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金飾寄台灣,要繳稅嗎?
- 進口純金(金條、金塊、金片、金幣、純金飾)關稅 0% 且免徵營業稅,幾乎沒有進口稅——這是黃金最特別的地方。
- K 金(18K、14K 合金)首飾、銀飾、鍍金飾品不算純金:關稅同為 0%,但要課 5% 營業稅,以海關核定的完稅價格計算。
- 申報門檻(現行以價值為準):進口黃金總值逾等值 USD20,000,須向海關申報(紅線檯、填登記表)並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入許可證。
- 切勿低報或夾帶:報運進口時虛報(低報價值、夾帶未申報貨物),海關得依海關緝私條例處罰鍰或沒入貨物;黃金也屬洗錢防制應申報物品,總值逾門檻未申報或申報不實會被處以罰鍰。中國大陸對黃金出境有管制,金條、金飾從中國寄出實務上多數無法出口;若經確認可寄出,進台灣一律走正式報關,不走快遞簡易申報。
資料來源: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30 款(純金免營業稅)、財政部關務署「洗錢防制」專區、臺中關入境報關須知、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詳見文末文獻引用出處。
📅 最後更新:2026-10-12(新增「黃金進口規定 5 條」整理、香港買金回台灣直答與旅客免稅額 3 萬 5 千元說明、黃金相關稅號核心數據;2026-10-04 依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更正:以貨物運送、快遞、郵寄方式進出境同樣適用申報門檻,未申報的後果是罰鍰;並更正「62.5 公克」舊規定為入境規定)· ✍️ 好運器編輯部 · 🛡️ 依關務署公告與現行法規整理
攜帶金條或金製品,無論重量都要向海關申報嗎?
不是以重量認定。台灣現行以價值為門檻:攜帶或進口黃金總值逾等值美金 2 萬元,才須向海關申報,並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出入許可證後辦理報關驗放,未達門檻沒有重量上限。但黃金與無記名有價證券、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白金同屬洗錢防制應申報物品,未申報或申報不實,會被處以相當於超過門檻金額部分或申報不實價額的罰鍰。現鈔另有獨立門檻(新臺幣現鈔逾 10 萬元、外幣現鈔逾等值美金 1 萬元須申報)。
另一種常被問的情況是「金飾戴出國又戴回來」:自己在國內購買、已完稅的自用金飾隨身攜帶出境,再把原物攜帶入境,只要能提供國內購買證明或其他相當事證,可依關稅法第 49 條第 1 項第 14 款免徵關稅(財政部 112 年 10 月 19 日台財關字第 1121025375 號令)。但兩種情形不適用:一是出境時在免稅商店購買後攜帶入境;二是已辦理出境退還營業稅的貨物再攜帶入境。至於部分舊資料流傳的「62.5 公克」重量門檻,說明見下方申報門檻章節——那是已廢止的舊規定。
黃金與貴金屬稅率(附可點擊稅則)
以下為本站稅則引擎實測,關稅一律 0%,差別在營業稅。點「稅則號別」可連到該 CCC 稅則頁查完整稅率與輸入規定:
| 品項 | CCC 稅則號別 | 關稅率 | 營業稅 | 進口稅總評 |
|---|---|---|---|---|
| 黃金條塊(非貨幣用) | 7108.12.10.00.1 | 0% | 免徵(純金) | 幾乎無稅 |
| 黃金鑄幣/金幣 | 7118.90.10.00.4 | 0% | 免徵(純金) | 幾乎無稅 |
| 黃金/K 金首飾 | 7113.19.00.00.9 | 0% | 純金免/K 金 5% | 視純度 |
| 銀製首飾(銀飾) | 7113.11.00.00.7 | 0% | 5% | 關稅 0+營業稅 |
| 鍍金/包金飾品(卑金屬被覆貴金屬) | 7113.20.00.00.6 | 0% | 5% | 關稅 0+營業稅 |
* 純金製品(金條、金塊、金片、金幣、純金飾)關稅 0% 且免營業稅,幾乎無進口稅(僅可能有 0.04% 推廣費)。K 金、銀飾、鍍金飾品關稅同為 0%,但要課 5% 營業稅。點稅則號別查完整資料。
純金免營業稅 vs K 金、銀飾課稅
✅ 進口純金免徵營業稅,是黃金最大的稅務優勢。
依財政部規定,進口純金之黃金條塊、金片、金幣、金線、金粒,以及純金之金飾或飾金,無論形狀均免徵營業稅。加上黃金關稅本來就是 0%,所以買純金條塊、金幣進口,進口稅負幾乎為零——這是因為黃金被視為準貨幣、投資性資產。
⚠️ 但 K 金、銀飾、鍍金飾品不是純金,要課 5% 營業稅。
18K、14K 等 K 金是黃金與其他金屬的合金,銀飾、鍍金/包金飾品也非純金,屬一般商品。它們關稅雖同為 0%,但須課 5% 營業稅。所以同樣是首飾,純金(足金、999/9999)與 K 金的稅負不一樣。
黃金進口申報門檻:總值逾美金 2 萬元
黃金免稅歸免稅,但進口總值逾下列門檻一定要申報,否則會被處以罰鍰:
| 門檻 | 規定 | 怎麼做 |
|---|---|---|
| 價值:逾等值 USD20,000 | 攜帶/進口黃金總價值逾等值美幣 2 萬元,應向海關申報,並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入許可證後辦理報關驗放 | 走紅線檯、填寫攜帶黃金物品登記表;逾 2 萬美元另向經濟部國貿署(02-2351-0271)申請輸入許可 |
| 洗錢防制 | 黃金屬洗錢防制應申報物品,未申報或申報不實,由海關處以相當於超過門檻金額部分或申報不實價額的罰鍰(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 | 海關受理後通報法務部調查局 |
黃金進口規定有哪些?5 條一次看懂
台灣黃金進口規定可濃縮成 5 條:黃金、金飾、金幣相關稅號關稅都是 0%;純金免營業稅、K 金與銀飾課 5%;總值逾等值美金 2 萬元須申報並申請輸入許可證;快遞、郵寄同樣適用申報門檻;從中國大陸進口另看輸入規定代號。下面逐條說明法源與數字。
- ① 稅率:好運器稅則庫中,7108 黃金 7 個稅號、7113 貴金屬首飾 3 個稅號、7118 鑄幣 6 個稅號,第一欄關稅率全部是 0%。營業稅則看純度: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金飾免徵營業稅(加工費不在此限),K 金、銀飾、鍍金飾品課 5%(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30 款)。
- ② 價值門檻:攜帶或進口黃金總值逾等值美金 2 萬元,應向海關申報,並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入許可證後辦理報關驗放;台灣不設重量門檻。
- ③ 不只隨身:黃金屬洗錢防制應申報物品,以貨物運送、快遞、郵寄方式進出境者同樣適用;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處相當於超過門檻金額部分或申報不實價額的罰鍰(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
- ④ 旅客自用:管制品及菸酒以外的行李物品,完稅價格總值在新臺幣 3 萬 5 千元以下免稅;K 金飾品超過免稅額時走紅線檯申報,應稅部分依關稅 0%+營業稅 5% 計算。一般快遞、集運寄回的進口貨物不適用這個免稅額(入境時在申報單報明、6 個月內進口的不隨身行李〔後送行李〕仍依旅客行李辦理)。(關稅法第 49 條、營業稅法第 9 條第 2 款、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 11 條)
- ⑤ 大陸物品:稅則庫中「貨幣用黃金」7108.20 標 MW0(大陸物品不准輸入),「黃金鑄幣」7118.90.10 標 MP1(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黃金條塊 7108.12.10 未標 MW0/MP1。但台灣端准許輸入,不代表中國端放行——中國對黃金出境採準許證管理,見下方淘寶買金問答。
好運器核心數據(可直接引用):黃金與貴金屬稅號統計
資料來源:好運器稅則庫(收錄 12,705 個 CCC 稅號,資料同步至 2026-04-22)。以下逐節統計第一欄關稅率與大陸物品輸入規定代號:
| 稅則節 | 稅號數 | 第一欄關稅率 | 大陸物品輸入規定(MW0/MP1) |
|---|---|---|---|
| 7108 黃金(未鍛造、半製品、粉狀) | 7 | 7 個皆 0% | 貨幣用黃金 7108.20 標 MW0;其餘 6 個未標 |
| 7113 貴金屬首飾(含 K 金、銀飾、鍍金) | 3 | 3 個皆 0% | 3 個皆未標 |
| 7114 金銀匠製品 | 3 | 3 個皆 0% | 3 個皆未標 |
| 7118 鑄幣(含黃金鑄幣) | 6 | 6 個皆 0% | 4 個標 MP1(含黃金鑄幣 7118.90.10)、1 個標 MW0 |
| 7106 銀(粉狀、未鍛造、半製品) | 3 | 3 個皆 0% | 3 個皆未標 |
* MW0=大陸物品不准輸入;MP1=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須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未列 MW0 或 MP1 者屬大陸物品准許輸入項目(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其他輸入規定代號(如黃金粉、金箔另標代號)另依國貿署公告;稅號與代號以關務署、國貿署最新公告為準。
黃金可以集運、郵寄嗎?
- 先看中國出口端:中國大陸對黃金出境有管制,金條、金飾從中國寄出實務上多數無法出口(見下方淘寶買金問答)。若經確認可寄出,進台灣一律正式報關:好運器作業規定,黃金、K 金、白金、銀飾與鑽石、寶石、珍珠等珠寶,不論金額大小一律以正式報關辦理,不走快遞簡易申報。集運送單時請選「正式報關」(另付報關費、僅限宅配,送單前須上傳發票裝箱單與委任書),並誠實申報完稅價格;鍍金/包金飾品與仿首飾不在此限。
- 高價值黃金、投資金條:因保險與安全考量,多數集運業者有單件價值上限或不予承運,建議透過銀行或正規金商的進口管道辦理。
- 務必合規:無論隨身或郵寄,價值較高時都涉及黃金進口許可與洗錢防制申報,切勿低報或夾帶。
提醒:好運器目前遺失與破損最高賠償該件運費的三倍,加購保價(申報貨值 × 3%,最多 NT$150;開放後依保價金額理賠、最高 NT$5,000)即將開放;下單前請先確認承運範圍與單件價值上限。金飾屬高價、高風險品,包裝與申報都要謹慎。
淘寶、日本、香港買黃金寄回台灣,哪一條路行得通?
台灣端的稅在三條路線上都一樣(純金關稅 0%、免營業稅),真正的差別發生在「出發地」:當地要不要課消費稅、能不能退稅、貨出不出得來。註:好運器只提供中國大陸→台灣集運,不提供日本、香港線;日本、香港相關內容僅供稅務知識參考。
淘寶買黃金可以寄回台灣嗎?
實務上多數寄不出來,不建議走集運。中國對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採《中國人民銀行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準許證》管理;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海關總署已於 2026 年 6 月 26 日就《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管理辦法》修訂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新增「以個人攜帶、寄遞合理自用數量為限進出境者,免予辦理該準許證」,改由海關依規定監管。該草案仍在徵求意見階段,正式發布施行前仍以現行規定為準。即使日後放寬,化整為零、分拆多人或多批快遞規避監管,兩岸海關都可能依走私相關規定處理;加上多數集運業者對貴金屬設有承運限制與保額上限,淘寶下單的金條、金飾在集運端幾乎都會被退件。
日本買金條回台灣划算嗎?消費稅退得掉嗎?
金條退不了稅。日本的免稅店制度(輸出物品販売場)在免稅對象物品中明文排除「金又は白金の地金」,也就是金條、白金條這類地金;因此在日本買金地金一律含日本消費稅(現行標準稅率 10%)且不適用旅客免稅。相對地,金錶、金項鍊等裝飾品一般仍屬免稅對象物品,符合免稅店程序時可免稅購買。台灣端進口純金關稅 0%、免營業稅,所以「日本買金」的成本差異幾乎全部發生在日本端的消費稅與工錢,不在台灣端的進口稅。
香港買金回台灣呢?
香港買黃金回台灣,純金(金條、金幣、足金飾)在台灣端關稅 0%、免營業稅;總值逾等值美金 2 萬元,才須走紅線檯申報並申請輸入許可證。香港沒有銷售稅或增值稅,買金不含當地消費稅,是三條路線中當地稅負最單純的一條——價差主要來自國際金價、工錢與匯率。台灣端 K 金與銀飾則課 5% 營業稅。要注意的仍是價值門檻:攜帶或進口黃金總值逾等值美金 2 萬元須申報並申請輸入許可證,且務必保留購買單據供海關核估完稅價格。18K、14K 等 K 金飾品若以旅客身分隨身帶回自用,屬一般行李物品:管制品及菸酒以外的行李物品,完稅價格總值在新臺幣 3 萬 5 千元以下免稅;超過時應走紅線檯申報,應稅部分依關稅 0%+營業稅 5% 計算(臺中關「入境旅客報關須知」)。
國外買黃金回台灣,隨身帶回和寄回差在哪?
純金稅負一樣(關稅 0%、免營業稅);K 金與銀飾不一樣:隨身帶回可用旅客免稅額,一般快遞、集運寄回原則上課 5% 營業稅;程序也不同。隨身帶回屬旅客行李:純金免稅,K 金飾品與其他行李物品合計完稅價格新臺幣 3 萬 5 千元以下免稅,黃金總值逾等值美金 2 萬元走紅線檯申報;一般快遞、郵寄、集運寄回則屬進口貨物,不適用旅客行李免稅額(入境時在申報單報明、6 個月內進口的不隨身行李〔後送行李〕仍依旅客行李辦理),由海關依一般進口貨物核估完稅價格,K 金、銀飾課 5% 營業稅。兩種方式的洗錢防制申報門檻相同——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明定以貨物運送、快遞、郵寄方式進出境者亦適用。經好運器寄送的黃金與珠寶,一律以正式報關辦理、不走快遞簡易申報。註:好運器只提供中國大陸→台灣集運。
* 三條路線的台灣端稅負判定完全相同,差別只在當地消費稅與能否出境/出口。投資型大額採購建議走銀行或正規金商的進口管道,不要走集運。
黃金、金飾寄台灣常見問題
法規依據與官方來源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30 款「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之金飾或飾金(但加工費不在此限)」免徵營業稅;故純金本體免營業稅、加工費仍課,K 金/銀飾/鍍金非純金課 5% — 全國法規資料庫(pcode G0340080)。
- 進口黃金申報門檻:旅客攜帶/進口黃金總值逾等值 USD20,000,應向海關申報並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入許可證、辦理報關驗放 — 財政部關務署「洗錢防制」專區、臺中關入境報關須知、財政部全球資訊網。
- ※ 舊「黃金進口及買賣管理辦法」第 5 條之「62.5 公克」規定(旅客攜帶黃金入境超過 62.5 公克部分應列單申報)已廢止(民國 81 年),非現行進口門檻 — 全國法規資料庫(pcode G0380060,已廢止)。
- 攜帶黃金申報與罰鍰:黃金與無記名有價證券、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白金屬洗錢防制應申報物品,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處以相當於超過門檻金額部分或申報不實價額之罰鍰,以貨物運送、快遞、郵寄方式進出境者亦同(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第 2 項、第 4 項);報運進口虛報則依海關緝私條例第 37 條處罰;黃金總值逾等值美金 2 萬元另須申請輸出入許可證 — 財政部關務署「出入境常見問題」、全國法規資料庫。
- 旅客攜帶自用行李物品免稅:國內已完稅之自用物品攜帶出境後原物復運入境,憑國內購買證明可依關稅法第 49 條第 1 項第 14 款免徵關稅(免稅商店購買、已辦出境退稅者除外)— 財政部 112 年 10 月 19 日台財關字第 1121025375 號令。
- 日本端消費稅:日本免稅店(輸出物品販売場)制度之免稅對象物品排除「金又は白金の地金」,金條、白金條不適用旅客免稅,須負擔日本消費稅(現行標準稅率 10%)— 日本國稅廳「輸出物品販売場制度のポイント」。
- 中國端管制(草案):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海關總署 2026 年 6 月 26 日就《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管理辦法》修訂公開徵求意見,擬明定個人攜帶、寄遞合理自用數量進出境免辦《中國人民銀行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準許證》;草案尚未正式發布施行,現行仍以準許證管理為準。
- 商品稅則查詢:0523.tw CCC 稅則 12,000+ 編碼查詢。
延伸工具與指南
金飾一律正式報關,台灣端合規申報
中國大陸對黃金出境有管制,金條、金飾從中國寄出實務上多數無法出口;若經確認可寄出,金飾、貴金屬經好運器寄台灣,一律以正式報關辦理、不走快遞簡易申報,由合作報關業者協助稅則分類、免稅認定與申報文件確認,稅費實報實銷開立發票。好運器目前遺失與破損最高賠償該件運費的三倍,加購保價(申報貨值 × 3%,最多 NT$150;開放後依保價金額理賠、最高 NT$5,000)即將開放,高價貴金屬請先洽詢是否承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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