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包裹未繳關稅」簡訊,是詐騙嗎?

一句話結論

海關、郵局不會用簡訊、Email 或 LINE 叫你「點連結補繳關稅」,也不會要你到 ATM 操作。真正的進口稅費有正式稅單為憑、金額可查證。看到「先付錢才能領包裹」「限時催繳」「非官方連結」就是詐騙特徵。有疑問先打 165,別點連結、別給個資、卡號與簡訊驗證碼。若你是真的網購被詐騙且已完稅,依《關稅法》第 17 條第 5 項可在放行翌日起 6 個月內檢附警方受理案件證明單申請退還溢繳稅款。

最後更新:2026-08-21 | 好運器編輯部 |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函釋與新聞稿、EZ WAY 易利委官方作業說明、《關稅法》

哪些是最常見的海關包裹詐騙手法?

速答

三種手法佔了絕大多數,共同點都是要你在「拿到貨」之前先付一筆錢,而且付款方式一定繞開正式管道。

1假冒中華郵政/快遞「未繳關稅」

「您的包裹因未繳關稅無法派送,請點 http://xxx 補繳」

假冒物流業者的簡訊或 Email,連結導向釣魚網站,騙取信用卡號、個資與簡訊驗證碼(OTP)。網址常使用近似官方的拼字(多一個字母、換成 .cc/.top 等冷門網域)。

2幽靈包裹(傳家寶/貴重禮物)

「國外友人寄了貴重禮物給你,需先付關稅、清關費才能放行」

多見於網路交友情境。對方謊稱寄了包裹,要你先付「關稅」「清關費」「保證金」。錢匯出後收不回,包裹從頭到尾不存在。

3假「海關拍賣品」低價兜售

「海關沒入精品超低價拍賣,先付款保留名額」

假冒海關標售名義騙取匯款。海關標售有正式公開管道與公告程序,不會透過私訊、社群廣告或個人帳戶收款

4冒名報關(你沒買,卻有貨掛你名下)

「你的名下有一筆進口報單,需補件/補稅」

這一種不只是騙錢——不肖業者盜用他人身分資料報關,把違禁品或詐騙包裹掛在你名下進口。你可能因此被海關通知查核。這也是 2026 年 3 月推動「預先確認委任」新制的主要原因(見下方說明)。

⚠️ 手法會變,話術不會變。不論包裝成哪一種故事,只要出現「先付錢才能收貨」+「限時急迫」+「非官方付款管道」這三個要素同時成立,就當成詐騙處理。

為什麼可以斷定這是詐騙?

速答

因為真實的進口稅費流程,每一步都留下可查證的正式紀錄,而詐騙話術剛好每一步都繞開這些紀錄。

怎麼三步識破?

速答

不需要懂報關實務,只要做這三件事,幾乎所有海關類詐騙都會現形。

  1. 核對稅單有沒有正式稅單?報單號碼、品名、金額對得上你買的東西嗎?向海關或你的物流業者/集運商查證,不要用簡訊裡提供的電話。
  2. 不點連結、不給個資卡號、簡訊驗證碼(OTP)、身分證字號、網銀帳密一律不給。OTP 是最後一道防線,任何人向你索取都是詐騙,包含自稱客服、警察、海關的人。
  3. 不到 ATM 操作海關不會要你到 ATM「解除分期設定」「取消重複扣款」。ATM 只能匯錢出去,不能把錢匯回來——這是最容易記住的判準。
有疑問,先打這支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

正確的查證管道有哪些?

速答

三個管道,一個比一個具體。共同原則:自己主動找官方管道,不要用對方給你的連結或電話。

EZ WAY 易利委 APP

快遞收貨人實名認證的官方 APP。報關業者申報時,系統會把報關日期、報單號碼、分提單號碼、申報金額、貨物品項推播到你的 APP,你可以逐項核對。沒有在 APP 裡出現的「稅費通知」,就不是你的正式報關資訊。用法見EZ WAY 實名認證教學

你的集運商/物流業者客服

正規業者會開立稅單或在官方平台顯示稅費明細。從你自己存的官方管道聯絡(官網、APP、你原本就在用的客服帳號),不要回撥簡訊裡的號碼。

財政部關務署

稅費疑義可向進口地海關查證。海關的正式公告、標售資訊與函釋都在官方網站上,可自行檢索比對。

💡 一個簡單的自保習慣:把你在用的物流/集運商官方 APP 或網址存成書籤。永遠從書籤進去查,不要從訊息連結進去。

2026 年 3 月新制:預先確認委任怎麼保護你?

速答

民國 115 年(2026 年)3 月 1 日起,所有簡易申報進口快遞貨物都必須在報關前完成「預先確認委任」——你要先在 EZ WAY APP 上確認報關資訊與你買的東西相符,沒有完成確認,貨物就無法報關

這項新制的目的正是防杜民眾遭冒名報關進口違法管制物品或詐騙包裹。過去報關委任以紙本為主,個資保護不足,也讓不肖業者有機會盜用他人身分報關;改為線上預先確認後,任何要掛在你名下的進口報單,都必須先經過你本人在 APP 上點頭。

⚠️ 詐騙集團會利用新制製造話術,例如「您的預先委任認證失效,請點此重新認證」。認證只在 EZ WAY APP 內完成,永遠不會透過簡訊連結。收到這類訊息,直接打開你手機裡的 APP 查看即可。

法源:財政部已配合修正《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及《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什麼情況才是真的要繳稅?

速答

真的要繳稅的情況,有明確的判準與可查證的紀錄。把這張表記起來,就能一眼分辨。

項目真實的進口稅費詐騙訊息
憑證有正式稅單,載明報單號碼與金額只有一封簡訊或 Email,沒有報單號碼
你買過嗎對應到你自己下過的訂單你完全沒印象的包裹
金額依據完稅價格 × 稅率,算得出來一個整數金額,說不出怎麼算的
查證管道EZ WAY APP、業者官方平台、海關可查只能透過對方給的連結或電話
付款方式正式繳納管道ATM 操作、超商代碼、個人帳戶轉帳
時間壓力有法定期限,不會倒數計時「限 30 分鐘內」「今日未繳將銷毀」

📌 補充一個常被誤會的點:完稅價格 ≤ NT$2,000 的低價貨物可免徵關稅與營業稅,且同一人半年內以 6 次為限。NT$2,000 是門檻不是免稅額度——超過就是整筆完稅價格課稅,不是只課超出的部分。所以「小東西也被課稅」不必然是詐騙,要看金額與次數。

被詐騙又已完稅,多繳的稅要得回來嗎?

速答

可以,而且有明確的函釋依據。個人跨境網購遭詐騙的情形,財政部已核釋得依《關稅法》第 17 條第 5 項及《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辦理報單更正退稅——這一點很多防詐文章都沒寫。

申請要件
  • 期限:進口貨物放行翌日起 6 個月內向進口地海關申請更正進口報單。
  • 應備文件(5 項):① 個人跨境網購詐騙更正進口報單退稅申請書暨切結書 ② 跨境網購交易文件 ③ 進口課稅證明文件 ④ 原貨證明文件 ⑤ 警方開具之受(處)理案件證明單
兩項對民眾有利的規定
  • 符合「完稅價格在新臺幣 2,000 元以下之低價免稅貨物」者,不計入半年度內 6 次進口免稅放行次數——不會因為被詐騙而白白用掉你的免稅次數。
  • 申請更正進口報單免徵收 100 元修改處理費

🔑 這裡有個實務重點:應備文件第 5 項是警方受理案件證明單——也就是說,你必須先報警,才拿得到申請退稅的必要文件。很多人被騙後覺得「金額不大、報警也追不回」就算了,結果連稅都退不成。報警不只是為了追錢,也是為了取得這張證明。

另一種情況:不是詐騙,而是瑕疵換貨

如果不是被詐騙,而是商品有瑕疵、廠商同意賠償或調換,補寄來的貨可依《關稅法》第 51 條第 1 項申請免稅,期限是原貨物進口放行翌日起 1 個月內(比詐騙退稅的 6 個月短很多,要注意)。完稅價格未逾 NT$5,000 且廠商聲明放棄、無須復運的不良品,可免送驗、免辦殘值估稅或銷毀監視。

※ 上述為函釋所定之一般要件,個案能否適用仍由進口地海關依實際情形認定,建議先向海關洽詢確認所需文件。

已經被騙了怎麼辦?

速答

三件事同時做,越快越好。金流的黃金攔阻時間以分鐘計。

  1. 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說明匯款時間、金額與對方帳號,取得後續指引。
  2. 通知銀行止付立即聯絡發卡銀行或匯出帳戶的銀行辦理圈存止付。若是信用卡被盜刷,同時申請掛失與爭議款項。
  3. 報警並保留全部證據保存對話紀錄、簡訊原文(含發送號碼)、網址、匯款單據與螢幕截圖。報案後務必索取「受(處)理案件證明單」——這張紙除了刑案用途,也是上一節申請退還溢繳稅款的必要文件。

提醒:詐騙匯款屬刑事案件,須循報案程序處理,能否追回視金流阻斷情形而定。而「真實進口但溢繳稅款」與「遭詐騙」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途徑,適用的條文與期限都不一樣,不要混為一談。

常見問題

海關或郵局會用簡訊叫我點連結補繳關稅嗎?
不會。海關徵收稅費均有正式稅單為憑;中華郵政、快遞業者也不會主動以簡訊、Email、LINE 通知「補繳運費/關稅」或要你點連結、到 ATM 操作。收到這類訊息幾乎都是詐騙。
什麼是「幽靈包裹」詐騙?
詐騙者謊稱有國外包裹(傳家寶、貴重禮物、海關拍品)要寄給你,但需先付關稅、清關費或保證金才能領取;一旦匯款,錢收不回、貨也不存在。共同特徵是「先付錢才能收貨」、催促急迫、走非官方匯款管道。
我有在網購/集運,怎麼分辨是不是真的要繳稅?
打開 EZ WAY 易利委 APP 看有沒有對應的報關推播——正式報關會顯示報單號碼、分提單號碼、申報金額與品項。APP 裡沒有的「稅費通知」就不是你的正式報關資訊。也可直接聯絡你原本在用的集運商客服(從官方管道,不要回撥簡訊裡的電話)。
2026 年 3 月的「預先確認委任」新制是什麼?
自民國 115 年(2026 年)3 月 1 日起,所有簡易申報進口快遞貨物都須在報關前,由進口人透過 EZ WAY APP 確認報關資訊與實際購買貨物相符,未完成確認貨物將無法報關。目的是防杜民眾遭冒名報關進口違法管制物品或詐騙包裹。
如果 APP 推播來的報關資訊我完全沒印象,該怎麼辦?
選擇「申報不符」,海關會後續查核。這正是遭冒名報關時的正確反應——不要因為「可能是家人買的」就隨手按確認。確認之後,這筆報單在法律上就是你委任的。
被詐騙已經完稅了,稅金能退嗎?
可以。依財政部函釋,個人跨境網購遭詐騙者得依《關稅法》第 17 條第 5 項申請更正進口報單退稅,期限為進口貨物放行翌日起 6 個月內,須檢附申請書暨切結書、交易文件、進口課稅證明、原貨證明,以及警方開具之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另可免徵 100 元報單修改處理費,低價免稅貨物也不計入半年 6 次免稅次數
商品有瑕疵、廠商補寄新品,補寄的那件要再繳一次稅嗎?
不一定。依《關稅法》第 51 條第 1 項,賠償或調換之進口貨物可申請免稅,但期限只有原貨物進口放行翌日起 1 個月內(比詐騙退稅短很多)。完稅價格未逾 NT$5,000 且廠商聲明放棄、無須復運的不良品,可免送驗、免辦殘值估稅或銷毀監視。
我沒有被騙錢,只是收到簡訊,需要做什麼嗎?
不必緊張,但建議做兩件事:① 不要點連結,直接刪除;② 可透過 165 反詐騙管道或手機內建的簡訊回報功能通報該號碼,協助阻斷後續受害。不要「回一則訊息確認是不是詐騙」——任何回覆都會讓對方確認你的號碼是活躍的。
已經點了連結但沒輸入資料,會怎樣嗎?
單純開啟頁面風險相對低,但仍建議:檢查有無誤觸下載檔案或安裝描述檔、更改該裝置常用的重要密碼、留意近期帳戶異動。若曾輸入卡號或簡訊驗證碼,請立即致電發卡銀行辦理停卡與爭議款項,並撥 165。

官方來源

  • 財政部 113 年 5 月 27 日台財關字第 1131014492 號函——個人跨境網購遭詐騙情事之退稅規定(關稅法第 17 條第 5 項)
  • 財政部關務署 113 年 5 月 27 日台財關字第 11310144921 號函——個人跨境網購賠償或調換進口貨物免稅規定(關稅法第 51 條第 1 項)
  • 財政部關務署 2025 年 12 月 17 日新聞稿「打擊冒名報關,海關預計明年全面實施預先確認委任」——115 年 3 月 1 日全面實施
  • 財政部關務署「快遞收貨人實名認證(EZ WAY 易利委)專區/作業說明」——認證方式、推播欄位與申報不符處理
  • 《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郵包物品的通關與稅費徵收程序
  • 中華郵政 EZPost 國際郵件電子通關資訊(ITMATT)——國際郵件的正式電子通關資訊管道
  • 財政部關務署「新頒關稅法令釋函」清單——關稅法相關解釋令的官方彙整
  • 內政部警政署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詐騙查證與報案
本文為防詐一般觀念與法規整理,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詐騙手法持續演變,實際請以財政部關務署、內政部警政署 165 反詐騙專線及各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退稅與免稅之申請能否成立,由進口地海關依個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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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索引庫資料版本:2026-08-16