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自用免驗額度完整對照表

15 大類商品免驗額度、計算規則、超量處理、商業 vs 自用分界、5 個實戰範例

⚡ 30 秒速查:台灣個人自用免驗額度(最後更新 2026-05-31)

  • 通則:須為「個人自用、非供販售、原包裝」才適用免驗。免驗 ≠ 免稅(免驗是免送檢驗;稅看完稅價格是否 ≤ NT$2,000)。
  • 保健食品(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 ≤ 12 瓶、合計 ≤ 36 瓶(食藥署,104/12/1 起)。
  • 西藥(非處方):每種 ≤ 12、合計 ≤ 36;處方藥需附處方(約 2 個月用量)。
  • 特定用途化粧品(防曬/染髮/美白/抗皺):海關自用參考 每種 ≤ 12、合計 ≤ 36 件。一般化粧品自 2024-07 改不分類,個人自用以「合理數量」為原則。
  • 中藥材:每種 1 公斤、合計不超過 12 種。
  • 食品一般 6 公斤(完稅價 ≤ USD$1,000)、茶葉 1 公斤;1 歲以上奶粉同一般食品 ≤ 6 公斤免驗,1 歲以下嬰兒配方奶粉須先申請進口同意書(年 ≤ 30 公斤)。
  • 菸酒:酒 1 公升、香菸 200 支、雪茄 25 支、菸絲 1 磅(454g)。
  • BSMI 電子:個人自用以 1 件為原則,數量較多須申請「自用免驗」。

資料來源:衛福部食藥署(TFDA)、財政部關務署、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詳見文末「法規依據與官方來源」)。

什麼是「個人自用免驗」?

台灣海關對某些商品(化妝品、保健食品、藥品、酒、菸)有「商業進口必須登錄、檢驗」的規定。但為了便利個人少量自用,海關設定了「免驗額度」:

  • 在額度內:個人自用、不必送 TFDA / BSMI 檢驗
  • 超過額度:視為商業進口、必須先登錄 / 檢驗
  • 異常頻繁:海關列管,後續批次免驗額度被取消
免驗額度 ≠ 免關稅

免驗只是「不必送檢驗」,但稅金還是要繳(看完稅價格 vs NT$2,000 免稅額)。免驗 + 免稅是兩個獨立規則。

15 大類商品免驗額度全表

📋 食品類

類別免驗額度計算單位說明
一般食品(餅乾、零食)6 公斤每次入境不含肉、生鮮、蛋類
嬰兒奶粉(1 歲以下配方)須申請進口同意書年 ≤ 30 公斤個人自用也要申請(食藥署)
1 歲以上奶粉≤ 6 公斤每次入境完稅價 ≤ USD$1,000,同一般食品免驗
蜂蜜5 瓶(≤6kg)每次入境需檢驗(部分國家)
茶葉1 公斤每次入境包裝完整
中藥材每種 1 公斤、合計 ≤ 12 種每次入境需在食藥署可輸入目錄內

🧴 化妝品 / 保健品 / 藥品

類別免驗額度計算單位說明
保健食品(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 12 瓶、合計 36 瓶同一收件人含維他命、魚油、葡萄糖胺;以原包裝為限(食藥署)
西藥(非處方)每種 12、合計 36同一收件人處方藥需附處方、約 2 個月用量
一般化粧品合理自用數量同一收件人2024-07 化粧品改不分類,原「12 件」特定用途限量已廢止
特定用途化粧品(防曬、染髮、美白、抗皺)每種 12、合計 36 件同一收件人海關自用參考量;商業仍須 TFDA 產品登錄
嬰兒沐浴 / 護膚合理自用數量同一收件人歸屬化粧品分類(不分類管理)

🍷 菸酒類

類別免驗額度計算單位說明
酒類1 公升每次入境含啤酒、葡萄酒、烈酒
香菸200 支(1 條)每次入境免菸酒稅
雪茄25 支每次入境免菸酒稅
菸絲1 磅(454g)每次入境免菸酒稅

⚡ 電子類(BSMI 列管)

類別免驗額度計算單位說明
BSMI 列管商品(一般)1 件同款式3 件以上申請自用免驗
手機 / 平板 / 筆電1 件同型號另需 NCC 通訊認證
行動電源 / 充電器1 件同款式BSMI 嚴管
藍牙耳機 / 智慧手錶1-2 件同款式BSMI + NCC
家電(吹風機、咖啡機等)1 件同款式需確認電壓

怎麼算「同一品項」?

同一品項 = 「品牌 + 品項 + 規格」三者皆同;保健食品「每種 ≤ 12 瓶、所有合計 ≤ 36 瓶」兩個上限要同時滿足

例:某品牌維他命 C 60 錠裝 vs 同品牌維他命 C 120 錠裝 = 不同規格、分別計算,各可 12 瓶;但所有錠狀/膠囊狀食品「合計」仍不得超過 36 瓶。

實際計算範例

例:保健食品一次集運(受「合計 36 瓶」上限約束)

  • A 牌魚油 12 瓶 ✅ 達單一品項上限(12)
  • B 牌維他命 D 12 瓶 ✅ 不同品項、達單一品項上限
  • C 牌葡萄糖胺 12 瓶 ✅ 不同品項、達單一品項上限
合計 36 瓶 = 剛好達「合計上限」,全部免驗;再多一瓶就超過合計上限

例:同款超量

  • A 牌魚油 20 瓶 ❌ 單一品項超過 12 瓶上限(且占用合計額度)
處理:超量部分需退運或申請自用免驗;同時注意「合計 36 瓶」上限

免驗 ≠ 免稅!差異釐清

面向免驗額度免稅額(NT$2,000)
計算方式件數 / 重量金額(完稅價格)
意義不必檢驗(TFDA / BSMI)不必繳關稅 + 營業稅
適用個人自用個人自用
超量結果退運 / 自用免驗 / 商業申報整批計稅(不是超額部分)
4 種組合情境(以保健食品為例:免驗看「合計 36 瓶」、免稅看「完稅價格 NT$2,000」)
  • 免驗 + 免稅:合計 10 瓶、總價 NT$1,800(最佳,兩個門檻都過)
  • 免驗、需繳稅:合計 30 瓶、總價 NT$5,000(在 36 瓶內免驗,但超 NT$2,000 要繳關稅 + 5% 營業稅)
  • 需檢驗、免稅:合計 40 瓶、總價 NT$1,800(超過 36 瓶合計需退運/申請,但價格在免稅內)
  • 需檢驗、需繳稅:合計 50 瓶、總價 NT$8,000(最複雜,需自用免驗 + 繳稅)

5 個實戰計算範例

範例 1:韓國 Olive Young 大採購

商品:Anua 桃柔精華 5 瓶 + Beauty of Joseon 防曬 8 條 + Mediheal 面膜 12 片

  • Beauty of Joseon 防曬 = 特定用途化粧品,8 條 ≤ 12(每種上限)✅
  • Anua 精華、Mediheal 面膜 = 一般化粧品(2024-07 改不分類),以合理自用量為原則,此量合理 ✅
✅ 屬合理自用、可免驗。如完稅價格 < NT$2,000 還免稅

範例 2:美國 Costco 保健品大量集運

商品:Kirkland 葡萄糖胺 12 罐 + GNC 魚油 24 罐 + Nordic 維他命 D 6 罐

  • Kirkland 葡萄糖胺 12 罐 = 單一品項上限 12 ✅
  • GNC 魚油 24 罐 > 單一品項上限 12 ❌ 超量
  • 合計 12 + 24 + 6 = 42 罐 > 合計上限 36 ❌ 超量
❌ 不符免驗:GNC 超過單一品項 12 瓶、且總量超過合計 36 瓶。處理:GNC 減為 12 瓶、總量壓到 36 瓶內,或申請自用免驗/分批集運

範例 3:日本藥房代購(保健品同款超量)

商品:某品牌葡萄糖胺錠 50 瓶(同款)

  • 50 瓶 > 單一品項上限 12 ❌;也 > 合計上限 36 ❌
⚠️ 超量處理:① 申請自用免驗(5-7 工作天)② 退運超量部分 ③ 分批集運(每批單一品項 ≤ 12、合計 ≤ 36)

範例 4:法國紅酒 1 瓶

商品:法國 Bordeaux 紅酒 750ml × 1 瓶

  • 0.75 公升 ≤ 1 公升 ✅
✅ 額度內。但仍需繳關稅 + 菸酒稅 + 營業稅(酒類無 NT$2,000 免稅)

範例 5:3C 大量集運(被視為商業)

商品:Apple AirPods Pro × 5 副(同款)

  • 同款 5 副 > 1-2 件 ❌ 視為商業
❌ 海關判商業進口、需 BSMI 認證 + TFDA 登錄。建議:① 個人自用 1-2 副 ② 大量改商業進口正規流程

超過額度怎麼辦?

3 種處理方式:

方式 1:申請「個人自用免驗」

向 BSMI / TFDA 提交「個人自用免驗」申請,審核 5-7 工作天。費用 NT$0-500。適合:超量 30% 以內、確實自用、有理由說明。

方式 2:超量部分退運

海關退回超量部分(額度內可放行)。退運費由你承擔(NT$300-1,500/件)。適合:超量不多、急著拿到大部分商品。

方式 3:直接走商業進口

需有公司行號 + TFDA 登錄 / BSMI 認證 + 商業報關。適合:開店進貨、大量規律進口。詳見 開店進貨完整指南

自用 vs 商業分界

海關綜合判斷 5 大指標
  1. 件數:同款式 1-3 件 = 自用、5+ 件 = 商業
  2. 頻率:半年度(1–6 月/7–12 月)免稅放行逾 6 次同類 = 次數頻繁、列管
  3. 金額:單批 NT$10,000 以下 = 自用偏向、NT$50,000+ = 商業
  4. 商業包裝:原箱、含發票、含吊牌 = 商業跡象
  5. 申報用途:寫「自用」放行率高、寫「販售」必走商業

法規依據與官方來源

本頁免驗額度與規則均依下列現行法規與政府官方資料整理,最後查證日期 2026-05-31

  • 保健食品(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 ≤ 12 瓶、合計 ≤ 36 瓶:依衛福部「個人自用免申請輸入食品查驗」規定(104/12/1 起,以原包裝為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
  • 西藥(非處方)每種 ≤ 12、合計 ≤ 36;中藥材每種 1 公斤、合計 ≤ 12 種:個人自用藥物輸入規定 —— 財政部關務署 × 食藥署。
  • 化粧品:自 2024-07-01 改不分類管理,原「輸入特定用途化粧品供個人自用免申請查驗登記之限量」已廢止;海關仍以特定用途化粧品每種 ≤ 12、合計 ≤ 36 為自用參考、一般化粧品以合理數量認定 —— 食藥署、財政部關務署。
  • BSMI 電子商品自用免驗:依商品檢驗法及自用免驗申請規定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
  • NT$2,000 免稅、半年逾 6 次不適用免稅:依關稅法第 49 條及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 —— 財政部關務署。

官方查詢: 衛福部食藥署(TFDA)財政部關務署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 查商品稅則與檢驗規範可用 好運器 12,000+ 稅則查詢工具

免驗額度常見問題

Q1. 「12 件」是 12 個還是 12 瓶?
12 個獨立的零售單位。例:12 片面膜(一個面膜為一單位)、12 瓶精華液(一瓶為一單位)、12 個口紅。不是 12 套組。如果是禮盒裝,禮盒內各個獨立商品分別計算。
Q2. 「同人同品項」怎麼判定?
「同人」= 同一收件人(你的 EZWay 帳號)。「同品項」= 同品牌 + 同品項 + 同規格。保健食品每人「每種 ≤ 12 瓶、合計 ≤ 36 瓶」;你跟太太是不同收件人,可各自享一份額度。但 EZWay 註冊資訊必須真實(同身份證),冒名會違法。
Q3. 一年內可以集運幾次同類商品?
官方明確規則:同一收件人於半年度(1–6 月/7–12 月)免稅放行逾 6 次即屬「次數頻繁」,第 7 次起不適用免稅、整批課稅(依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建議:少量多次自用 OK、大量同款必課稅或走商業。
Q4. 免驗額度有「套用品牌轉換」嗎?
不同品牌算不同「種」,每種可至 12 瓶,但所有錠狀/膠囊狀食品「合計」不得超過 36 瓶。所以 3 個品牌魚油最多各 12 瓶(合計 36 瓶),不是各 36 瓶。要更多需分不同批次(不同月份)集運,且仍受「半年 6 次」與商業意圖判定限制。
Q5. 我用旅客身份隨身帶比較划算嗎?
看商品類型。旅客隨身免驗額度跟集運不同:① 旅客可帶酒 1 公升 + 菸 200 支免稅 ② 保健食品同集運規則(每種 ≤ 12 瓶、合計 ≤ 36 瓶)、特定用途化粧品每種 ≤ 12、合計 ≤ 36 ③ 但旅客有「行李重量限制」(多數 23-30kg)。如果你常出國,旅客自帶 + 集運分批是組合拳。
Q6. 個人自用免驗申請多久?
看商品類別:① BSMI 自用免驗(電子類)約 5-7 工作天 ② TFDA 自用申請(化妝品 / 保健品)約 7-14 工作天 ③ 中藥材自用 14-21 工作天 ④ 文件齊備可加快。費用 NT$0-500。在等待期間商品在海關保管,每天有倉儲費 NT$50-100。
Q7. 台灣進口免稅額是多少?
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新台幣 2,000 元以下者,免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但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不適用免稅。(依關稅法第 49 條及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財政部關務署)
Q8. NT$2,000 怎麼算?含運費嗎?
看的是「完稅價格」(起岸價格 CIF)=商品價格+國際運費+保險費,不是只看商品標價。集運把多件商品合併寄出時,海關以合併後的完稅價格認定,合計超過 NT$2,000 就整批課稅(不是只課超過的部分)。所以集運湊單前要把運費一起算進去。
Q9. 超過 NT$2,000 怎麼課稅?半年有幾次免稅?
超過時:關稅 = 完稅價格 × 該貨品稅率營業稅 =(完稅價格 + 關稅 + 貨物稅)× 5%。免稅次數:同一收件人於半年度(每年 1–6 月/7–12 月)免稅放行逾 6 次即屬頻繁進口,第 7 次起不適用免稅、整批課稅(依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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