條:進口貨物營業稅由海關代徵。
- 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7、8、9、11、12 條:新臺幣 2,000 元免稅、逾額按全額課徵、零星物品的定義、同一寄件人同一到達日寄給同一收件人的郵包合併計算、半年度逾 6 次不適用免稅。
- 經濟部 111 年 8 月 19 日經貿字第 11104603570 號公告:輸入少量大陸物品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之規定;同日經貿字第 111046035701 號公告:排除適用的貨品項目。
- 財政部 106 年 9 月 7 日台財關字第 1061018778 號公告:同批完稅價格新臺幣 2,000 元以下免稅;財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財關字第 1061011007 號令:半年度內免稅放行逾 6 次不適用。
- 財政部關務署《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112 年版總說明:21 類、97 章(第 77 章保留)、第 98 章於 HS 架構外增訂,以及 8 碼稅則號別、10 碼貿易管理及統計分類,再加 1 位檢查號碼。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輸入規定代號表》:輸入規定欄空白為「准許(免除簽發許可證)」。
使用限制:本頁統計由好運器稅則庫彙總,僅供查詢參考;號列歸屬、適用稅率與輸入規定以財政部關務署、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告及海關核定為準。本頁不構成個案稅則分類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